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言耸听,戏说财经。
昨天一条弹窗消息吸引了我的注意。记得上次跟朋友谈到保险,还是去年年底的“天津男泰国杀妻骗保案”。这个案件是2018年12月在媒体上报道的,我原本以为出了这种大事,应该短时间内没有人再去动骗保的主意了。结果我发现我太幼稚了,在所有人又又又一次接受“保险普法教育的同时”,有人却在同期(自2018年12月底起),短短2个月来在26家保险公司连续投保超过26份保险,并且保额都不低!
上图为“杀妻骗保案”嫌疑人照片从目前公布的情况来看,这位先生不是只给自己买了保险,而是夫妻双方共同投保,除了少数几份定期寿险(保额预计为500-600万),其余多为高额意外险,包括交通意外险、综合意外险、旅行意外险、驾乘险、航意险等,这些意外险保额合计已经超过1亿元!换言之,如果这位先生和他的爱人发生意外,保险公司很可能要承担1亿元的赔偿责任!要知道“杀妻骗保男”一共也才投保了3400万,这位先生直接一个大手笔,比“杀妻骗保男”还要高出将近2倍!
1.瞎猜一下,出于什么样的需求会需要1亿的保险
有需求才有购买,下面我本着非常【不负责任】地态度瞎猜一下,这位先生可能是出于哪些需求去买1亿的保险。
情景1:年收入高、家里“有矿”,就值这个身价。1亿对于我们这些普通老百姓算是一个大数目,但是对于富豪来说,就只是一个数字而已。从我一般的经验来看,保额在年收入的3-5倍是非常合理的保险需求,或者收入不确定的话,资产的20%也可以认为是非常合理的。照此推算,如果这位先生年收入2000-3000万或者总资产有5亿,投保这些保险就没什么可大惊小怪的。
情景2:由于某些原因负债超过1亿。中国人大多数从心底里都是非常爱家的,所以虽然好多人说“父债子偿”,但是其实大部分人是愿意留给家里人财产而不是负债的。这几年随着金融市场的发展,举债的情况比比皆是,小到信用卡欠款、中到房贷、大到某些具有灰色地带特点的“民间借贷”都不算难。如果这位先生因为某些原因欠了1亿的债,那么他可能为了不把债务留给自己最爱的家人,所以买了1亿的保险,如果发生不测了可以用于还债。或者这位先生的债主怕他耍赖,“逼迫”他买了1亿的保险,给自己的债务留个“担保”也是有可能的。
情景3:不信任保险公司,通过分散投保来分散风险。不把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可能这位先生从始至终就想保1000万,但是又怕哪个或者哪几个保险公司倒闭或者拒赔,所以他分开在其他保险公司又投保了类似的保险。
情景4:就是为了骗保拿钱。如果说前面3种情况还有合理的成分在的话,那第三种就是比较恶意的可能了。首先,我们可以排除这位先生不懂保险的情况,因为公开资料显示,这位先生在2月8日之后还在继续投保意外险,但是保额只有10万元。明眼人一看就会觉得这有很明显的“试探意味”,或者说“试试还能不能再继续投保了”。所以说,这位先生在被26家保险公司营销人员做了足够的“普及”和“提示”之后,依然觉得自己的保额不够,他是因为不懂保险或者被忽悠了投保的概率基本上可以排出。另一方面,他在懂保险的情况下,不在一家保险公司一次性投保到位,而是分开投保,只能说不能忽略他别有用心的可能性。
2.骗保可没那么容易
骗保在全世界范围内可都不是什么新鲜事,并且早早地成为了推理小说和影视作品的经典桥段。正因为有骗保的存在,几乎所有的保险合同将投保人自杀、被保险人故意导致被谋杀、受益人谋杀被保险人作为合同的除外责任,保险公司有权拒绝赔付。我国《刑法》第198条还专门设置了保险诈骗罪,如果保险事故的鉴定人、证明人、财产评估人故意提供虚假的证明文件,为他人诈骗提供条件的,还要以保险诈骗的共犯论处。
我印象里最早认识到的,以毁掉自己或家人生命骗保的案件,可以追溯到2002年的大连“5·7”空难。当时,如果不是前几年的几次事故,中国人知道航空意外险的人还没有几个,即使知道有航意险这个东西,愿意在那个年代花这20块钱购买1份航意险就已经是高保障人群了。而在那个年代,国航从北京飞往韩国的129航班上,一位名叫“张丕林”的乘客(其妻子曾在保险公司工作过),分别向6个保险公司购7份航意险!事后通过调查,并经周密推理,认定“5·7”空难是一起由于乘客张丕林纵火造成的破坏事件,但机上其他100多名乘客和机组工作人员的生命却无法再挽回。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国家打击骗保的力度越来越大,查明真相的越来越多,所以我们也看到了越来越多被曝光的案例。在行业层面,国家成立了【中国保险信息技术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近年来建设完成了车险反欺诈系统、身意外伤害险和健康险风险管理系统成功上线,能够将向保险公司提供数据,协助进行反欺诈。而保险公司持续加强了对具有“欺诈可能”的中大型案件加强核赔管理,同时保险公司之间也建立了数据共享信息联盟,共同应对保险欺诈案件。
3.真实的需求应当鼓励,骗保更要从源头严厉打击!
人的生命和健康只有一次,保险欺诈伤害的不仅是自己还有家人,更有很多无辜的人。2018年10月,某男子为了躲避网贷装死骗保,妻子儿女三人误以为真而自杀,这就是最鲜明的例证!
所以,保险行业在反欺诈上面“任重而道远”。反欺诈不仅是保障保险公司、保险行业的正当利益,更是尊重生命、维护社会和谐的重要职责。对于大额投保,以后保险公司更需要加强审核,保护合理的、真实的保险需求,从源头上打击骗保。不要让骗保再成为无辜生命消逝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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