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很久很久以前读书对于大部分人来说还只是有闲阶级的特权,普通人能够有机会认识字就已经很不错了,哪还有什么理想成为一名作家?
我记得以前有一个老师对我们说过一句话,他说在我们的文化中,其实很多人都心存一个作家梦。我不知道这句话是对还是错,但是却很清楚自己却是希望可以成为一名作家。我喜欢看书,也喜欢音乐,喜欢室内设计也喜欢服装设计,喜欢旅游也喜欢宅在家里看剧,喜欢看拳击也喜欢看偶像剧,还喜欢看BL……,说起我自己的兴趣爱好可真的算是丰富多彩。在家里或者是学校我也很喜欢动手做一些手工或者装饰,用来点缀我们那枯燥无趣的生活,也经常一个人躲在房子里唱troye sivan的迷幻电子音乐,各种迷恋他……。但是在众多的兴趣爱好中,唯一坚持从未变心的兴趣就是看书。关于看书这件事情,它是唯一能让我在思想混乱的状态下冷静下来的行为,同时我在书上看到的一切远比我在现实生活中得知的一切要来得丰富多姿。可能很多人会说,你这样读书不就是典型的书呆子吗?现实生活的实践才是最重要的不是吗?人读书获得知识的最终目的不就是为了生活变得更加美好吗?如果一个人只是单纯地活在书本的那些真理里,那么读书的意义就没有了!但我想说的是什么叫做‘读书的意义’?这个意义又是谁定义的?他有这个权利和能力去定义读书的意义吗?
从某个角度来说,我认为在书本上获得的认识比我在生活得知的一切要来得更加深切和富有意义。所以,如果可以成为一个文字工作者的话,这也算是我对读书做出的一份微薄的报答。
但就我们如今所处的这个时代,文字工作者似乎并没有多少的神秘色彩,甚至像有的人说的:烂大街。在网上,写手很多很多,称呼他们为写手,这已经是一种尊重,有人还称呼他们为文字民工!一群提前透支青春和健康的坐在电脑前面不断码字的民工。
据统计,在中国,近2000万网民通过互联网发表自己的原创作品以获取商业利益,其中正式注册的网络写手则超过200万人,他们的存在为中国的互联网产业创造了近50亿的阅读市场。这些所谓的注册写手,虽名义上是商业网站的“自由工作者”,实质是强烈依赖于网站,也因此服从于网站的分成规则。阅读者阅读一千字只需支付两三分钱,还要付30%给网站,导致很多的写手拼命写更多……。网站不负责为写手缴纳社保,这也就意味着一旦身体出现状况,所有的医药费用全部由自己承担。……(详见《网络“受众”的劳工化:传播政治经济学视觉下网络“受众”的产业地位研究》)
互联网产业的内容只有小部分来自内部编制人员的劳动,而大部分的内容生产则转交给数字劳工的“自由劳动”,“他们从事大众生产(散布内容和公地为基础的大众生产。)这些数字公地包括软件公地、新闻公地、信息公地、知识公地、教育公地、艺术公地和文化公地。”(维尔特,2014)
所以,如果你想要通过写作来生存下去的话,建议你在开始写作之前先锻炼好自己的身体。如果你只是像我一样只是对写作存有浪漫主义色彩的话,倒是可以在其中寻找到一份可怜的快乐。
但有点悲伤地说一句:我们也只不过是文字民工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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