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居易出生河南新郑。现实主义诗人。有“诗魔”之称,官至少傅,刑部尚书等职位。终年葬于龙门香山。
第一阶段,出生在中小官僚家庭,当时河南发生动乱,民不聊生。贞元二年白居易在江南得知有进士科,便刻苦共读,十分刻苦,口舌生疮,手磨茧,年纪轻轻头发白了。
到三十岁,入长安。同年参加吏部举行的书判拔萃科,翌年与元稹等一起登第。
第二阶段,仕官生活。806年县尉,807授翰林学士。808任左拾遗。810户部参部。这个时候,他认为自己受到喜欢文学的黄帝赏识,尽职尽责,报恩,频繁上书言事,并写大量反映社会现实的诗歌,希望以补察时政。《卖炭翁》就写在这时。然而他的直言,令唐宪宗不悦,还有一些诽谤,说他越职办事。
三贬谪江州。
人生转折点,此前“兼济”为志。之后“独善其身”,不得志,仍能恬然生活。
四任职杭州。
写《钱塘湖春行》。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