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晚,风穿堂而过,窗外的月色撒进,朦胧了微暗的客厅。窝在沙发上,听着外面汽车的鸣笛声、楼下的谈话声,竟给这静谧的晚上添了一抹趣味,虽没有朱自清先生的春夜蛙鸣,却也十分惬意。
很久没有听歌了,以前留了几首特殊意义的歌曲,后来也是幼稚的想证明自己忘记了某些事便删的一首不留。现在想起,不免有些失笑。没有歌来沉寂心情,索性趁着头发还未干的空儿,想一些事情罢了。
像这样一个人安静想事情,似乎还得追溯到初中(最近总是在回想初中的事情)。初中是个叛逆的时期,选座位选最后一排,上课听歌睡觉,耳朵上还带着不符年龄的耳钉,走在路上喜欢大声说笑去吸引自己喜欢男生的注意。点点滴滴似乎还是昨日之事,今天看了刘亦菲和吴亦凡的《致青春》,深有感触,同时不免让我多了些伤感。
初二下学期,第一段感情,错综复杂的可以写一本小说,2011年12月25日正式在一起,2012年3月14日我提出分手。刚好遇上寒假,在一起的日子屈指可数,可是在校园里经历的每件事都记忆犹新,三天前,好朋友说见到他了,我说尴尬癌又犯了,不说他了。初三夏天,我第二段感情开始,同班同学,我似乎带着些报复他的快感,然而他无动于衷,毕竟是他先告诉我他不喜欢我的。第二段持续到高一,他和我说,这个人只是在利用我,其实我知道我们只是各取所需而已。他想和我复合,我内心有所动摇,但我知道肯定会重蹈覆辙,所以拒绝了,当天在宿舍哭了一晚上,彻夜未眠。第二天回家,一个人,碰上大雨,没有坐车,在雨中只知道步走了很久。大雨砸在身上的每一瞬间,都让我想起我们的每件事,时隔很久却都不会忘记的每件事。可大雨却让我静了下来,情绪都得到宣泄,就算大吼大叫,哭成狗,别人都不会知道。我知道我对这份感情存在了一份执着,就算没有任何联系方式,还是执着了四年,可是高二暑假的初中聚会,却让我的执着显得可笑至极。一句话:我敏感的撕心裂肺,你却毫不在意。
别人和我谈过去,知道的,我觉得和我一比不值一提;不知道的,我觉得似乎我的纠结程度不及他。可是无论怎样,过去都过去了,我不能拒绝过去,也不能质疑过去,更不能停留在过去。
我只知道,今天我又一次的想起那个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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