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前:这是父亲的早年创作。现在读来,过时的气息扑面而来。但过时的渐渐成了历史,值得怀念。
一
雄鸡引吭高歌,吓得夜魔胆战心惊地悄悄隐退。村庄的轮廓便很清晰地勾勒了出来。麻雀的欢叫声驱逐了幽寂和沉默,叽叽喳喳,争吵不休,惊醒了勤劳的庄稼人。
天已麻麻亮。张老汉醒了。他伸伸懒腰,打了个长长的瞌睡哈,又用斑驳的手揉了揉惺忪的眼睛,挠了挠黑白相间的头发。然而张老汉并没有急着起床。他又闭上眼睛,默默地想着心事。
该起了。他心里说,有事情赶着呢。
前些日子,有个媒婆给儿子说下了一门亲事,女方年龄和儿子相当,人品又好,而且不要彩礼。张老汉一听挺满意,他倒不在乎要不要彩礼,贤惠厚道、能操持家务就行。可这毕竟是儿子的事情,还得让儿子做主。
为这,他特意让大闺女去大队给在市中学任教的儿子打了个电话,说了下情况,告诉儿子他准备去市里住几天。
其实,老汉这次进城还有个打算。现在农村的生活水平越来越高,买电视机的不少,老汉也想买一台电视机。不然还得去大队和别人一起挤着看《霍元甲》。要不是《霍元甲》,他才不去呢!农家的活儿也不少,哪有恁多的闲工夫?
唉——老汉重重地叹了口气。
可怜天下父母心呐!为了孩子们的事,他的头发领土早已被白色慢慢侵占,脸上的皱纹也越来越有岁月的痕迹。如今,张老汉本来硬朗的身子也时不时出点问题。
“诶?还愣着干啥?赶紧起呗!”老伴抱孙子的心情更加迫切,早为他拾掇好了东西。也难怪,土埋半截身子的人了,年逾花甲,谁不想抱孙子?每当别人带着孙子来家里串门,她心里便有一种说不出的羡慕和酸楚呀!老汉看着她挪动的步子,微微欲倒,也不知是激动还是老了。
阳光透过窗纸照在墙上,留下模糊的光圈。
“你不去吗?”他问老伴。
“我不去,家里离不了人。再说城里我住不惯。”
张老汉起床,洗了把脸。
女人就是爱打扮。老伴拿着一身新衣服走了过来,说道:“来,换上。”
“这干干净净就是了呗,还换啥衣裳。”他一向不爱穿戴,穿新衣服总有些别扭。
“那咋能行!你去的又不是县城,市里的人穿得阔气。你要不穿好点,让人家笑话!”
“我还瞧不起他们呢!”张老汉一本正经地睨着眼说道。
“行了行了,看你那个样儿。你不嫌丢人我还嫌呢。”老伴说着硬是扯扯扭扭地把老汉地衣服换了。
难怪说人在衣裳马在鞍,的确不错。张老汉这把年纪穿上这身制服,显得精神了很多。
“嘿嘿,俏了,年轻了。”老伴眯着眼,眼角的皱纹活泼得放射开来。“这身衣服还挺合适的。”她满意地说道。说罢又颤颤巍巍地走进里间,翻箱倒柜找出一顶蓝帽子。张老汉戴上这顶帽子,看不见了黑白相间的头发,也罩住了他真实的年龄。“多像个国家干部。到了城市保险丢不了丑。”老伴舒心地说。老汉站在地中间,被老伴拨过来拨过去,任意摆弄。真可谓“老来俏”,但他又觉得不自在,毕竟不如黑洋布宽裤褂舒服。
“你先吃饭。我把钱装好。”老伴拿着钥匙,开开柜,拿出几沓票子,用纸包了,放进包里,看了又看,按了又按,然后才慢慢合上拉链。
太阳等得不耐烦了,终于升起来了。张老汉收拾停当,又听老伴唠叨来唠叨去,这才动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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