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见他那天很平常,所谓小说里的桥段,大概只是做为主人公的我内心的澎湃吧,太阳依旧是那个太阳,只是透过树叶映在他的侧脸上,却被我不经意看到了。小小的眼睛看着远方,或许在想事也可能就只是在发呆吧。我很想走过去打个招呼,可是在这之前大家可能都没见过会不会被当成傻子。可是想认识一下,总要有人要先开口的,我当然没有冒冒失失的冲上去像傻子一样打招呼,我只是盯着他一直盯着,这不乏是一种引起他主意的方法,等他感到不自在凭着直觉看来,当四目相对的时候。我礼貌性的打了招呼,他也尴尬的笑了笑随机收回目光。我觉得我的目的达到了,我也认识他了,或许这就够了。毕竟我有我的路要走,他有他想看的风景,只是有一瞬间我走过的路成为了他的风景。我们总是会遇见很多人,能让留意又在心里待过的恐怕算是一种缘分了吧,我们认识的人总是边走边失去,总有那么一两个在走丢的时候心里有那么点失落吧。也总会有新的人无论抱着什么目的,成为你的萍水相逢,内心道一声,你好,很高兴认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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