文/容与
詹姆斯哼着小曲儿开车,无比的悠闲自在,正想着今天下了车要去和人喝杯酒。他是一名火车司机,正拉着一车人从亚特兰大前往伯明翰,那儿有一座新建的监狱等着车上的人们。对啦,这是一车犯人,大多数人都有着不轻的罪名,判刑最多的都有好几百年了,听说就在刚才,车厢里还打了一架呢。
前面是一个岔路口,分别去着不同的方向,只不过左面的那条道儿早都坏了,远远的都能瞧见上面立着的红色告示牌。右面那条道,我的老天,上面有一个人,一个工人,正在检修道路。
那工人詹姆斯认识,老聋子约翰,他在这段铁路上干了不少年了。从詹姆斯来的第一天他就是个老工人了。听别人说,他原先不聋,但出了场事故,妻子儿子都死在了事故里,他侥幸逃了出来,耳朵却聋了。
老约翰为人很友好,对谁都一样热情,因此人缘不错,詹姆斯从来没见过他跟谁吵架,彬彬有礼的跟个老绅士一样。他还养了五只狗三只猫,都是铁轨边儿捡的。詹姆斯现在身旁的包里还有给老约翰带的几瓶小酒呢,他收入不高,当初儿子生病还是老约翰借了他钱。
从这里詹姆斯能看见,老约翰拿着榔头也不知在钉着什么,看那,他又把榔头放下了,可还是没转过头来。
詹姆斯猛踩着刹车,可没什么用,速度太快了,岔路口越来越近,火车丝毫没有停下的意思。
现在,他该做出选择了。
悲剧:
火车呼啸着碾压过老约翰的身体,詹姆斯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送着这车混蛋到达伯明翰的。当他醒过来的时候,他喝了给老约翰带的酒,走回了那个岔路口。
老约翰还留在那里,他养的猫猫狗狗们正围着他,像是在举行什么仪式。詹姆斯也没管他们,他只是哼着小曲,看着远方驶来的火车,躺在了老约翰旁边。
喜剧:
老约翰养的一只狗,突然就冲上去把榔头叼走了!谢天谢地,老约翰也跟着那狗跑了,詹姆斯又哼起了歌,还是那怪里怪气的小调。
今天回去要带几瓶朗姆酒去找老约翰来喝嘞,他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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