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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谈现行知识产权制度对技术进步的阻碍

初谈现行知识产权制度对技术进步的阻碍

作者: 机械公社 | 来源:发表于2017-01-17 13:22 被阅读0次

    初谈现行知识产权制度对技术进步的阻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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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长期以来的知识产权制度是:专利局管专利权;商标局管商标权;版权局管版权;各管各的,老死不相往来。他们怎样有效的结合,从而全面地保护权利人的利益,没有一个专家、教授能阐述清楚,并提出可行的具有实际的操作性!培训出一大批能写申请书,懂得基本维权的权利人本身,将从根本上促进地区发展。不要忘记:伟大的发明家——爱因斯坦就是专利审查员出身,自己就会申请权利及怎样保护权利。

    通过这次系统的学习,较全面的了解了知识产权的构成,也知道了多数企业或权利人根本不知道怎样获得权力保护及怎样维权,而现行知识产权制度或叫机构已严重阻碍了技术发展。

    1.关于申请。笔者接触到参加培训的学员中,几乎100%都是通过代理申请专利、代理注册商标、代理版权注册,虽然方便,但弊端更多,不能清楚全面地描述技术特征,一些代理机构为了业绩,降低权利人的技术范围,从而对权利人带来损失,最近一个案例,网上报纸上都能看到,真实地暴露出知识产权制度的弊端:慈溪有家家电公司非常重视专利申请,在短短三年内突击申请了100多件中国专利,都没有保护到自己的利益。根本无从谈起系统的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一个不懂怎样描述自己技术特征的发明人或者技术人员,就会阻碍其在技术行业发展的信心,撰写相关知识产权申请文件的过程也是对自己技术系统的梳理过程,会对自己今后的技术发展有一个理性认知。现行专利制度或构架下,没有任何组织或部门来讲解怎样撰写专利申请文件、注册商标文件、版权注册,宣读法律的倒是非常的多。而本应承担此责的国家专利局、商标管理局、版权局竟然什么也不做,当你碰到文件撰写的任何问题或疑惑时,他们的答复是:你找个代理吧!更糟糕的是,在商标管理局、版权局网站上居然找不到一个完整的申请文件样本!还好专利局网站上有,虽然很粗浅。

    在网络申请上(专利叫电子申请),商标管理局明确:只对代理机构开放!也就是在他们那里有“进贡”的才有资格。他们不去理会这样会不会严重阻碍商标注册!还好,笔者通过学习,得出一个结论“在商标方面,其实版权保护更能全面保护权利人得权益”!从谷歌的做法中就能得到启示,要怎么做,这里不赘述。

    2.关于费用。专利法及实施细责则有明确规定,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或企业、组织都能减免费用。因为90%的申请人不熟悉而代理机构不说而申请该享受却享受不到。要享受到减免,只要有一个简单的手续就行。而注册商标没有任何的减免,却也有一个非常简单有效的方法保护自己的权益,那就是“著作权在先”!

    3.关于代理。也不知道谁发明的这样机构、制度,把本应由国家专利局、商标局承担的职责,公然堂而皇之地推给了社会、申请人,并且还“合理”地增加申请人的负担。大量的代理考试、考证成了专利局、商标局获利的手段,这跟“非盈利政府机构”相违背,更与“保护和促进本国知识产权”宗旨相左。代理人在考证、维证过程中产生大量费用,通过为申请人申请专利而将成本转移。同时,代理机构要有业绩,也滋生出大量的“垃圾专利”。这种制度,也滋生出“审查员+代理机构”的利益链条。

    4.关于维权。90%的学员不知道怎样维权,而且多数都不知道自己的专利、商标、版权有没有保护到自己,因为申请文件不是自己写的,对相关法律不清楚,甚至茫然。在权利受到侵害时,该准备一些什么证据都不知道。比如一些企业维权事件维权时,代理机构申请的专利一检索“垃圾专利一个”,根本没有保护到权利人的权益。权利人还付出大量费用,虽然有政府补贴,这样不但挫伤权利人的积极性,还浪费了政府紧张的经费资源。

    5.知识产权与标准。更多的是知道知识产权,对标准基本是一无所知,而知识产权怎样与标准去结合,而将自己的投入开发、研发后收益最大化,而管理的部门却又不同,各管各的,要怎样结合却没有一个组织或机构能说清,而标准才是支撑“中国企业走出去”的基础。

    6.专利、商标与版权怎样有效的集合,长期以来的知识产权制度是:专利局管专利权;商标局管商标权;版权局管版权;他们怎样有效的结合,从而全面地保护权利人得利益,没有一个专家、教授能阐述清楚,并具有实际的操作性!培训基本上可以理解为:普法教育!而企业最想得到的:我该怎样入手保护自己权益,却无人或无机构做这工作!!代理机构也不会跟你说清楚,因为这样会断他财路!

    综上所述,培训出一大批能写申请书,懂得基本维权的权利人本身,将从根本上促进中国发展。不要忘记:伟大的发明家——爱因斯坦就是专利审查员出身,自己就会申请权利及怎样保护权利。

    参考文献:

    (1)宁波晚报:申请了一百多件专利仍难防他人仿冒专家:申请专利更需保护专利http://daily.cnnb.com.cn/nbwb/html/2011-03/07/content_299471.htm

    (2)申请了一百多件专利仍难防他人仿冒专家:申请专利更需保护专利http://news.163.com/11/0307/08/6UHE9NGO00014AE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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