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一个新三板定增项目,股权众筹又一次陷入了舆论漩涡。36氪上众筹的宏力能源项目,承诺的2015年业绩与实际业绩严重不符,导致投资人出现高额亏损,被钛媒体曝光。愤怒的投资人声称正在自发成立维权组织,将向监管层举报36kr。
感觉上当受骗的投资人集体向有司告状,是P2P行业经常出现的“壮观景象”,这次终于蔓延至股权众筹。因此这是一期有着标志性味道的事件。
众所周知,股权众筹目前尚是一个名不正言不顺的行业,甚至股权众筹这个称呼也被证监会否定,正式场合只能叫做“互联网非公开股权融资”这么个难听拗口名字。宏力能源的一起定增,将股权众筹进退维谷的困境揭示的淋漓尽致,如果不能妥善解决,还将引来灭顶之灾。
反常的业绩承诺为何未引起注意?
该项目目前在36氪股权投资平台上检索不到,据钛媒体的报道,宏力能源于2015年12月在36氪上发起募集了一只定增基金,规模不少于3000万元人民币,期限为36个月,单笔认购100万元起。最后实际募集600万元。
钛媒体称,在项目路演之时,宏力能源提供的信息与实际不符,涉嫌欺诈。这很蹊跷,要知道宏力能源是一家新三板挂牌的公众公司,如果披露信息不实,就不光是35氪的问题了,股转系统是要出来问责的。
通读全文,所谓“欺诈”原来是指,宏力能源在项目路演时做出的业绩承诺是2015年实现净利润3500万元,而后来发布的2015年年报显示的实际业绩是亏损近3000万元,因此属于欺诈。这样的指责实际上有些站不住脚,任何股权投资都是基于业绩预测,而预测与实际不符也是常有之事,并不能就此指责融资方欺诈。
一般而言,投资者做决策时也不会仅仅依据业绩预测,更重要的是要看最近一个会计周期的实际业绩和近几年的历史业绩。宏力能源已经在新三板挂牌,有详尽的历史业绩披露。据2015年8月发布的半年报,宏力能源在2015年上半年营业收入为3200万元,亏损560万元。上半年这么烂的业绩,居然敢预测全年利润3500元——这意味着下半年要实现超过4000万元利润,甚至已经远远超过了上半年的营收。
这显然是十分反常的。
并且,宏力能源的主业是地热能热泵产品的生产销售。这是一个第一非常传统、第二没有明显周期性的行业,在下半年突然出现业绩爆发也不合常理。
36氪是傻还是贪?
因此,粗略来看宏力能源在路演时做出的业绩承诺就是不靠谱的,而无论是媒体报道还是36氪的回应中,都没有看到36氪对此提出疑问或做出解释。
更要命的是,宏力能源发起定增基金已经到了2015年12月,这时全年业绩已经基本定型,如果有人对宏力能源做财务尽职调查,不难发现其中的问题,但是并没有。
显然,36氪上线项目之前,没有做合格的尽职调查,甚至可能没有去看企业披露的财务报表。
36氪是傻吗?一批论者指出36氪是媒体起家,不具备做投资的基因,因此出现不专业的现象也就不足为奇。这是一种可能的解释。但笔者认为这种解释缺乏说服力,投资并不是一门多么高深莫测的学问,尤其是尽职调查,有大量第三方机构可以做,花点钱就可以。36氪在创投行业这么多年,不至于连着这个都做不到。
还有一种解释,那就是36氪太贪。36氪可能有意对这些问题视而不见,让投资人进场,宏力能源拿到资金,36氪收了服务费,这是一起合谋。从投资人要举报36氪来看,他们更倾向于这种解释。
而在笔者看来最合理的解释是,36氪既不傻也不贪。股权众筹的业务模式就决定了,平台方根本没有动力去做尽职调查或关心企业的财务报表。
宏力能源是36氪的第一个新三板定增项目,起投额是100万元,远超一般的众筹项目。因此,可以想象36氪对这个项目会做成什么样、甚至能否做成都不确定。而从实际情况来看,最后募集了600万元,也远低于预期。笔者没有看到具体的融资协议,但平台方能抽取的服务费应该是很有限的。很多人指责36氪不会做投资,实际上36氪根本就不是投资机构,如果对每一个项目都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去做研究,那么收益是覆盖不了成本的。36氪要想赚钱,必须尽可能提高项目的数量,而不是做精单个项目。
另外,从签订的协议上看,36氪并没有为项目质量负责的义务。从36氪与投资人的沟通来看,36氪认为自己只是信息中介,把责任撇得一干二净。在正式回应中,36氪始终强调追究当事人也就是宏力能源的责任,仿佛36氪只是个“背锅侠”而已。
36氪能脱责吗?消失的领投人谁来当?
几乎所有国内的股权众筹平台采取模式都是“领投+跟投”。在这一模式下,众筹平台只是信息中介,领投方对项目负有调查评估之责。而在宏力能源项目中,没有出现领投方。其原因可能是36氪认为新三板定增项目不需要领投方也可以,毕竟寻找领投方也非常麻烦。
这就让36氪不得不完成一些领投方的任务。最要命的一件事就是定增变成老股。
据钛媒体报道,原本项目路演时说好的定增被取消,而在投资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原本用于认购定增份额的资金被改为购买老股东的股份。这让投资人非常愤怒。36氪在正式回应中予以否认,称:“经投资人同意,定增转为老股之后,于今年2月26日完成股份转让交割。”
这里先不论哪一方在撒谎,假定36氪确实征求了投资人同意。那么,这个“同意”是怎么来的呢?是进行了投票吗?投资人一致同意还是多数同意?是必须同进同退还是可以自由退出?
要知道,股权众筹的核心问题之一是在股东众多的情况下如何做决策。在“领投+跟投”模式下领投方有决策权,也有一些平台采取股东共同投票的方式。而36氪如果真的只是一个信息中介的话,根本不应该参与决策。在宏力能源项目中没有领投方,只能由36氪充当决策人,带来了牵扯不清的纠纷。
如果36氪必须要做这个决策,应该征求投资人的书面同意,决策方式应该写进合伙协议之中,而不是简单的“经投资人同意”。
笔者认为,定增变老股是36氪最大的一个错误,已经明显逾越了信息中介的界限。
更不要说在项目推介过程中,36氪过于有倾向性。在钛媒体的报道中,36氪的工作人员对宏力能源充满了溢美之词,甚至有位36氪员工假冒普通投资人夸宏力能源多好多好。
36氪对自身的定位发生了错位,导致投资人的认知也错位。一些投资人表示,在投资时相信了36氪的品牌背书,还有人质问36氪为何没有做尽调,真是令人唏嘘。
实际上,宏力能源远不是个案,36氪也远不是特例。在整个中国股权众筹行业普遍存在着类似的问题。一些平台简单的挑选投资额最大的人担任领投人,实际上他未必具备这样的能力,所有事情都是平台操办。还有一些平台成立关联的基金管理机构担任领投方,这与P2P的“自担保”不是一个性质吗?
中国式股权众筹的坑,三天三夜也说不完,本文就此打住。不是危言耸听,这些真的是在玩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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