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月初八,早晨,洛阳。
三月,春天已老,但洛阳城并未老,洛阳城自古就是繁华之地,三月的洛阳城仍旧繁华,焕发着久违的生机。
四匹马从洛阳城的东门、西门、南门、北门飞驰而出。
从马的疾驰一看就知这四匹马是难得一见的好马,驾着好马的一看便知是好人。
是不是好人怎么一看便知?因为他们的后腰上都插着一杆短旗。
短旗的杆子只是寻常十寸长的杨木,但寻常的杨木上若是挂着犬旗,杨木就不是寻常的杨木了,而是好杨木,因为这是中原镖局的杨木。
旗子的布料也能看出是寻常的麻布,但麻布上若是画上了犬,就是好麻布,因为这是中原镖局的麻布。
驾马之人的身上插着犬旗,即使他是个杀人无数的恶魔,也是好人,因为他是中原镖局的人。
犬旗上自然画着犬,犬即是狗,看家护院的狗,中原镖局就是狗,它看的不是家院,而是镖。中原镖局若是接了你的镖,它就会变成狗,死死的看住你的镖,虎狼来了也绝拿不走。
犬旗在江湖中代表的就是平安、侠义。
这四人就是中原镖局的信使,信使自然是送消息的,送的便是王二爷的消息,这四人的使命就是将王二爷三月十二日封刀退隐的消息在两日传遍江湖。
三月初九,晚亥时,红袖街街口的老王馄饨摊。
老王自然是老人,老人在这个时辰本该已经睡下,但这样好的天气老王实在不能睡下,自然要摆出他的馄饨摊。
别人的馄饨摊要么卖的是昨天剩下的馄饨,有的馄饨摊卖的馄饨吃完连一小块肉都没有,老王的馄饨用料却很足,也都是当天新做的馄饨,整条红袖街的人都爱吃他的馄饨。
老王今天已经卖出了二钱银子,生意这么好自然要继续摆下去,何况每晚还有位恩客。
他每月从这位恩客这里都能挣上二两银子,这位恩客已经在他的馄饨摊连续吃了二十年,除了天气不好的日子,这位恩客每晚都准时到他的馄饨摊。
靠着这位恩客,老王已经攒够了钱,备好了丰厚的束脩,请了城北的林秀才做自己孩子的老师。老王老来得子,对儿子十分的宠爱,自己是个低贱的商户,自然要让自己的儿子成为高人一等的读书人。
这位恩客就是莫四爷。
明月照高楼,流光正徘徊。
初九的月已渐盈,虽无高楼可照,但月的光却在流淌,淌在了莫四爷的手上,脸上和心上。
莫四爷看着远处的月亮,想起了“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诗句,曾经他也有能够与之携手的三个兄弟,但现在他的手能握住的只有酒杯。
他从二十年前的那一天后就没有了兄弟,也没再说过一句话。
莫四爷也是老人,老人都怕寂寞,也都爱唠叨,但他实在不愿再说一句话,他要以无言的方式来惩罚自己,自然不能唠叨,但他喜欢听别人唠叨。
老王就爱唠叨,老王的嘴在整条红袖街都是出名的爱唠叨。所以莫四爷每晚都来老王的馄饨摊吃上两碗馄饨,喝上一坛自己带来的泸州大曲,听着老王的唠叨,这好像已经成为了他人生中最快活的事情。
莫四爷很想将老王当做自己的朋友,但他不敢,他已知道最可怕的敌人永远不是武功高强的对手,而是最为亲密的朋友。
二十年前朋友之间拔刀相向的场景他永远都无法忘掉,那两把坚决的刀也改变了他对于友情的看法。
老王又在说他儿子多么聪明,肯定能中秀才,中秀才之后要怎么庆祝,他每天都要说一遍这样的话,每次说的时候老王的脸上都带着笑容。
莫四爷也笑了,为老王有这么一个好儿子高兴,高兴了自然要喝酒,他便拿起了大碗喝了一口。
大碗自然是大的,比莫四爷的脸还要大,大到莫四爷喝酒时已经遮住了莫四爷的眼睛。
等他放下碗时,看到一个少年向他走来。
少年的脸有些黑,腰间别着一把小唢呐和剑,他在走路时手都放在唢呐和剑上,走起来左摇右晃。
是个人看到少年走路的姿势都会觉得奇怪,但莫四爷没有,因为二十多年前他最敬重也是最害怕的人就是如此走路,少年的脸也如那人一般坚韧。
少年走到了莫四爷的面前,坐在了莫四爷对面的小板凳上。
老王的生意好不仅是因为馄饨好吃,也因为他是个有眼力的人,少年刚刚坐下时,他就已经在少年的面前放了一个大碗。
莫四爷给少年倒上了酒,酒倒的刚刚好,多一滴则溢,少一滴则不满。
倒酒也是门学问,想要做好这门学问就一定要有一双平稳的手,莫四爷的手就是江湖中最为平稳的手。他的手不只是在倒酒时平稳,他要杀你时,他的手也会平稳的抓住你的心,绝不会偏上半寸。
莫四爷对着少年道:“喝酒”。莫四爷已经二十年没有说过一句话,但今天他已不得不说,因为他的大哥也跟着少年一起来了,他最爱跟他的大哥说话,他心里所有的话都会跟他的大哥说,除了一句话,也就因为那一句话,他决定今后不再说话。
“不喝”。少年的回答很干脆。
莫四爷道:“为何?”
少年道:“师父不让。”
莫四爷对于少年的话感同身受,喝了一大口碗中的酒,说道:“金老大的话很少有人敢违背,谁违背了金老大的话,谁就要送别身体的一部分,有时是手,有时是眼,有时甚至是命。”
少年没有说话,但他对于这句话深信不疑。
莫四爷说道:”不喝酒也是件好事,酒有时会把人变成魔鬼”.
少年依旧没有说话,他知道这世间有这么一种人,这种人在生活中通常都是受气的人,也许是受别人的气,也许是受自己的气,这种人喝完酒之后,会失去理智,把他所受的气撒给自己的妻儿,甚至是老母,这种人连魔鬼都不如。
莫四爷继续说道:“你师父还好吗?”
少年道:“很好”。
莫四爷道:“很好是多好?”
少年到:“好到马上就不会感受到痛苦。”
莫四爷的眼中骤然生出泪水,泪水多了就会流下来,就像梨花开满枝头,开得多了就会掉下来一样。
高兴的时候要喝酒,伤心的时候自然也要喝酒,莫四爷又倒了一碗酒,一口喝光,擦去脸上的泪水,看着少年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少年道:“金梨花”。
莫四爷道:“梨花是不是花?”
少年道:“梨花不是花,是唢呐。”
莫四爷道:“唢呐是什么?”
少年道:“唢呐是送别。”
莫四爷道:“所以你叫送别?”
少年道:“我不叫送别,但我却能送别。”
莫四爷道:“送别什么?”
少年道:“送别人的生命”
莫四爷道:“用什么送别?”
少年道:“用无声的剑送别敌人的生命,用洪亮的唢呐送别朋友亲人的生命。”
莫四爷道:“送别我用剑还是唢呐?”
少年道:“剑”。
莫四爷道:“好”。
二人不再说话,走到了路的正中央,此时已是夜晚,路上已无行人,二人对面而立,中间也仅有一丈的距离。
此时莫四爷身子挺拔,两只江湖中最为平稳的手已捏成龙爪。
面对着莫四爷的金梨花,就像面对着大山一样。
金梨花从腰间拔出剑,将剑尖对着莫四爷,左脚也向前踏出了一步。
剑本是银色的,由于粘过血,泛有红光,但此时的剑好像不是银色的,也不是血红色,而是像流水一般的颜色,原本笔直的剑也好像能够弯曲一样,像水纹一样开始荡漾。
二人又缓缓向前踏了两步,两人之间的距离有由一丈变为七尺。七尺很长,至少不能算短,七尺的能摆下两把剑,但对于二人这样的人来说,七尺已经不算是距离了。
两个人都是当世顶尖的高手,胜负也只在一招之间,生死也在刹那。
二人双脚发力,冲向对方,距离由七尺瞬间变为两尺。
金梨花的剑陡然变色,发出了寒光,随着距离越近,寒光越盛,莫四爷的龙爪也好似变成了铁爪,也在泛着铁青的光。任谁也无法看清两个人是如何出手的,因为两个人擦肩而过的一刹那剑和爪的光芒变得极为刺眼。
光芒瞬间收敛,就像它的盛放。
万物皆休,寒光不在。
金梨花重新将剑别在腰间,离开了红袖街。
夜静无声,他已用剑完成了无声的送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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