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林县参加朋友孩子的婚礼,真开眼了。三天前,房前撘起彩台,白天晚上的轮流唱歌吼戏舞蹈,放投影,晚上固定时间燃放烟花爆竹近半小时。院子和屋子里自然是流水席,上份子钱的可以大吃二喝,吃喝的可以酩酊大醉。临到最后一天,公公婆婆要随自家邀请的秧歌队在全村扭几圈,扭的越多越好。中午,全村所有的人,不论上没上过份子钱,包括乐队秧歌队等等工作人员(他们村有600人),统统到他家领碗筷,一起吃两大锅前两天就熬炖上的有猪肉豆腐粉条豆角白菜什么的烩菜,主食大米,基本上是管饱吃,直到吃光!这天不喝酒,就是吃!我们去的那天,大锅正在热火朝天地做着烩菜,我暗想做这么多真要浪费了就可惜了。谁能想到是这么个吃法,人人吃的肚儿圆。据说可以续米续菜,基本上大家都是续菜,少续米。据说,谁家办事都是如此。哎呀!可是涨姿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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