赡养父母,义不容辞。
只不过,儿女能力有限,多则多给,少则少给。
最近,一则新闻引起了大家的极大关注。
亲人之间的矛盾,因为金钱被放大。
这也太痛苦了。
一对父女因赡养费纠纷闹上法庭。
法院判女儿每月支付800元。
而,这位陶姓父亲,却要求女儿支付4500元/月的赡养费。
她的女儿,也是普通人,月薪仅仅有6000多元。
在大城市,这样的工资,不多,也仅够生活。
不知这位父亲,怎么想的?难道女儿可以靠着空气生活吗?
一个老人,能有多少花销?一般生活费,一个月一千元其实就够了。
在法庭上,双方就赡养费的数额,展开了激烈的争吵。
女儿的意思,父亲要求过高,自己无力承担。
父亲,则认为太低,自己不够花。
可是,女儿也得生活。服装,化妆品,交通费,日常各种开销,没有钱,万万不能。
最终,法院综合考虑本地居民生活消费水平以及老陶的收入、需求、支出、小陶的收入、支出、承担能力。
酌情确定小陶,应当给付的赡养费金额。
即每月向老陶支付赡养费800元。
作为子女,赡养父母,义不容辞。让父母晚年幸福,也是子女的心愿。
可是,一个人的能力有大小。
有的人,能力强,收入高,自然可以多给。
有的人,能力小,收入低,自己也刚够温饱。就只能尽力而为。
生活很现实,情况也很复杂。
一般情况下,父母都不愿麻烦子女,知道子女也不容易。
但是,生而为人,赡养父母,是义务也是责任。
最怕的是: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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