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叔子去年年7月份离婚了,房子是女方的婚前财产,所以他没房。他被某外企外派在东北某市,每次回上海都会在我家偶尔小住个3-5天,我觉得他也不容易,就没说什么。
去年公司放圣诞假,他招呼也不打就来了。先生问他:“你准备住多久?”他说:“住到春节后上班!”这打乱了我们的计划,我们本想正月初二三开车回家乡的。我匆匆买了回家的动车票,到除夕才回到上海。
春节七天假期结束。先生又问他:“你什么时候上班?”他居然说:“我等妈过完生日。”婆婆生日是正月十七,意味着他还要在我家住上近十天!这些决定,和我们都没商量过!
我心中很是不快,就转了一篇关于“界限”的文章给先生。他转手发给了他弟。他对小叔子说:“你住得时间够长了,这样长期住下去也不是办法。”一早,小叔子就说去单位,上海总部。中午发微信告诉他哥,定了晚上回东北的机票。下午回来,理好行李,晚饭吃好就走了。
他走后,丈夫哭了,觉得对不起自己弟弟。我去,这是什么道理?难道怪我吗?
不过,从那之后,小叔子和我真的远了。微信再不联系,也是不点赞……
不过也有好处,除了6月份和11月份因有事临时住了几天之外,再无打扰。我乐得清静。
只是丈夫坚持留着书房里的那张床,我知道,他为了表明一种态度:永远为他弟留一方住处。我理解,也没有反对。
我只想过一种不被打扰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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