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定义
佛教戒律,通常指毗奈耶,广义上尚指最初的尸罗、出家众的学处、波罗提木叉、不同部派僧团各自的犍度、不同犍度形成的毗奈耶等等。
毗奈耶(梵文:vinaya)是佛教术语,为三无漏学之一。有关戒律规定与解释的佛教经典的汇总,称为律藏(巴利语:vinaya-piṭaka),与“经”和“论”合称“三藏”。专门学习戒律的佛教僧侣称为律师,以戒律研习为主的宗派,称为律宗。
对于学习佛法者,严谨遵守戒律是绝对的重要。
(一)居士遵守五戒和十善
其中佛教徒,包括出家人和在家人(居士)都需要遵守的基本戒律是五戒,居士还可以进一步遵守八关斋戒(八戒)和十善。
关于居士的定义:
居士:梵语的中文意译,梵文Grha-pati,意为家长、家主、长者、或‘居家之士’。原指印度第三商工阶级毗舍族 Vaisya 的富翁或德高望重的有道之士而言。但在今天中国佛教社会,已普称一切信佛教的在家佛教徒为“居士”了。
(二)出家人遵守的戒律
出家人分为沙弥(女性称为沙弥尼)和比丘(女性为比丘尼)。
沙弥samane (沙弥尼Samanen)必须遵守沙弥十诫。
比丘bhiksu需遵守比丘戒(各个教派不等,大约200多条),比丘尼bhiks!uni需遵守比丘尼戒(大约300多条)。
二、五戒
(一)适用范围
五戒,是佛门四众弟子的基本戒,不论出家在家皆须受持。
也有称居士五戒。
(二)具体内容
1.不杀生
佛教的基本观念是众生平等。佛说众生皆具佛性,皆可成佛。佛所说的众生,不单是指人,而是胎卵湿化,四生之属皆包括在内。因此杀生戒不单是不伤害人的性命,进而亦不得伤害畜生虫蚁的性命。
不但戒直接的杀害,并戒杀因杀缘;如渔猎者为直接杀害,而贩卖猎具鱼网者亦为间接的助杀。
2.不偷盗
(1)直接的盗
社会上的偷盗,有直接、有间接,有有形、有无形,例如小偷窃取,强盗抢劫,是直接的盗,
(2)有形的盗
贪官污吏的贪污舞弊是间接的盗,勒索诈欺,抵赖债务,是有形的盗;
(3)无形的盗
假公济私,混水摸鱼是无形的盗。总之,不与而取,或以不正当的手段获得的财物,都叫做盗。
3.不邪淫
佛门四众弟子,有出家在家之分;
出家者根本戒淫,在家者只是戒邪淫。所谓邪淫,是指正式配偶之外的交合,及非时、非处的交合。此外凡足以为邪淫因缘的如舞榭歌场、*寮*院亦禁止涉足。
4.不妄语
未见言见,见言不见。
虚伪夸张,藉辞掩饰。
皆为妄语。
妄语不但欺人,而且自欺。
5.不饮酒
三、八戒
八戒是八关戒斋的简称。佛教指在家男女信徒于一日一夜中所受的八种斋戒法。
一戒杀生,二戒偷盗,三戒淫,四戒妄语,五戒饮酒,六戒着香华,七戒坐卧高广大床,八戒非时食。
1.无杀意,慈念众生,不得残害蠕动之类;
2.无贪意,思念布施,却悭贪意;
3.无淫意,不念房事,修治梵行,不为邪欲;
4.无妄语,思念至诚,言不为诈,心口相应;
5.不饮酒,不醉迷,去入逸意;
6.无求安,不著华(花)香,不傅脂粉,不为歌舞倡乐;
7.无求安,不卧好床,卑床草席,捐除睡卧,思念经道;
8.奉法,时过中不食。
这八种中,前七为戒,后一为斋,总称八戒斋。
四、十善
佛门五戒,为未来获得人身的条件。然而守五戒,只是消极的戒恶。消极的戒恶不是佛法的究竟义,所以进一步鼓励人积极的为善。十善业如下:
不杀生、不偷窃、不邪淫、不妄语、不两舌、不恶语、不拍马、不贪婪、不恼怒、不背离佛法。
五、沙弥十戒
沙弥samane和沙弥尼samanen是指正式出家而守持的戒律,开始学习远离世俗生活,主要是让年少、初出家的僧众学习。
沙弥和沙弥尼应守的十戒是:
1.不杀戒 harming living things;
2.不盗戒 taking what is not given;
3.不淫戒 sexual misconduct ;
4.不妄语戒 lying or gossip ;
5.不饮酒戒 taking intoxicating substances eg drugs or drink;
6.离高广大床戒use of luxurious beds and seats ;
7.离花戒(离庄严(美丽)原因的花蔓、芳香香水、涂油、衣物、装饰品use of garlands, perfumes and personal adornment like jewelery ;
8.离歌舞等戒(离跳舞、歌唱、音乐、观看戏剧)dancing, singing and music;
9.不蓄金银财宝戒)accepting and holding money, gold or silver;
10.离非时食戒(离非食进食、过午不食)taking substantial food after midday (from noon to dawn) 。
六、比丘bhiksu及比丘尼戒bhiksune
凡要成为比丘或比丘尼的人,必须先受过沙弥戒。
年满二十岁至七十岁者,身体康健,剃去须发,披上袈裟,遵行数百条戒律,而受过受戒仪式的人,才正式成为比丘(尼)。
具足戒也称近圆戒,出家者只有受过此戒才能成为比丘、比丘尼。按照中国唐以后最盛行的《四分律》,比丘戒有250条,比丘尼戒有348条。二者主要的戒条相同。
最重的戒有四条,称"波罗夷罪":
犯者被开除僧团("不共住"),有淫、盗、杀、妄(大妄语,妄称自己得道成圣);
其次为"僧残罪",犯者经过严格的在僧众面前忏悔的程序,才能被保留在僧团,有十三条,有手淫、触摩女人身体、诬陷好人、破坏僧团等。
此外还有很多情节较轻的戒条,以及有关日常修行和生活的规则、仪规等。中国在唐以后依用道宣对《四分律》的论释,他将此小乘律纳入大乘佛教的体系。
比丘(尼)戒可大别为八种:
1.波罗夷:有断头、无余、极恶、不共住等义,为戒律中的根本极恶戒。是开除不共住的弃罪,比丘(尼)若犯此法(杀、盗、淫、妄),则丧失其比丘(尼)的资格,无法再生活于僧团之中,死后并堕地狱。此罪如同断首之刑,不可复生,永被弃于佛门之外。
2.僧伽婆师沙:意译为众余、众决断、僧初残,简称僧残。僧众犯了这方面的戒,等于一位残废者一样,是次于波罗夷的重罪。《毘尼母论》说:“僧残者,如人为他所斫,残有咽喉,名之为残。”犯此罪者,若得清净大众为如法说忏悔除罪之法,此罪可除;若无清净大众,不可除罪,是名“僧残”。譬如不真实的情况,随便诬赖别人、毁谤别人,就犯了僧残罪。
3.不定:谓实犯与否及所犯何戒犹未审明,尚在怀疑判断之中。有屏处不定戒、露处不定戒二种。为比丘受持具足戒的部分,比丘尼戒中没有这一类。
4.舍堕:音译为尼萨耆波逸提,波逸提的一种。此戒乃警戒由于贪心而集贮无用的长物,助长生死之业,于是堕落三途,故舍弃此等的财物、贪心、罪业,称为舍堕。犯此罪皆与衣、钵等物品有关,故罚以没收物品,并于大众中忏悔。例如把多余的钵或衣服收藏起来,不肯转送给他人,超过十日以上不用,就犯了这条戒。
5.单堕:为波逸提之一。与前述舍堕不同的是,此法无物可舍,但乞忏悔,故名单堕。也就是说,舍堕必须舍去犯戒的财物,而单堕则只要向他人忏悔,即可以得到清净。
6.波罗提提舍尼:简称提舍尼。意为向彼悔、对他说。犯此过错者,必须向一人发露忏悔,是轻罪的一种。
7.众学:规定有关服装、食事、威仪等细则,其数众多,应常习学,故称众学;又此戒难持,应加细心注意,故特以学为名。属突吉罗的轻罪。众学法相当于今日的生活须知,是我们日常生活的规范。
众学的数目及内容,因事多而细小,因此诸律所载相异之处不少,其中《四分律》总为百戒,故一般称百众学法。又比丘所持及比丘尼所持的百众学法不相同。
8.灭诤:止灭僧尼诤论所设的方法规定。因有七种,又称七灭诤。所谓灭诤法即大家意见不合,争执起来时,要面对面坦诚布公地互相表白说明,解除彼此之间的误解。一旦化除争执,事后则不可再有议论,不可背后再搬弄是非。
以上八类合为五篇,即:波罗夷、僧残、波逸提、提舍尼与突吉罗。五篇再开为七聚,有:波罗夷、僧残、偷兰遮、波逸提、提舍尼、恶作、恶说等。兹表列如下:
八 类 五 篇 七 聚
波罗夷———波罗夷———波罗夷
僧 残———僧 残———僧 残
不 定 偷兰遮
舍 堕———波逸提———波逸提
单 堕
提舍尼———提舍尼———提舍尼
众 学———突吉罗———恶 作
灭 诤 恶 说
比丘(尼)戒条如此之多,是因为要僧众藉由戒律的规范,以养成足堪住持佛法,成为人天师范的僧格,使正法得以久住,佛法长存。故佛陀所制定的戒条内容包括比丘(尼)对个己道德行为的提升,对教团应担
以上是最基本的戒律,此外还有菩萨戒、大小乘戒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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