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文网首页
黑格尔:主奴辩证法

黑格尔:主奴辩证法

作者: 惠风畅叙 | 来源:发表于2022-12-10 00:59 被阅读0次

黑格尔在《精神现象学》第四章中提出著名概念:主奴辩证法。这也是黑格尔辩证逻辑应用的一个经典例子。

黑格尔在第四章中探讨的黑格尔认为,人要确立自我意识只能通过有异于自身的外物反观自身。换句话说,一个人如果一出生就生活在空无一物的房间里,完全不接触任何人或事物,那么他/她是无法建立自己的自我意识的。

此外,自我意识的建立还有一个重要环节,那就是得到另一个自我意识的确认,而这种承认往往是相互的。那么是否可能只存在固定的承认者和被承认者,或者说,这种对自我意识的承认是否可能只是单向的?

黑格尔给出了一个假设:在原始社会里发生了一场战争,其中战败的一方自愿当奴隶,来保全自己的性命,获胜的一方也欣然成为了主人。其实,奴隶与主人是相互成就的,如果主人失去了奴隶,那么他就一无所有。但是主人的地位是获得奴隶承认的,而奴隶却不能得到主人的任何承认。

长此以往,主人习惯了发号施令,坐享其成;而奴隶从事劳动,对外物“加工改造”,创造财富供主人享受。就在对外物进行改造的过程中,奴隶渐渐具有了自我意识。他开始在自己的创造物中认识到了自己。相反,主人完全依赖奴隶生活,奴隶不但创造财富、支配财富,也进而逐渐支配主人。最后,主人和奴隶的关系颠倒了过来,主人成了奴隶,奴隶成了主人。通过主奴辩证法,黑格尔也证明了,其实任何事物在发展过程中,由于自身内在的矛盾运动都要变成自己的对立面。

黑格尔认为,哲学在他那里终结了。他是最后一个百科全书式的思想家,也是最后一个体系哲学家。之后的马克思与存在主义哲学都深受黑格尔哲学的影响。

黑格尔成为了现代哲学绕不过的一座高山。

相关文章

网友评论

      本文标题:黑格尔:主奴辩证法

      本文链接:https://www.haomeiwen.com/subject/xsiofdt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