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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店轶事

书店轶事

作者: dadadedada_ffd9 | 来源:发表于2019-05-28 16:18 被阅读0次

    我曾经在一个卖旧书的书店里工作,如果你没有在书店工作的经历,很可能会认为这里是天堂,会认为光顾书店的顾客有很多上了年纪的绅士,风度翩翩地翻看着装有牛皮封面的书籍。但是真相却让我吃惊,因为这里几乎没有几个真正热爱读书的人。我们的书店藏书丰富,但是顾客中懂得读书的人还不到百分之十。最常见的顾客是一些妇女,她们没有什么目标,只是买本旧书送给孩子当做生日礼物;其次是一些买廉价教科书的亚洲学生;还有只想买头版的假内行,而真正热爱文学的人却是少之又少。

    许多到这里来的人都是很麻烦的,除了书店他们找不到其他地方施展这些制造麻烦的本事。例如,一位老妇人想要一本给残疾人看的书(这是一种很常见的要求),而另一位老妇人曾读过一本一八九七年出版的书,想让你给她找一本。不幸的是,她既不记得书名,也不知道作者的名字,更不知道书里写的什么,只是记得书的封面是红色的。还有一类人,他们几乎踏遍了每个旧书店,更是烦人至极。其中一些人浑身散发着变质面包的味道,几乎天天来卖那些毫无价值的旧书,有时候一天要来几次。还有一种人只是来订购大量书刊,却从来不真正付钱购买。我们书店从不赊账,只是把被订购的书放到一边,以便顾客前来索取。而订购书后又回来付钱购买的人还不到一半。起初我对这种现象很不理解。他们为什么要这样做呢?很多顾客来书店寻找限量发行、价格昂贵的书籍,找到后反复强调要给他们保留,而他们自己却一去不复返。当然顾客中也有十足的偏执狂。他们夸夸其谈自己的辉煌经历,又以最堂皇的理由解释今天碰巧出门没有带钱――这样的借口只有他们自己才会相信。在像伦敦这样的大都市里,街上总会有一些无所事事的闲人,对于这样的人来说,书店是最好的栖息场所,因为不用花钱就可以在这里呆上几个小时。他们话题陈旧、生活没有目标,时间长了,这种闲人几乎一眼就会被认出。如果觉察到顾客是这类人,通常是他前脚刚走,我们就把他订购好的书放回书架,因为他是不会回来购买的。他们中没有人想从书店偷书,只是订购――这可能会给他们一种似乎已经真正付钱的幻觉。

    就像别的旧书店一样,我们也附带销售其他东西。例如,二手打印机,邮票――我指的是用过的邮票。集邮者大都性情古怪,沉默寡言,各个年龄的人都有,以男士居多。很显然,把邮票粘贴到集邮册的过程很难给女人带来愉悦。我们也卖六便士的讲占星术的书,书的作者声称自己曾预言过日本大地震。这样的书都被密封,我从没有打开过。但是买书的人经常回来告诉我们,里面讲的占星术是多么的准确(如果书中讲的是你对异性有吸引力或者你最大的缺点是慷慨大方,那么无疑任何占星术都是准确的)。我们也卖很多儿童书籍,大部分是廉价的滞销图书。如今的儿童书真是很糟,尤其被堆放在一起时。就我个人而言,我宁愿给孩子们看罗马时期佩特罗尼乌斯仲裁者的讽刺作品,也不会给他们读《彼得.潘》。不过跟后来拙劣的模仿作品相比,像巴里的《彼得.潘》这样的童话就显得更有精神内涵、更能启迪心智。在整个圣诞节期间热闹兴奋的十天里,我们要一直不停地销售圣诞节卡片和日历,虽然很无聊,却能赚很多钱。对基督教徒们的这种宗教情感我一度感到很好奇,觉得很滑稽。圣诞节贺卡制造公司的人一般六月份便开始行动,拿着他们各种各样的贺卡前来销售。我还清楚地记得他们发货单上的一句话,是这样写的:“带小兔的圣诞贺卡,两打。”

    我们主要的副业是租赁图书,大概有五六百本图书可供出租,都是小说。那些偷书贼肯定很喜欢这样的书店。他们在这里花两便士租一本书,然后把标签撕掉,以一先令的价格卖给另外一家书店。我相信这是世界上最容易的偷窃了。不过书商们通常发现,就算这样被偷上几本书,他们也觉得更划算些(我们通常一个月丢十几本书)。如果你要求他们付定金,顾客一般会被吓得落荒而逃。

    我们的书店正好位于汉普斯特德和卡姆登镇之间,因此来书店的人有男爵,也有公交车司机,各式各样的人都有,伦敦的整个阅读人群可能都会在这里出没。因此可以统计一下,谁的书最受欢迎――是普里斯特利?海明威?沃波尔?还是沃德豪斯?这些都不是,最畅销的是埃塞尔.M.戴尔的书,其次是沃里克,再其次是杰弗里。埃塞尔.M.戴尔作品的阅读人群主要是各个年龄阶段的女性,而不像大家通常认为的那样,只是一些饥渴的老处女或烟草商的肥婆娘。认为男人不看小说是错误的,但的确有一些小说是他们从来不读的。大致说来,我们常说的大众作品――即最常见,不好也不坏,像高尔斯华绥那种让人唏嘘落泪的作品,通常是女性热衷阅读的。男人要么读他们认为值得一读的小说,要么就选择侦探小说。他们对侦探小说的钟爱有时候到了走火入魔的程度。据我所知,有一个顾客每星期要读四五本侦探小说,这样持续了一年多,还不包括从其他书店租赁的类似书籍。同样一本书他从来不看两遍,这一点让我很纳闷。很明显,他已经把那些数量惊人的垃圾图书的内容(据我计算,他每年读的书页能铺四分之三英亩土地)牢牢地记在脑子里了。他对书名或作者的名字一无所知,但是一翻开书,他就知道自己是否已经读过。

    在租赁书店里,能看出一个人真正的品位和喜好。让人意想不到的是,一些英国小说家的经典作品不再受青睐,几乎完全被读者忽视。没有必要把狄更斯、萨克雷、简.奥斯汀和特罗洛普的书摆在书架上,因为根本没人会读。人们瞟一眼十九世纪的小说,通常会说:“哦,那书太陈旧,早就过时了!”然后马上走开。但是狄更斯的书还是很好卖的,就像莎士比亚的书一直很畅销一样。狄更斯的作品就好像《圣经》,是人们必读的、书籍之一。在旧书店里他的作品很受欢迎。人们总是相互谈论狄更斯,比如你可能会听到比尔.塞克斯是一个夜贼、密考伯先生是秃头等谈话,就像在一个芦苇筐里发现了摩西,或“只能看见上帝的背”等关于《圣经》的传说一样。另外一件引起我注意的事情是,美国书籍越来越不受欢迎。另外一种不受欢迎的书是短篇小说,书商每两三年便会遭遇类似的商业尴尬。当顾客要求图书员给他们找本好书看时,通常开口先说:“我不看短篇小说。”或者说:“我不要短篇故事。”一个德国人就经常这样要求。如果你问其中的原因,他们会解释说,熟悉小说中那么多人物的性格太费力,他们只喜欢看那种读完第一章后就没必要再动脑子的书。我觉得,这种现象的出现,受批评的应该是小说作者,而不是读者。很多当代小说,不管是英国的还是美国的,大都乏味沉闷,没有阅读价值。但有些短篇故事还是很受欢迎的,比如劳伦斯的短篇故事就像他的长篇小说一样受欢迎。

    以后我是不是也会卖书呢?大概是不会的――尽管我的雇主对我很好,在书店的日子也很愉快。

    要是有资金和店面,任何一个受过教育的人都能靠书店维持生计。这个生意不难学,除非你要致力于珍稀图书和罕见版本的买卖。如果你对书里的内容有所了解,那就更容易了(大多数书商都不了解书的内容,看看他们在报纸上做的征订广告,你就知道他们是多么外行。广告上即使看不到鲍斯威尔的《大英帝国兴亡录》的字眼,也肯定会有T.S.艾略特的《弗洛斯河上的磨坊》)。这项生意很高雅,还很人性化。这些特点使小书商不会被排挤得毫无立足之地,然而杂货商或者送牛奶的人就不一样了。但是,这里的工作时间却很长――我只是兼职,我的老板一星期要工作七十个小时,还不包括出去买书的时间,这种工作方式对健康不利。书店里冬天大都非常寒冷,因为要是屋里太暖和,窗子就有水雾,而书店就是靠窗子做生意的。书籍几乎是所有物体中最能积攒尘土的,散发的气味也很难闻,放在顶上的书本上总是有死青蝇,好像那里是青蝇们理想的死亡之地。

    然而当书商会让我失去对书的热情,这才是我不想当书商的真正原因。为了提高销售量,书商不得不撒谎,对书的内容胡编乱造,结果使自己更加讨厌这堆书。更糟糕的是,他们不得不经常给书除尘,还得搬来搬去。我曾经非常爱书――喜欢它们的气味和手感,因为这些书至少也有五十年了。最让我高兴的是能花一先令从县城拍卖会上买到一大堆批发图书。在这种拍卖会上,你总能无意中发现很多好书,例如,十八世纪的一些二流诗人、过时的早已经被人遗忘的小说、六十年代的妇女杂志等。当你没事可做时,比如在浴室里,或深夜还不想睡觉的时候,或是午饭前的无聊一刻钟,你都可以读读一些过期的书刊。但是自从我进书店工作以后,我就再也不想买书了。每天都有成千上万本书摆在眼前,有时候自己都觉得恶心,书也变得令人厌烦。如今我也偶尔买本书,但是只有当这本书我非常想读,而又借不到的时候才买。我从来不去买一些下三滥的垃圾书。发黄的书页散发出来的特有香气再也不能吸引我了,因为这种气味只会让我想起那些烦人的顾客和死掉的青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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