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青春

作者: Lemvera | 来源:发表于2018-12-09 16:08 被阅读0次

        是不是每个人都会在十几岁的年纪冲动鲁莽地喜欢一个人。或许是一个自己也不怎么清楚的原因,只是那个时候觉得,自己喜欢的人就算是在人群中也是闪闪发光的。

        我记得在楼梯上,把齐傲喊住:“这给你。”叠得四四方方的名为情书的小物件塞进齐傲手里。之后转身就走。没有想到,自己喜欢的人也会回过头来喜欢我。

        齐傲在十一月二十三日出生。

        就早早爬起来,想着:我务必务必是第一个跟他说生日快乐的人!

        又想着,会不会打扰他,会不会被他妈妈看到。

        想啊想啊,才发觉到了六点。也就只是短短的发了句:“生日快乐”。

        晚上再回到家,收到他发的:“感谢时间让我们刚好相遇,感谢世间让我们美丽相依,感谢事件让我们彼此了解,感谢弹指间让我们亲密无间,感恩节,亲爱的,感谢你和我在一起。”

        一笔一划地写着:“2017年11月23日星期四 天气:晴”,又一句一句把它抄在日记本上。

        会在寒假约好出去玩。齐傲会拉着我去球场踢足球。会带我去玩Xbox。

        “嗯,玩什么?”齐傲抬起头看着我。

        我记得那个小房子里的红色的沙发,还有那个时候仿佛到哪里都会发光的齐傲。

        “请问我可以亲一下世界上最帅的人吗。”

        忘记日期了。

        红灯。

        路口。

        突然靠近,在齐傲的颧骨上轻吻一下。然后斜着头盯着他。其实自己也被自己的脑袋发热吓一跳。

        齐傲装作若无其事地继续看着马路上来来往往的车子。

        浅浅笑一下蹦蹦跳跳地到远远的一旁。

        绿灯亮。

        齐傲波澜不惊地看了我一眼,挑挑下巴:“不走吗你?”

        “拜。”走过马路,我把一只小爪子放在他面前不停地晃啊晃。

        然后看着齐傲说句:“嗯”。他就转身离开。他走进院子,大概会微微上扬嘴角,很像一只小狮子。是啊,这就是我很喜欢很喜欢不知道怎么说出来有多喜欢的男孩。

        阳光懒洋洋地从窗子爬进教室,暖烘烘的秋日正午。

        会看到趴在窗边课桌上,把脸朝向阳光触碰不到的方向睡着的齐傲。

        悄悄地过去,听到他轻轻的呼吸声。他会偷偷睁开眼睛吗?他会知道我在偷偷看他吗。

        ……

        晚上,就讲着,要在梦里相遇。

        晚安。我们梦里见。

        该怎么告诉你我有多在乎有多喜欢。

        我和齐傲是怎么开始的呢。

        我在齐傲的英语书不同书页上写看多少页多少页,零零落落写了几十次,七拐八拐地拐到一百多页。

        最后写了“Someone likes you”。 不是Adele的歌名。我是想要说:“某人,某人喜欢你。”

        然后蹦蹦跳跳地跟他讲悄悄话:“看英语书二十页。”

        然后英语课上看着他把自己的书翻来翻去。最后停下来。抬头,但是没有看我。

        “啊完了完了,他肯定是被我的无聊打败了!”我想着。

        放学之后就垂头丧气沮丧地回到家,百无聊赖地戳手机。

        突然叮咚一声,收到他的消息:“看相册”。

        “ni”。

        一个翻身爬起来,房间里就只剩下我的尖叫声。激动到手抖地翻他的QQ空间,然后看到一个需要密码访问的相册。就是你了,密码,大概就是“ni”吧。

        之后看到相册描述“听说你喜欢我,好吧,我更喜欢你。”

        啊啊啊啊啊!!这是他改的!

        ……

        好像没有明确说在一起吧。

        那是去年九月到十二月。

        齐傲喜欢梅西,喜欢足球。便陪他看球赛。三点半看球赛,只是想着自己在跟他做一样的事。我记得那支对巴萨的球队名字叫毕尔巴鄂竞技。从来不听钢琴曲的人,认识你之后会很认真地研究一下午。我在想着你弹钢琴的样子有多明朗独特。记得你说要弹给我听。就一直在之后的很久都有所期待。记得考试在一个考场的那一次。

        我好喜欢你每次都整整齐齐的衣领和校服里面清爽的衬衣。

        喜欢你坐在我前面头发散发出淡淡的香味和白白净净的脸庞。

        喜欢你柔和的眉和细长的手指。

        喜欢你总是很有活力的模样。

        喜欢你被从我前面的座位调开时候跟我说的那句“好烦。离你好远。”

        我记得冬天的时候,送齐傲到车站,靠着车站听他说话,然后静静微笑。记得我把长长的白色围巾解下一圈围在他的脖子上。记得他说喜欢吃草莓。记得自己猜测为什么他就这么不理我了。

        是因为总是被教育吗。是因为成绩没有像以前那样好吗。是因为腻了还是讨厌啊别的什么。记得一起出去玩齐傲无意间提起的讨厌羊肠面的味道。

        记得他送的一把OBLERONE。记得他写的“如同天空中有繁星,大海中只有水,我心中只有你”。是不是我又出格了触碰了他的底线。记得自己特别宝贝他写的一封情书。还有两支书签。记得自己第一次惹他生气还在没心没肺地笑。其实可能也是这样小心翼翼被发觉之后浅薄的喜欢就走向灭绝的吧。其实我也没有什么怨念。就是在想。什么时候自己能云淡风轻地把这一切都忘掉。嗯,不。是忘掉不开心的部分。

        记得自己一遍又一遍地向往梅西和安东内拉的爱情。记得自己用力地感到疼痛的喜欢他。耿耿于怀地兜着炙热的眼泪,见到他只是云淡风轻地装着。我其实。也是第一次这样认真地喜欢别人。

        我并不在乎的。从来没有把眼泪滚落到雪地里。没有那么努力地喜欢你。没有偷偷看到你就浅浅地笑。我似乎无所谓的。似乎没有支起耳朵听他们说着你的。似乎没有一次又一次起了要不再去询问是不是喜欢的念头。因为我真的很喜欢你啊。到了你生日的整整半年后的五月二十三日,我的生日时。没有想会有什么别的发生。毕竟。你已经很久很久不理我了。可是就是这样还是像个小强一样期待着。快到晚上十一点的时候。我收到了你发的“生日快乐”。自此之后一句多的话也没有。

        我们没有结局。至少到现在。未来太远了。我呢,说实话也太幼稚了。现在已经又到了十一月了。我还是会在梦里见到你。到底是我们同时入睡,还是日有所思夜有所梦已经无从考究。虽然跟你说话还是很开心,看到你就算心情很糟糕也会一点一点好起来。我总是在想快要毕业了,快要说再见了呢。虽然其实还有蛮久,是我舍不得你而已。

        我选择忘掉那些你以为我没有记住的细枝末节的东西。选择把自己珍惜得不得了的全部丢掉。只是记得,曾经有一个在阳光下极耀眼的男孩。

        大概当时的自己也不太理解那叫做什么。朦胧炽热的喜欢吧。呼啸的像风一样的青春。我是想说,那个时候我喜欢的你。是世界上最好的人。记得,自己在心里一遍一遍地说着,我选择变成像你一样更好的人。或许在不久的将来,或许在很远很远的未来,我们会再久别重逢,再喜极而泣。要为了成为跟你一样优秀的人拼命努力啊。在这之前,请你等我。

    每个人在青春里爱过的人,总是最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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