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1810年7月5日,P.T.巴纳姆出生在美国康涅狄格州的伯特利小城里,作为一位裁缝的儿子,没有人会想到日后的他居然一手打造了世界上最强的马戏团,成为了一代传奇的“马戏之王”。美国的权威期刊《大西洋月刊》也曾将他评为20世纪在美国最有影响的一百个人之一。
两百年过去后的2017年,美国福斯公司把这位传奇人物的故事搬上了大银幕,这部汇集了众多大牌影星如休·杰克曼《金刚狼》,扎克·埃夫隆《歌舞青春》,米歇尔·威廉姆斯《断臂山》,丽贝卡·弗格森《碟中谍5》,赞达亚《蜘蛛侠2》的电影,在导演及众明星的共同努力下,打造出了一场宏大的由华丽的服装、绚丽的歌舞、美轮美奂的表演组成的十足的视听盛宴。
你真的不应错过这部电影!
二
在电影《马戏之王》中,由休·杰克曼实饰演的巴纳姆是一个出生贫困的穷小子,他父亲是一个经常给富人缝制衣服的裁缝,因为这个原因,他很小就认识了出生贵族之家的女子查丽蒂并结下了深厚的情谊,当两人长大后,查丽蒂冲破家庭的阻碍义无反顾的嫁给了当时仍然是个穷小子的巴纳姆,婚后两人生育了两个孩子,那时候,她们是贫穷的,但是他们也是快乐的,他们的快乐简单而又纯朴,如同天台上透过晾晒的白布空隙看见的天上的星星在发着冷清的光。
巴纳姆不甘于贫穷,他要给母女们更好的生活,于是他开始了他人生中的创业——创建了一家博物馆,不过最初的开始,他的博物馆内收藏的都是死气沉沉的雕像和动物标本之类的东西,丝毫引不起大家的兴趣,虽然小广告贴的到处都是,可是人们根本都不愿意进来。幸亏小女儿的一句话提醒了他,于是他迅速改变营销策略,到处收集世界上的各类奇人怪人异人怪咖,同时夸大其词并四处宣传,终于使他得的马戏团表演一炮走红。
但是在当时的社会,马戏团表演仍然属于比较低层次的表演节目,巴纳姆又审时度势,拉上菲利普·卡莱尔入股,借助菲利普·卡莱尔的人脉,巴纳姆进入上流社会并受到英国女王的接见,在这里他遇到了一生中令他的事业获得转折的重要人物——珍妮·林德。
珍妮·林德是何许人也?
珍妮·林德号称是瑞典夜莺,据说是瑞典最伟大的歌唱家,一度她的头像还被印在瑞典法定货币上面,她在欧洲享极高的知名度,但是从来没有去过美国。巴纳姆在一次偶然的机会遇见她后决定和她合作让她打入美国市场,在巴纳姆高超的公关和宣传下,珍妮·林德在美国的第一场演出轰动了整个纽约。随着巡演的成功,巴纳姆的个人事业迎来了巅峰。
但与此同时,巴纳姆也陷入了人生和事业的矛盾中,一方面因为和珍妮·林德的绯闻,妻子离开了他,家庭陷入了危机;另一方面,巴纳姆因为决定让自己的事业走高端路线以契合当时的主流社会,这就和马戏团的成员产生了事业上的矛盾,与此同时,珍妮·林德也与他中断了和他的继续合作,一时之间,巴纳姆陷入了危机。
更糟糕的是,他的博物馆也在一场大火中化为了废墟。
怎么办?
是继续走高端路线选择和珍妮·林德再次合作还是选择以前的老朋友继续给老百姓带去欢乐?
是继续重建一座博物馆还是干脆就放弃它?
传奇的巴纳姆索性一不做二不休,就在博物馆的空地上竖起了一个巨大的帐篷,建立成了世上最大的马戏团场地,同时他也将马戏团的表演交给了合作伙伴菲利普·卡莱尔,而他则再次回归到家庭中,最终全家团聚一派其乐融融。
相当正能量的一部电影。
三
其实史上的巴纳姆根本就不是电影中的那个人,电影对他做了很多改编。如果你去百度一下,就会发现他其实只是一个商人,一个世俗粗鄙的商人。在他的眼中,所有的一切只是他赚钱的工具,博物馆是,马戏团是,马戏团里的每一个怪异的人都是,甚至连瑞典夜莺珍妮·林德都是。巴纳姆毕生所追求的只是财富,所谓的带给人们欢乐那些崇高的理想和宣言其实跟他一点都不搭边。你知道他临死前说的最后一句话是什么吗?他说的是,今天麦迪逊广场花园的收入怎样?
在经商这一点上,其实中外同途。
你看我们周边现在知名的大企业的老板,他们在出席各种论坛以及峰会的时候,现在谈的都是情怀和境界,以及对弱势群体的帮助和对人生终极的关怀。可是你如果去查一下他们最初的创业,你就会发现当时的他们哪有这么伟大的志向,那时的他们眼中只有赚钱二字,甚至是市场上什么赚钱就干什么。万达的王先生是如此,万科的王先生也是如此;联想的柳先生是如此,香港的李先生也是如此。
其实我并不是说这有什么不好。相反的,我想说的是这其实才是经商的正确含义。所谓经商,赚钱是第一要义,当然这种赚钱也是指合法的赚钱,一个不赚钱的企业每天都在说情怀那不是办企业那应该是去台上作报告。只有当一个人赚了钱富裕了后,你才有可能去追求更高尚更具人文情怀的事物。
在这一点上,古今又是同途的。
司马迁在他的伟大的作品《史记》中曾写过一篇《货殖列传》,在这篇文章中,司马迁写到:“故曰:“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礼生于有而废于无。故君子富,好行其德;小人富,以适其力。渊深而鱼生之,山深而兽往之,人富而仁义附焉。”
翻译成白话文就是:“所以说:“粮仓装满了,人们就会懂得礼节,衣食充足,百姓才讲求荣耀与耻辱。”礼仪产生于富有而废弃于贫穷。所以,君子富有了,喜欢去做仁德的事,小人富有了,也会乐于公共事务。渊深了,里面就会有鱼,山林深了,野兽就会到那里去,人富有了,仁义也会归附于他们。”
看见没有,两千年前的古人其实就已经告诉过我们,追求财富是人类社会中之常情,人也只有富有了之后才可能去追求更高尚更伟大的理想。
四
我的问题是,追求财富何时是尽头呢?
我们知道财富是追求不尽的,世上永远有赚不完的钱。如果一个人一生只是一味地追逐财富,那不过是做了金钱的奴隶而已,况且这种财富最终其实也是守不住的。正所谓物极必反,极强终衰,财富的扩张到了一定的极限的时候,它就要掉头向下了。
比如曾经富可敌国的明朝的沈万三、清朝的胡雪岩,虽然这两个人并不是那种一味只是追逐财富的人,他们的最终衰败也有着各种其他的原因,但是如果在他们最鼎盛的时候能够做到未雨绸缪想好退路,断不至于落到被流放致死或于贫恨交加中郁郁而终。
不妨再讲一个小故事。
仍然是《史记·货殖列传》中的,有关范蠡的事迹。
“范蠡……乃乘扁舟浮于江湖,变名易姓,适齐为鸱夷子皮,之陶为朱公。朱公以为陶天下之中,诸侯四通,货物所交易也。乃治产积居,与时逐而不责于人。故善治生者,能择人而任时。十九年之中三致千金,再分散与贫交疏昆弟。此所谓富好行其德者也。后年衰老而听子孙,子孙修业而息之,遂至巨万。故言富者皆称陶朱公。”
说的是什么呢?
说的是范蠡在帮助越王勾践打败吴王夫差之后,他深知勾践只是能共患难但不能共富贵的君主,在打败夫差后如果继续辅佐他将会给自己带来祸患,于是他趁机乘坐小船漂泊江湖,改名换姓到了齐国,然后改名叫鸱夷子皮,到了陶邑后改名叫朱公。
朱公认为陶邑这个地方居于天下中心,与各地诸侯国四通八达,交流货物十分便利。于是就在此治理产业,囤积居奇,创造财富。十九年间,他总计三次赚得千金之财,有两次都分散给贫穷的朋友和远房同姓的兄弟。后来当范蠡年老力衰后遂将事业交给了子孙,子孙继承了他的事业并有所发展,终致有了巨万家财。
所以,后世有人在谈论富翁时,都称其为陶朱公。
当电影《马戏之王》中巴纳姆最终选择将事业交给合作伙伴并回归家庭时,我在想,鼎鼎大名的《马戏之王》的编剧比尔•康顿,是不是也非常熟悉这个关于范蠡的有名的中国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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