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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世上痴男怨女太多,我自己都是其中一个,喜欢一个不喜欢自己的人,却还死不放手有多难看,又有多煎熬,只有经历过的才能明白。
看到这本《金色夜叉》,实属偶然,我都差点因为这样一个名字,而错过了这样精彩的一个故事。
故事讲述了一对青梅竹马的恋人,一个是家境殷实的美丽女子宫,却因奢望富贵而情海生波,转嫁给了富商,可是发现身体享受到了极大的富贵,心却始终不知满足,想念着初恋,渴望能和他再续前缘;一个是寄人篱下勤勉治学的上进男子间贯一,苦苦挽回爱情未果,进而因爱生恨,变成为了金钱不择手段的魔鬼。四年后,两人终于再重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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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经问过身边的朋友,恋爱中的也好,单身的也好,结了婚的也好,选择结婚对象,是有钱的,还是相爱的,大多数朋友都会笑着说,有钱的,然后问我,我想找什么样的,我答,小孩子才做选择,而我全都要!朋友说,活该你单身!
这本书女主宫做了大多数人会做的选择,长得美丽的人总是待价而沽的心理,想把自己的美丽卖一个好价钱,书里有这样一句话,说的是,“美而贫,不得不卖;富而丑,不得不买”,哪怕宫的家里本身并不穷,可是这不妨碍她想要过更好的日子,成为上等人,而这样的富贵生活是彼时彼刻的贯一给不了的,那时候的他还是个寄居在她家的穷学生,他们俩之间除了爱情,一无所有,可真的等到宫拥有了一切,就会想起她自己亲手放弃的爱情。
人,似乎总是这样,总是在意自己没有的,从不关心自己已经拥有的。
总是在失去之后,才追悔莫及。可是,又有什么用呢?
四年后的重逢来的猝不及防,宫想放弃一切,追随贯一而去,可是贯一哪怕还喜欢宫,他喜欢的也是四年前的她,是一月十七日之前的她,是作为女儿而不是富春太太的她,时间告诉我们,一切都已回不去,只有执念永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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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我不喜欢女主,觉得她朝三暮四、朝秦暮楚,可如果是我,我也不能保证自己一定会作出正确的选择,何况嫁给富春,或许也不是错误的选择。
可能和贯一在一起了,也会被毎天的鸡毛蒜皮、柴米油盐伤透脑筋,会悔恨自己当初为什么没和富春在一起,住洋楼,差遣佣人,顿顿有肉吃,想干什么去哪里,只需要发号施令就行。男的有红玫瑰朱砂痣,蚊子血米饭粒,女的何尝又没有。
反正我们到头来都会后悔,不管走哪条路,都会好奇另外一条路的风光。
可是我想,如果有爱情,我想我会比较心甘情愿和你一条道走到黑的。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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