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笔

作者: 冉崇明 | 来源:发表于2020-07-14 18:50 被阅读0次

    1、法律人的后果主义。相比起裁判结果,法律人更在意后果。

    2、一般的法律推理是三段论。即规则是大前提,事实是小前提,判决时结论。

    但是,当一个案件从规则的角度(一般三段论)非常难选择的时候,法律人也会从后果的角度反推判决结果。另外,还有些时候,法律人不得不先考虑后果,再寻找规则,得出判决。

    3.法律的生命是经验,而不是逻辑。法律不是纯粹理性批判,而是一种实践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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