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了一段李玫瑾教授的访谈,她说:“善待他人能救命。”
她为什么这么说?
当谈及一系列的案件后,她总结说:
那些行为异常的犯罪人,他们之所以做出伤害别人的事情,是因为他们也受到过伤害,他们受伤害之后,就会对更弱小的人去伤害。
这些人的问题不在于智商,也不在于情商,而是观念的问题。
比如药家鑫,他的犯罪手段非常残忍,大家会认为他是一个残暴冷血的人,其实不是,因为他对她的妈妈很好,但是他对陌生人不好。
再比如黄勇,他连续杀了17个人,但是他却把第18个受害人张雷放了,为什么?
17岁的张雷被捆绑后,他向28岁的黄勇哭着说:你别杀我,我是独生子,我有爸爸妈妈,我还有一个没有胳膊腿的大爹(大伯),还有奶奶,你要是杀了我,他们以后怎么办啊?你也有妈妈,你要是就这么没了,你妈妈回来找不到你会怎么样?
黄勇听着就大哭起来,他说:我妈才不管我死活,我不在他们也都不管我。
张雷说:那如果这样的话,你要是不嫌弃,你把我认作干儿子,老了以后我陪你我给你养老,我把你接过来跟我奶奶一块。
黄勇最后把张雷放了。
黄勇被抓后的审判过程中,黄勇始终都佝偻着背,不怎么抬头,回答公诉人提问的声音也极其微弱,唯有一次,在中午的12点时,审判长让黄勇做最后陈述。
这是本场判决中的最后一次自辩机会,而黄勇并没有多说什么,他用这场判决过程中最为清晰的声音,迟疑地说道:
“我曾经想,如果我自首的话会不会宽大处理,杀了十七个,放掉了第十八个,是不是对社会的回报。”
毫无疑问,黄勇被张雷的善良感化了。
很多人说张雷很厉害,能在危急关头迷惑罪犯,甚至有人说张雷很懂心理学。
李玫瑾教授说:我接触张雷后发现,这孩子就是特别善良,那是他的天性。
很多人的情感都是缺失的,是不完整的,这就会产生有问题的观念。
比如有些母亲教育孩子,到最后只培养了孩子的自私意识,孩子没有同理心,慢慢地形成了畸形的观念,因为他的观念是单一的,只向内,不向外。
什么叫做成熟的观念呢?
能够对陌生人产生一种感受,比如,看到清洁工人,自己心想,他这么辛勤就为了他的一个家庭,所以,我要尊重他,不能伤害他。
因此,我们要懂得为别人考虑,去善待他人,这也是为什么我很多文章提到要“心有和美”。
善待他人不仅能够救命,还能够推己达人,认识自我。
《学经》说:
知自及人,方能去碍,知己者,不执于己,睹他物而及己身,以其识内,而得知外。
我们把自己与外面的事物相互对照,能让我们明白很多道理,能够避免很多问题,这是自查、自省,能够爱己达人,爱人达己,这是一种智慧。
除此之外,还能成就自我。
《道德经》说:
修之于身,其德乃真。修之于家,其德乃余。修之于乡,其德乃长。修之于国,其德乃丰。修之于天下,其德乃普。
意思是:把这个道理付诸于自身,他的德性就会是真实纯正的;把这个道理付诸于自家,他的德性就会是丰盈有余的;把这个道理付诸于自乡,他的德性就会受到尊崇;把这个道理付诸于自邦,他的德性就会丰盛硕大;把这个道理付诸于天下,他的德性就会无限普及。
这句话的最大的好处是,它从低到高清楚地阐述了遵守大道的好处:
“修于身——真,修于家——余,修于乡——长,修于国——丰,修于天下——普。”
不同层次的“修”会得到相应的结果。
更重要的是,这段话还体现了实现抱负的过程:
从“身”到“家”再到“乡”最后到“国”和“天下”。
所以,善待他人的背后不仅仅是同理心,它更是一种自查、自省的智慧表现,更是提高自己影响别人,实现人生远大抱负的的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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