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历史教师在强调历史学科的重要性时,往往会引用马克思、恩格斯《德意志意识形态》中的一段话,“我们仅仅知道一门唯一的科学,即历史科学。”按理说白纸黑字摆在那里,说的就是历史,不会有错。但这里的“历史科学”的含义,与历史教师所教的历史学科有很大的不同,这样的论证是不合适的。
有些概念,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有不同的含义,同一历史时期中不同的人理解也不一样。即使同一个人,在不同的时期的文章中的含义也会不一样。而有些文章对概念又不进行明确的界定,如果仅从字面来理解,很容易引起误解。
这些不进行明确概念界定的文章,好像故意不让人读懂一样。例如,佛教的核心教义是“空”,但佛经中并没有明确界定“空”这一概念的内涵和外延。理学对于什么是“理”,也没明确解释,只是指出“宇宙之间一理而已。天得之而为天,地得之而为地,凡生于天地之间者,又各得之以为性;其张之为三纲,其纪之为五常,盖皆此理之流行,无所适而不在”。我想这些核心概念没有被明确界定,可能担心界定后会受限制,不利于其发展。它们需要不同的人去理解,去感悟,去不断完善,不断深化发展。
马克思的文章也是如此。例如,“异化”是马克思文章中的一个重要概念,但他从来就没对“异化”做出概念性解释。上学时读卢卡奇的《历史与阶级意识》一书,里面又出现了一个新的名词“物化”,通篇说“物化”,就是不说“物化”这个概念的确切含义。老师说只要明白了“物化”的含义,就说明基本读懂这本书了。如果能说明白“物化”与“异化”的区别与联系,那就说明你真正读懂了。
在现代汉语语境中,“历史科学”这一概念通常主要指的是历史学这门学科。但马克思、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提出的“历史科学”概念,是与黑格尔思辨的历史哲学相对立的一个概念,并不是指现代汉语中的历史学。《德意志意识形态》指出,“历史可以从两方面来考察,可以把它划分为自然史和人类史。但这两方面是不可分割的;只要有人存在,自然史和人类史就彼此相互制约。自然史,即所谓自然科学,我们这里不谈;我们需要深入研究的是人类史,因为几乎整个意识形态不是曲解人类史,就是完全撇开人类史。意识形态本身不过是这一历史的一个方面。”显然,这里的“历史科学”不单指历史学,而是指包括诸如数学、物理学、化学、宗教学、哲学等学科在内的一切学科组成的总和。在这里马克思、恩格斯所理解的历史是一个总体性范畴,是一个至大无外、包含一切的范畴,也是一切存在物的根本属性,认为在历史之外别无他物。有学者研究指出,马克思、恩格斯在这篇文章中历史的含义,还有“实践”之谓,即已经过去了的物质实践作为驱动人类社会向前的力量进入了过去的时间,该类别包括物质生产、反抗阶级的革命斗争两种具体用法。当然,还有学者研究出了许多更深层次的含义。
恩格斯对于历史的理解,从“历史就是我们的一切”,到“凡不是自然科学的科学都是历史科学”,“历史在这里应当是政治、法律、哲学、神学。总之,一切属于社会而不是单纯属于自然界的领域的简单概括”,再到“按历史顺序和现今结果来研究人的生活条件、社会关系、法的形式和国家形式,及其由哲学、宗教、艺术等等组成的观念上层建筑的历史科学”,历史概念的外延明显变窄。恩格斯还曾经指出,“政治经济学本质上是一门历史的科学。”
所以,我们不能简单地用现代汉语的语境来理解历史文献的表述,而是要结合文章的时代背景,认真研读原文,才能准确理解历史上的概念,不能简单地采取“拿来主义”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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