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李科技
“我就不应该借给那小子钱。都过去这么久了不吭不哈,没一点消息。”振平气冲冲地向我诉说着。
我知道他口中的“那小子”是指明远。因为几个月前,他也向我借了钱,至今杳无音信。
“大学时,借给他的加在一起少说也有几百块,我没好意思向他要。这倒好了,现在工作了,借钱仍然不说还的事,我是服气了。”
振平说的这些,我都清楚。就在前几天又有人向我借钱时,我才又想起了这件事。
我没有向明远追要,是因为我认为他是一个十分憨厚善良的人。明远性格温和,我从来没见他发过脾气。
现在一想,我错了。这些丝毫不能成为不还钱的理由。有时候,直观感觉是不可靠的,没有一点逻辑可言。
振平说,如果创业的话,我不会找明远,从借钱这件事里能看出他的为人和做事方法。
你认为呢?振平问我。“确实不对,还或者不还,首先得有个态度吧。”
“我在担心我们曾经相交甚好的老同学会不会慢慢地变成一个无赖,最终成为一个‘老赖’。”
想起来那些年一起在学校的时光,一阵复杂的痛楚涌上我的心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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