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8-21 阅读:80
喜欢三毛,她就像一只骆驼,永不疲倦,坚韧的实践着她的所好。又像一只风筝,不拘陆地大海,满世界飘啊荡啊,实现她b型人的特质。
那个暑假都在看三毛,看她的率性,看她的苦与乐,看她的经历,随她百转千回的惆怅,随她万水千山的漫游自在,浪迹天涯。
她是充满灵性的多才的可人儿。沙漠在她的笔下焕发新姿,我是从她的笔下了解了撒哈拉广袤,沙漠里的部落友谊,沙漠里的邻里街坊,沙漠里的封闭,可以让三毛悬壶济世,了解沙漠里的传奇女子,还有沙漠里匪夷所思的差点儿夺人性命的茅里塔尼亚的巫术。还有海边也满是奇幻,可以采集鹅卵石,可以在石头里绘画。海边住所更是一个人追忆荷西的地方。
喜欢三毛是因为她对笔下的世间百态,总有一颗悲悯的情怀,敢爱敢恨,对婆婆一家人那种西方思维方式的不解,对十岁姑卡的婚礼的好奇与失望甚至愤怒,荒山野地里陷身沼泽,摆脱坏人,解救荷西。在哭泣的骆驼里,如实的记述让人战栗,人性是她描绘最多的东西,不管白人黑人,老人小孩,只要拥有善良,在他的笔下就是天仙,反之毫不留情的揭露,这好像是她自幼的天性。满腔战斗的豪情,无论是宿舍同学,还是房东,与荷西的上司也有嘴仗,玩阴的来硬的,不惧随你挑。战斗后的快乐,颇具喜剧味—— 我,走到轮胎做的圆椅垫里,慢慢的坐下去,好似一个君王。
喜欢沙漠在她的笔下诗情画意 ——黄昏了,太阳正落下地平线,辽阔的沙漠被染成一片血色的红。这时鼓声响了起来,它的声音响得很沉郁,很单调,传得很远,如果不是事先知道是婚礼,这种神秘的节奏实在有些恐怖。我一面穿毛衣一面往罕地家走去,同时幻想著,我正跑进天方夜谭的美丽故事中去。
——我举目望去,无际的黄沙上有寂寞的大风呜咽的吹过,天,是高的,地是沉厚雄壮而安静的。
——正是黄昏,落日将沙漠染成鲜血的红色,凄艳恐怖。近乎初冬的气候,在原本期待著炎热烈日的心情下,大地化转为一片诗意的苍凉。
——“我们一天到晚跑进来扰乱它,找它的化石,挖它的植物,捉它的羚羊,丢汽水瓶、纸盒子、脏东西,同时用车轮压它的身体。沙漠说圻不喜欢,它要我们的命来抵偿,就是这样━━呜、呜━━。”我一面说,一面用手做出掐人脖子的姿势。荷西哈哈大笑,他最喜欢听我胡说八道。
最动情的是被她的孝顺打动,读《背影》时,一个人靠在沙发上,读着读着,随她痛苦、随她经历死生别离,甚而恸哭,在死别的哀伤里体悟父母的爱女心切。要做饭了,也是呆呆的沉浸在悲痛中,饭坐好了,看着补习回来的儿子和我的侄女巴巴地吃的香,才意识到自己活在当下,是多么幸福。
三毛是语言大师,拥有哲学的禀赋,世间在她的眼里看得透透的——一个做太太的,先拿了丈夫的心,再拿他的薪水,控制他的胃,再将他的脚绑上一条细细的长线放在她视力所及的地方走走她以爱心做理由,像蜘蛛一样的织好了一张甜蜜的网,
要丈夫在她的网里面唯命是从她的家也就是她的城堡,而城堡对外面的那座吊桥,却再也不肯放下来了。最惊讶的是 三毛的万水千山走遍,上升到思辨的层次,这么一位家庭主妇式的小资女竟然不亚余秋雨式的学者笔墨,看来文学真的是天赋的感悟,不在于学历性别,不过三毛也是任教于台湾大学的教授。
还喜欢三毛的波西米亚长裙,和她的赤脚平跟鞋,那是平淡人生的见证。在台湾,只有3个女人适合穿波西米亚风格的大花裙,这三个女人就是三毛、潘越云和齐豫。齐豫也是我喜欢的歌者,她的《飞鸟和鱼》是天籁,还有佛曲,让人荡涤污浊呢。
最感慨的是三毛一生命运的坎坷,与第一任未婚夫在两人谈婚论嫁送喜帖的时候,尽然心脏病突发猝死三毛怀里,三毛为此自杀过。随后回西班牙,与苦恋她6年的荷西重逢,随后6年婚姻生活点点滴滴充盈着三毛善感的神经,荷西又是意外潜水身亡。之后是8年的加纳利岛上的孀居。91年48岁的三毛看尽世间百态,一双袜子就结束了生命。
我们的心头还在回味她对滚滚红尘的留恋于感慨:
——我再谢谢你们的关爱,请不要忘记,三毛虽然是个小人物,却有一颗宽阔的心,在她的心里,安得下世界上每一个她所爱的人。
——给我生命,养我长大,不变的爱护著我的双亲,他们给了我一个永远欢迎我的家,在这个避风港里,我完全的释放自己,尽情的享受我在外得不著的温暖和情爱。
——感谢上帝,给了我永恒的信仰,她迎我平安的归来,又要带著我一路飞到北非我丈夫的身边去。我何其有幸,在亲情、友情和爱情上,一样都不缺乏。
——我虽然常握著我生命小船的舵,但是在黑暗里,替我挂上了那颗在静静闪烁的指路星,却是我的神。他叫我去哪里,我就去哪里,在我心的深处,没有惧怕,没有悲哀,有的只是一丝别离的怅然。
也许是荷西在召唤她吧!愿三毛安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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