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
见信好!
在春天的第一天收到了你的信,惊喜异常。那时有很多很多话想说给你听,因为其它一些琐事,便拖延至今了!
17号晚到学校报到,教委下了个通知,让电大生20号之前到教委交300元录干费,并签订合同。前天到了教委,交了钱,订了合同。合同规定8年内不许调动,15年内不许改行。也可以不定,但那样的话就不能录干。
坐在车上,我觉得很好笑,也很可怜,为了几百块薪水就必得面对大山就必得过一种孤独荒凉的生活就必得在冰冷的世界迅速凋落!这不公平,然而我别无选择。
奇怪的是,我只是愤慨,却不悲伤。在这样一份合同面前,我不打算从中滋生出希望和耐性。我以为这份合同与我没有联系,我不可能履行它。这世界上让你得到什么并不取决于你付出的诚意和善良。我所处的世界,足以把我从童话中唤醒,我做不成一个单纯可爱的灰姑娘。我不会因为那一纸合同就甘愿被禁锢。
合同是签了,可什么时候能录干、加工资,都还不知道,只是知道不补发一分钱。我决定不再关心这些事,我终归是要离开的。现在,我只是想着念书考自考,在最短的时间里做成这件事,然后离开。现在的一切不值得珍惜和留恋。
祝:
开心!
顺利!
友
1999.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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