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经·齐风·东方之日》:亲爱的,你跟我飞
东方之日兮,彼姝者子,在我室兮。在我室兮,履我即兮。
东方之月兮,彼姝者子,在我闼兮。在我闼兮,履我发兮。
诗歌之美,全在其简约之外的“不简约”。
如果按照今天汉语句法老师教授的“缩句”法解读《诗经·齐风·东方之日》,大概只剩下“彼履我即”“彼履我发兮”两个干瘪瘪的句子。“彼”是那个人,“履”是鞋子,在这里引申为足迹,循着足迹而行。“即”是“就”,也就是循迹而就“我”,像琴瑟和鸣时的彼此应和、追随与纠缠。像两只蝴蝶的翩翩缠绵,有学者认为这个“即”有可能是“膝”的通假字,古人在室内膝地而坐,如此一来,变更有画面感了。“发”是足、脚,实际上是对第一小节的应和与加强。
即便是只剩下“彼履我即”“彼履我发”,这首《诗经·齐风·东方之日》仍然是画面感极强的。只是,创作这首诗歌的,应该是那些从中读出诗意的读者。
诗人之所以是诗人,恰在于他能够借助简约之外的“不简约”,再现和还原出一个具体的意象来。
从“彼履我即”“彼履我发”出发,诗人首先交代了“故事”发生的地点——“在我室兮”“在我闼兮”。也就是说,故事发生在我的居室,我的门内。故事的主角乍一看是“我”,整首诗42个字,共出现了6个“我”,特别是在交代故事发生的地点“在我室兮”“在我闼兮”时,使用了反复。“彼姝者子,在我室兮。在我室兮,履我即兮”,这里的反复一方面是诗歌韵律、气息本身的需要,另一方面也是诗人有意、无意的突出和强调。透过对“在我室兮”“在我闼兮”的强调,我们依稀可以看到这是一个青年男子对先前美好的回味。那天,那个人就站在我的室内。她在我室内的举手投足、颜笑蹙眉都历历在目。她在我室内的举手投足、颜笑蹙眉都因我而起,我为此而心动不已。这也正是作为文字高手的诗人在短短42个字,一口气用了6个“我”的缘由。
此时的“我”,完全被封存在那个与“彼姝者子”相关的空间世界之中,不愿自拔、不可自拔。
那是一个什么样的女子呢?
“彼姝者子”——那是一个面容姣好的女子。那女子是怎样的姣好呢?“彼姝者子,在我室兮”“彼姝者子,在我闼兮”恰如“东方之日兮”“东方之月兮”。后来宋玉在《神女赋》形容神女之美:“其始来也,耀乎若白日初出照屋梁;其少进也,皎若明月舒其光。”曹植在《洛神赋》中写洛神似见非见“仿佛兮若轻云之蔽月”,而远处望之,“皎若太阳升朝霞”。其源头,大概都是这首《诗经·齐风·东方之日》中的“东方之日兮”“东方之月兮”。
极尽了诗歌本身的音韵美、文字美,再来看这首《诗经·齐风·东方之日》的主旨,有人认为这是一首婚礼之歌,是以新郎的口吻诉说的;有人认为这是一首男子回忆与女子幽会的情诗。如果由我们自己来判断,我们更愿意相信哪一种情境呢?
明媚之日在东方,面容姣好一姑娘,恰在我室我身旁。就在我室我身旁,与我促膝诉衷肠
皎皎之月在东方,姑娘清秀好面庞,恰在内室我身旁。就在内室我身旁,相和相随情意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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