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是逻辑学的核心,我的逻辑思维不好,为了便于理解吸收,这一章我看得比较慢。今天读书笔记主要有两个部分:否定命题与比较。
否定命题
之前我们说到的肯定命题在观念之间搭建桥梁,将不同的观念连接起来。否定命题则相反,全称性否定命题完全隔断观念之间的连接,比如“没有一个哲学家是永远正确的”,特称性否定命题则是部分隔断,比如“一些年青人每天都会看1小时书”。
在对否定命题进行逻辑判断时,要注意两点:
当我们说一个命题成立或者不成立时,我们只是在说他是真还是假,跟它是肯定的或是否定的都没有关系,比如同样的否定表达:“希拉里没有当过美国总统”是真的,“特朗普不是美国总统”则是假的。
第二个要注意的地方是,全称性的否定命题和特称性的否定命题的区分。还是拿我们昨天说的“不是所有的狗都会飞”来举例子:
不是所有的狗都会飞,我们判断这句话是全称性的否定命题还是特称性的否定命题?
结合昨天学的知识,我们可能会这样判断:
在这个命题中,“所有的”是全称性命题的标志,“不是”是否定命题的指示词。
或许有些人就会下结论:这是个全称性的否定命题。
正确答案是:它是个特称性的否定命题。
因为在全称性的否定命题中,主项和谓项之间的连接是被完全隔断的,但是这个命题没有。我们判断的关键点在“不是所有的”上面,“不是所有的”并不是指“所有的都不”,它只是说“有些”,所以“会飞”并不是对主项——狗所代表的整个类别起作用,只是用来描述其中的一小部分。这个命题实际上说的是一些狗不会飞。
由此可见,对于否定命题,我们要更加细致的进行判断。也因此,与肯定命题相比,我们对否定命题的分析和理解的这个过程要更为复杂一些。因此,要说清楚一个事物,我们最好选择肯定结果的命题,这样的表达会更加的直接有力,容易被对方理解。
从这本书的开始直到现在,说了很多次的“表达清晰有力”,但是也要注意,表达方式要根据具体的语境来使用。比如在跟别人探讨问题时,我们不太认同对方的观点,如果我们脱口而出:“这是个白痴的决定。”这句话虽然是个清晰明了的命题,但是它很生硬和粗暴,不利于沟通效果。如果我们换成“这个决定可能还需要再谨慎考虑一下”就不会那么伤人。我们要采取的语气取决于说话对象和当时所处的环境,直截了当的方式不一定是最好。
比较
我们的大脑善于比较。通过比较,我们才能辨别事物的异同,将一个观念与其他观念连接起来,反映出事物之间的联系。
比较的方式可以是一个与另一个“一对一”的比较,也可以是一个与好几个“一对多”的比较,为了理解容易,我们从两个事物“一对一”的比较来进行说明。
比较两个事物时,会发现三种情况:完全相似,截然不同或者部分相似。比如:
两个同一厂家批量生产的杯子,他们在每个细节上都是雷同,这是“完全相似”。
“部分相似”的判断中,无论相似多大、差异多大,他们都应该公平的来源于对观察到的课件的认真比较。
接下来我们要重点注意到“截然不同”的情况,逻辑学中,没有任何两个事物是完全不同的,因为至少它们都有一个共同点——是客观存在的。如果我们拿a与b相比,得出b与a完全不同的结论的话,只能确定事物a,因为b是根本不存在的。
在比较的过程当中,我们要注意的是,比较的关键不是相似特征的多少,起决定性作用的是这些相似特性的重要性。如果一个性质,揭示了事物的本质,那它就是重要的,而如果一个重要特性被遗漏,即使有大量相似的其他特性,也不可能作出可靠的比较结论。
让我们来个有意思的小例子加深理解:
假设有一个人从来没有见过老鼠和大象。如果我们告诉他,这两个动物都是四条腿,两只眼睛,两个耳朵,一张嘴,一条舌头,一条尾巴一个心脏等等,这些都是重要的特性,但是在这个叙述当中没有提到一个非常显著的对比因素——体型,如果这个人听了我们的描述后,由此得出了老鼠和大象非常相似的结论,那就变成一个笑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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