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了一个月的时间,断断续续的把这本书看完了。看书最忌讳心急,不过如果看到剧情跌宕起伏的书难免想一口气读完。还好,《一个人的朝圣》情节没有那么曲折,是随意翻翻都会受益,引起思考的一本书。因为一个人的朝圣,也就是一个人的心路旅程,可能某个时刻的我们也有这样的心情。
这本书讲的是六十五岁的哈罗德退休后,和妻子生活在英国乡间,生活平静,夫妻疏离。一天早晨,他收到一封信。来自二十年未见的老友奎妮。她患了癌症,写信告别。哈罗德写了回信,在寄出的路上。他由奎妮想到自己,越走越远,最后他从英国最西南一路走到最东北,横跨整个英格兰。87天,627英里,只凭一个信念!:只要他走,奎妮就会活下去。在走的过程中,他也是与自己心灵对话的开始。重复的生活,藏在心里的苦痛会让心灵蒙上尘埃,每天律动的是死气沉沉,因为新鲜事物,新鲜空气被隔绝在外。哈罗德是幸运的,通过行走,他又一次感知到他的存在,生命的意义在脚底的摩擦中得以梳理。可以说,我们总是容易忘记美好的东西,而对时间妥协。如果心中有结,我们就会喜欢把自己藏的更深,最好谁也看不到,就这样重复,就这样日复一日,变成一堆枯草。
人在苦闷时,总想找个窗口出去。找不到就让自己被灰尘掩埋。而最常见的窗口就是旅行,因为旅行既可以漫无目的又可以开始新的生活方式。遇到不同的人,走过不同的路,吃上不同的饭菜,睡在不同的地方,开始的是新的生活方式,新的生活方式也必定带着新的想法。人只有在新的东西面前,才会注入新的血液。曾经的记忆也不会流逝,也汇入进来,塑造成了一个新的自己。
哈罗德用87天走到了贝里克,他的旅程完成了。书中写到他“走过马路、山坡,见过房子、篱笆,进过购物中心,经过路灯、邮箱,没有一样有特别之处。它们只是他路过的地方,谁都可能经过这些地方。这个想法突然给他带来一丝痛苦。就在这个从前以为一定充满胜利喜悦的时刻。哈罗德突然感到一点恐惧。他怎么会认为这些再平凡不过的东西加起来就有更多意义呢?”读到这里,我很感动。也许这才是我们去做某件很重要的事时,想象自己会怎样,其实最后心情可能又是截然相反的。正是充满怀疑,在不断的质疑中又得到心灵的叩问、洗礼。我想这就是我们共有的心路历程,我们的心脏要一直怦怦怦,被我们感知到,真正存在这个世间。学会反思、学会珍惜、学会爱,这是我从书上学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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