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午接到电话,说那姓李的欠我爸的钱周一还800就行了。过了周一不还,就还1250元。案子就算结束了,还要回了以前的欠条,说手需要存档。我真担心把欠条给他,钱要不回来。但法院人说可以的,我也就信了。不管怎样,一件恶心事总算就要结束了,我要回来450元也无所谓,就当给他全家买棺材了,只要他全家花着农民工的血汗钱不怕死,我就诅咒他全家到最后。
晚上本来头晕想睡觉,接到电话说去吃饭。只好去了。满满四桌,吃得喝的很嗨。回来时儿子丢了车上的锁和钥匙。我很生气,扣除他一个月50元的零花钱。必须让他长点记性,老丢三落四,长大怎么办。
回来就想睡了。明天打算睡一天。就这。但想到今天吃饭的意义何在,我觉得是帮着别人了却心事。可能我那同学赵娟生真的太重感情了,所以事情办完后让大家都聚一下。但我觉得没必要。现在谁都忙的,聚不聚认识的认识,不认识的照常不认识。真的毫无意义。他老婆和我观点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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