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恶之家》是2015年英国上映的一部电影,据说改编自伦敦三大名剧之一。
我看了电影之后翻阅影迷朋友的评论,发现一个很有趣的地方。
两方争辩,辩论的主题之一是所谓的“罪恶之家”里面所有的人,所犯下的究竟是一个小小的过错还是非得用大写的“罪恶”二字将之钉在耻辱柱上。
辩论的主题之二是这位叫做伊娃的女子究竟是遇人不淑命运多舛还是不甘进取自我堕落?
我想如果从世俗和信仰两方面去复盘伊娃的一生,关于罪恶会有怎样的碰撞呢?
被嫌弃的伊娃的一生电影剧情很简单,简单概述一下就是一名自杀的女子,人生的最后几年均与晚宴上的五人有关,间接促成了女子生命的逝去。
电影构思很精巧,精巧到你不能将之视作建立在真实生活场景之上的故事。它是一个寓言,将一个女子去世前的人际关系浓缩到一个晚宴之上。
这个寓言的目的,所要表述的内容最后借“警察”之口告知众人,但众人的回应其实才是“罪恶之家”中的“罪恶”二字的点睛之笔。
“警察”说的是什么?顺着时间线复盘到最后才能了解。
电影的开篇是一个对话,后来我们知道,对话的双方是“罪恶之家”里的老板儿子与伊娃。
儿子:你相信上帝吗?
伊娃:我信。
儿子:你怎么相信这个?
伊娃:我信不过常人。我必须相信一样东西,不然我无所寄托。然后坠入深渊,不停坠落,一直下去。
这段对话出现在开头显得很突兀,因为我们不知道他们是在何种情境之下产生的。
随着剧情的延续,在正常的时间点这段对话又出现了一次。
这次我们知道伊娃经历了工厂老板的辞退、老板女儿的刁难、老板女婿的艳遇之后,对生活对人生越来越没有了信念感而产生的思想转折。
上帝,只是她用来寄托悲观情绪的工具,并不是真正的信仰。
失去的欢乐复盘开始:伊娃出身寒门,父母双亡,独自来到城市打工。
1:老板的罪恶
周边工厂有的时薪已经达到24,她所在的工厂还是保持在20,房租上涨生活艰难之下她与工友集体罢工,要求老板涨工资。
老板不同意,采取怀柔政策。
给伊娃单独加薪到24,并上升小管理层。伊娃拒绝,并要求要加薪所有工人一起。
两方对垒之下,女工妥协返回上班,老板将伊娃辞退。
这里的伊娃所表现出的个性是勇敢又有担当,不为一己之利背叛工友。
老板有罪吗?或者说这样的处理方式能够上升到以“罪恶”之名做为标签吗?
在后续晚宴之上老板为自己辩解,说这是市场行情而已,在世俗社会的观念上 我并不认为老板所做的可以上升到“罪恶”之说。
但在老板单独约见伊娃以加薪为诱饵一段里,老板有一个轻佻的抚摸伊娃脸部的动作。如果站在电影剧本的角度来看,适当增加动作的进攻性和言语的诱惑性,才能让“罪恶”显得更那么引起观众共鸣。
在信仰的角度看,所罗门在《箴言》书中所说:你若有行善的力量,不可推辞,就当向那应得的人施行。
老板住在温暖的城堡里,家佣无微不至的服侍着,喝着葡萄酒与威士忌,讨论着传闻中的加官进爵。
当老板知道女工因为房租上涨,时薪却两年未涨却没有一颗关怀弱者的心,这就是他的罪了。
《雅各书》中所说的与所罗门王一样:人若知道行善却不去行,这就是他的罪了。
在《马太福音》中耶稣关于“论天上的财宝”一节里,更为直白的对世上的金钱观有过阐述:因为你的财宝在哪里,你的心也在那里。
为什么在这样一篇电影评论里我引述很多《圣经》上的话?
在电影末尾一节,当老板致电警察局长得知并没有这样一位警察时,老板夫妇高兴万分,终于跟这样一件案件脱离了关系,不由得感叹一句:天啊,感谢主!
可见,老板一家也是有所谓的信仰的,只不过这种信仰就像在街上高谈阔论的法利赛人一样,徒有其表罢了。
虚伪的老板2:女儿的罪恶
伊娃被迫辞职,转行去了高档服装店做招待。在这里遇见了老板娘与女儿购物。
因为母女二人对着装不同的见解,女儿在强势的母亲面前情绪不佳。
在换了一身不太合适的衣服试镜过程中,女儿看到伊娃不经意的一抹笑容,认为她是在嘲讽自己的品味。
怒不可恕之下叫来经理,以不辞退伊娃就消掉VIP会员之名使伊娃又失去了在这个行业的生存权。
女儿所做的这一件事能否称得上世俗与信仰上的“罪恶”之名?
这里的复盘多在于复盘单一事件,至于某一个单一的事件能否产生蝴蝶效应暂且不表。
在现实生活中,女儿与伊娃的这次交涉实在是太常见了。
常见到我们几乎每个人都有可能成为两者其一。
做服务行业的谁没有收到过客户的投诉?这种投诉有可能是因为自己确实没有处理好或者仅仅是因为客户当时的心情不佳找一个发泄口。
如果说伊娃在工厂表现出的是一个勇敢又有担当的形象,那在这里不合时宜的微笑却中和了女儿所犯下的过错。
同样在《箴言》书中所说:人有见识,就不轻易发怒。宽恕人的过失,便是自己的荣耀。
女儿在此事件中因着伊娃一个小小的过失,就令对方失去了一个赖以生存的工作,这何尝不是自己的一个过失?
由口中所说的每一句话,都应当设想后果。
《雅各书》中“要控制舌头”一节说到:原来我们在许多事上都有过失,若有人在话语上没有过失,他就是完全人,也能勒住自己的全身。
3:女婿的罪恶
伊娃找不到工作之后,选择出卖自己。
她去了酒吧,做为一个成年人,她当然知道自己会遇到什么人,会遇到怎样可怕的结果。
果不其然,一个酒鬼缠上了她,她还没有适应这样的风尘生活,显得那么局促不安。
来此饮酒的女婿(当然在那个时间段,女婿和女儿还处于恋爱之中,未到谈婚论嫁之时)发现了她,或许是英雄救美,或许是见色起意,两人就这样走到了一起。
女婿给她生活费,给她免费的住处,就这样相处了几个月。
出身寒门的伊娃知道自己和女婿之间有着阶级上的区分,女婿也知道自己对伊娃的情感远没有伊娃对自己来的深。
没有未来。
伊娃拿着分手费就离开了。
但剧本里所描述的伊娃性格在这里与开篇罢工时的伊娃却不一样了。
罢工时的伊娃为了自己的权利能够勇敢的抗争,在这里却不能为了自己的爱情去跟命运拼搏了。
不过挥挥手不带走一片云彩的性格却加以保留,被辞退时的不争取和被分手时的不纠缠到时一脉相承。
在这里女婿的所作所为相对于老板跟女儿两人,无疑在道德感上有所亏欠。
明知道自己的阶层会面对家族联姻,却放任自己的情欲肆意放纵在伊娃身上。
如果真有爱,去打破阶层束缚,这将是一个灰姑娘般的童话。
可是很明显在这里女婿是用自己的财富和地位去跟伊娃做了一个交换。之所以在影迷朋友的评论里对女婿之罪有分歧,原因不过是伊娃接触女婿的环境本身还是出于自己的主动选择。
虽然社会的残酷和生活的无奈令她流落风尘,虽然内心残留的羞耻感让她无法真正做到逢场作戏委身于酒鬼,但毕竟这个工作不是一个最终的或者仅有的唯一一个选择。
这样的前因使得女婿在世俗观念里的“罪恶”就大打折扣。他对女友不忠,他见色起意,他为了家族的未来选择放弃。
对于他的真正恋人老板女儿来说,这样的“罪恶”反倒大于对伊娃的伤害,在这样一个情境里,老板女儿成了另一个受害者。
《约翰一书》中写道:因为凡世上的事,就像肉体的情欲,眼目的情欲,并今生的骄傲,都不是从父来的,乃是从世界来的。
从情欲而来的爱情就不是爱情,在这里女婿所代表的角色不过是芸芸众生中的寻芳客之一。
也许在红尘俗世中人们已经见怪不怪,对于这样的罪恶人们更多时候却抱着一种宽容的心态。
英俊、年轻、多金的风流公子只要不强迫肯花钱,似乎风流一些除了老板女儿伤心之外无人在意。
真正引爆观众厌恶的却是电影末段,“警察”走后,女婿察觉到一丝不对,跟警局与医院一番通话后发现今晚并无人自杀,警局也并无新人。
这样的结果让老板夫妇和女婿如释重负,仿佛套在脖颈上的枷锁已经不复存在,开怀畅饮。
心中毫无愧疚。
这才是最大的“罪恶”。
古语有云:人谁无过,过而能改,善莫大焉。
《诗篇》51篇中大卫在犯罪之后祷告:神所要的祭,就是忧伤的灵。神啊,忧伤痛悔的心,你必不轻看。
就算警局与医院的回应是真的,但女婿岂不知跟伊娃之间发生的事也是真的。对爱情的背叛也是真的,只是这一切都仿佛被不存在的“电话真实”所抵消了,这才是最大的罪恶。
4:儿子的罪恶
伊娃分手后,独自去海报用时间去疗伤。
在电影剧本的情境中,这里的伊娃展现的已经不是那么可爱了,这也是被许多影迷诟病的一点,认为伊娃的自杀不能够全部归给别人的责任。
伊娃难道就没有问题?
酒吧是什么地方,做为成年人她会不知道,如果不知道也不会去那里卖春。
那在酒吧认识的男人又怎么可以投入感情?这是其一。
有免费的住处,不用上班也有来自女婿的金钱来往,为什么不能够在此基础上让自己学个一技之长,然后逃离这样依附男人的生活过上正常的日子。
伊娃也可以通过女婿的地位和人脉,毕竟女婿已经可以打理自己家族的事业了。伊娃可以通过他找到一份正常的工作。
可是她都没有,她什么也没做。
如同前两次一样,一言不发就这样离开了女婿这位金主。
海边疗伤之后重操旧业,这次在酒吧遇到了老板的儿子。
一直得不到父亲认可的喜欢酗酒的儿子将伊娃带回住处,半强迫的与之发生了关系。
之所以说半强迫,是两人相识之地本就是皮肉生意的常发地,遇到什么人发生什么事,伊娃要为自己的选择负责。
在这一段为了展现“罪恶之家”中的“罪恶”,特意描述了儿子有强迫这个情节,如果是清醒的儿子在酒吧与伊娃谈好价格又会怎样?
改变不了结果,但能改变儿子在此事上所犯下的过错。
儿子因为不受父亲重用,不得已偷了公司50英镑给伊娃,伊娃为此感觉不安。
不安有两点,一是知道自己和对方之间有阶级之分,就算自己怀孕了并且儿子想要娶她她都认为不可能。
二是得知自己拿到的钱是儿子偷了公司的,内心不安决定不再接受。
在这个故事里,电影语言所呈现出的伊娃性格令人有些难以理解了。
中国有句古话很不文雅,用描述某一些人的性格就是“既要当……又要立”,拿这些话去描述伊娃有些残忍,但偏偏编剧选择这样去塑造伊娃这个人物。
搭上女婿和儿子两个富家子弟,站在世俗的角度在当时对她都不错,可是她并没有去付出什么去争取什么。
自己如果放不下尊严去烟花之地卖春就借着第一次攀上的女婿这根高枝离开这种生活,既然离不开就安心投身红尘别再忧郁的在海边流连。
这里的儿子除了那次醉酒后的行为,其他地方实在让人恨不起来。
知道伊娃有孕,不逃避愿意负责。得知伊娃自杀后,痛悔万分,誓与父母决裂也不想成为他们那样的人。
5:老板娘的罪恶
伊娃离开了儿子,怀着身孕无业无住所,又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
这次她选择去女性慈善救助组织寻求帮助,恰巧面试申请人的正是老板娘。
老板娘当然不知道面前的伊娃怀的孩子是自家的骨肉,面对伊娃的申请救助说词,老板娘直言令人不敢相信。于是选择了拒绝救助。
这样的结果导致了伊娃最后的崩溃,在某个午夜她选择了自杀……
在这里老板娘有没有“罪”,就事论事,如果救助资金有限额的话,做为面试官哪怕是为了沽名钓誉得来的面试官位置,她要不要单纯相信求助者的片面之词,继而满足求助者的意愿拨款施救?
在这里,老板娘做为面试官也许只是没有尽到调察真相的责任,但如果所有的申请人都要专门成立调查组又可能不是一件现实的事情,所以在这件事情的处理上,老板娘被扣上这样“罪恶”的帽子有些太重了。
一直到了电影末段,当得知警局和医院均查无此人的消息时,老板夫妇与女婿三人此刻的态度才是电影剧本最终批判的根源。
就算警察是假的,医院此时并无人伤亡,但至少老板夫妇和女婿面对过的伊娃是真的,这实在不是一件应该庆贺的事。
庆贺伊娃并没有死?
庆贺不会因为这件事与警局产生关系?
还是庆贺也许自己犯下的过错终究没有发生悲剧?
剧本对世俗的“罪恶”不够细腻的刻画导致了这个寓言所能够带来的冲击感。
回到电影末尾“警察”所下的总结陈词,这种批判就少了力度。
“警察”说:世界上还有无数的伊娃,他们的生死,希望和恐惧,他们的挣扎以及追求美好生活的权利,都与我们的生活密不可分,同我们的观念、言辞、所作所为息息相关。我们没人可以独立于世界,我们应该互相关爱。要是一个人不懂得这个道理,那一天很快就会到来——那时候人们要忍受烈火,血肉和遍体鳞伤的洗礼。
这是电影的主题,让人们学会彼此相爱。
但世人被“罪”所辖制,避免不了伤害别人和被人伤害的命运,这如何是好?
那这部电影借着老板夫妇与女婿、女儿与儿子两组不同面对过失和罪恶的态度,告诫世人要学会怜悯与悔改。
《路加福音》第15章借丢羊、失钱、浪子三个比喻教导愿意悔改的人是怎样得到上帝的喜欢。
上帝的形象在电影中以这位并不存在的全知视角“警察”对众人做了审判,唯一没有被审判的是伊娃。
但伊娃自杀的结局在信仰层面能不能得到救赎就属于题外话了。
这部电影仔细复盘之后,立意精巧但完成度有所欠缺,归根结底还是对于人性的丑恶挖掘的不够深刻。
但它通过这一现实中不可能出现的巧合却给所有的观众提了醒:警戒自己的一言一行和心思意念,在这个罪恶横行的时代里保守自己的内心,做一个处处充满爱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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