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汹涌的车潮中,我努力在手机上找到了Tom Waits。沙哑的声音流出来,我开始在脑子里勾画Waits 的形象,年老的,有卷曲的短发,油亮的、黑而略有些偏棕的皮肤,特别是脸颊部位沟豁纵横。
我其实是在手机上选了几轮,才选到他的,先听了张学友、然后是Jones,然后才是他,而且其实是由于选择另外一个临时忘记了名字才选到他的,那种拧开旋钮,流出音乐,静静欣赏的简单快乐已经消失了。人们随时都在面临重大选择,小到听哪首歌,大到如何教育子女。在听Waits的时候,我的胸中好像有一个大泡泡,它和十几年前一样,慢慢上升,接近爆裂的边缘。现在看来,以前的泡泡很简单,是爱谁或者不爱谁。现在是个无名的泡泡,不知缘何地长,填在胸口里,快要让人窒息,然后从远处传来Waits的声音,where do you bring me to, where are you heading for.
我正在陷入一种嬉皮士的情绪。在加德满都的一条街上,留下的60、70年代美国嬉皮士的痕迹,他们反体制,在美国的现实生活中找不到自己的意义,他们在原始纯净的尼泊尔寻找自我,在那里过着简单朴素的生活。写到这里我眼里跳出ALEX,那个在尼泊尔带我滑翔的乌克兰人,车路过小镇的时候,他从窗口探出身体,亲吻了他的儿子,一个1岁的尼泊尔男孩。这一幕在此刻竟让我热泪盈眶。
我的身体随着车流在快速移动,踩上各种潮流。而我却留在上周去的小镇上,在大雨滂沱天色昏黄中,看清新空气里的老人在屋门口聊天,看几个小孩围在一起游戏。我跟不上身体的潮流,不知道它要去哪里。这让我又想起了嬉皮士,他们不知道60年代那个快速变化的美国在做什么,他们不知道自己应该做什么,但是他们不想随波逐流,于是他们放逐自我,让身体和自我一起自由摇晃消沉颓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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