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在胡同的人,按理说都应该有个把发小儿才对。发小儿的标准的确有些奢侈,因为我跟那哥们是真真儿的是尿不到一个壶去!那哥们,暂且叫他狗儿——我奶奶多年后老糊涂了对他的称呼。
狗儿比我小几个月,因为我爸随着我大姑管他奶奶叫大姐,是以他理应管我叫叔。但狗儿生性倔强,我一提这事他便装聋。
狗儿他爸是胡同里大名鼎鼎的小四儿,胡同的儿歌云:
“小四儿、小四儿,
屁股扎个刺儿;
他妈是不给拨,
他爸说没有事儿!”
狗儿父母见天儿没别的事,就是夸狗儿:“我儿子太他妈聪明了,我昨天踹他一脚他居然知道哭。”
胡同里大人们想法简单,在他们眼里孩子和宠物本无分别,男孩尤甚,扔垃圾箱里狗都嫌的玩意儿!他们觉得随便俩孩子凑合一块儿就能玩到一起,是以经常逼我和狗儿一起在胡同里玩。
我们俩都挺无奈,只能被迫出去玩。
我着实无法理解狗儿徒手爬上一个立着杵在墙根的废旧三轮车欢乐个什么劲儿,更加无法理解他爬上去以后对准下面的泥坑蹦下来崩自己一身幸福的泥点子又是图个什么许的。
转瞬间醍醐灌顶——他在找角度想往我身上溅泥!
连试了四五次,除了他自己裤子已经完全黑了之外,我身上却是一点没事。
然而最后这次终于没再重复过去——头先着地,喝了能有二斤泥水,整个人如同泥塑一般均匀。
他怒了,跟我回家找到我妈:“阿姨你打他!”
我妈笑曰:“我想打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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