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商丘市民徐明(化名)近日向澎湃新闻反映,他妹妹所在的商丘市第二高级中学(以下简称:商丘二高)向学生推荐购买价值3980元的平板电脑,学校称平板电脑用来“线上线下”教学。商丘二高赵姓副校长10月28日上午告诉澎湃新闻,自2018年年底,学校推行信息化教学,推荐学生购买平板电脑,价格包含1000余元的平板费用及2000余元、三年有效的教学资源费用。学校本着自愿的原则,并未强制学生购买。(10月28日 澎湃新闻)
近年来,学校打着“学生自愿”的旗号,干的违规违纪的事儿并不少。就拿前段时间的“天价公寓”来说,那也是学生自愿,可是如果你不自愿,就没地方住了。而商丘二高这样的自愿又存在着怎样的规则呢?买了平板电脑的就重新分班,是否会出现“掐尖”的问题?把经济条件好、学习成绩好的孩子分在一个班,从某个层面上讲就是在为第三方的线上培训站台,因为成绩不一定出在线上教育,但是买了“平板电脑和线上课”的孩子却着实出了成绩。如果学校再把强师资向其做些倾斜,那宣传效果却是无需再多言的。
在校内不能上网,不允许带其他电子设备入校,说明学校是不提倡孩子上网课的,那么为什么还要宣传第三方的线上教学资源及终端呢?另外,此类教学资源的数量和质量学生并不可见,说是由学校的老师把过关,难道真的比老师自己讲的透彻、清晰吗?且不说三年2000余元的价格值不值,单就教学效果来说就不能保证。线上教学,最起码的缺乏互动,老师不知道学生哪里听不懂,学生也没办法及时提出问题、解决问题。如果买了课程只是给正常教学做个“替补”,学生没有学什么、如何学、什么时间学的自由,那我认为这个线上课的意义并不大。
线上课的主打应该是名师教学、时间自由,如果这两样都不具备,可以称得上是没有任何优势。如果不是学校宣传,别说是买终端,就是“买课赠终端”也不见得有家长买账。
另外,我认为,学校应该对教学资源整体内容、师资应向学生公示,并提供难点课程的试听,先让学生看到有没有效果,再去决定买不买,这才是“自愿”的应有之义。而不是打着“自愿”的旗号,模棱两可、语焉不详、两次三番的说,任谁都会认为这是推销,而且是诱导购买。
教育确实是一个难题,并且因材施教更难,探索新方法我们理应支持,但这些都不能成为校方的挡箭牌,更不能让“自愿”成为校方推责的借口。如果学习效果不好,是不是校方也不用负责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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