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大,不好管啊
要管着将近14亿人口不出乱子,国家也是操碎了心。别的不说,光是统计个人口吧?还得挨家挨户敲门......对,敲门,乐观一点假设一家7口人,不算住户上班不在家等情况,这门啊国家得敲2亿,OMG,are you kidding me?
于是政府就在寻思啊,以前当官的是怎么管理这么庞大的国家的?赶紧翻翻资料:据《史记》载:“禹平水土,定九州,计民数”,说的大禹曾为治水进行过人口调查,当时登记人口为1355万人。在西汉平帝元始五年(公元5年)那个没有手机互联网excel的年代,这次全国“人口普查”更牛,《汉书·地理志》说,当时全国共有居民12222062户,59594978人,数字精确到个位?!他们是怎么做到的?!要解答这个问题,得先普及一下中国传统社会的治理体系:
氏族&部族
早在国家治理体系建立之前,人类就开始以共同体的形式聚集在一起:
在蛮荒时代,小明和小红生了ABC三个儿子,组成了家庭,ABC三个儿子成家后准备远走他乡闯一番事业!可惜离家几步遇到一群野狼,ABC三家人发现在没有辽宁舰、99改、81式、三八大盖、唐刀、铁制锄头的石器时代,单凭一把石斧单挑大自然还是很有难度的,于是又回到小明身边,家庭组成了氏族。这就是人类为了在恶劣的环境中生存而建立的血缘共同体。
两极世界理论分析指出,新石器时代,农业的发明使对土地的争夺代替自然界威胁成为了人类进化的主要动力:后来小明氏族越来越大,原来威胁ABC三家人的野狼都给虐成狗了,反倒是氏族附近土地种出来的粮食都不够养活氏族了,于是小明氏族中的部分成员DEF组队往外迁移形成成了胞族(氏族分离出来的新氏族),另外小明氏族里面几个漂亮的姑娘给小白氏族的高帅小伙相中娶了回去,为了以后打群架有个照应,于是小明氏族和小白氏族抱团成立了明白部族。部族已不再以血缘为联系,而是以地域为联系的地缘共同体。
县下有乡贤
幸好有之前氏族&部族的基础,国家成立后,皇帝老子要点人数,最低级公务员县长只要问部族长、部族长问氏族长、氏族长问家长,然后逐级上报统计就得了。无论是国家政策的宣讲落地、还是基层信息的收集上传,社会的组织化是高效管理的前提。不过国家成立后,社会的治理层级远不止部族长、氏族长、家长这么简单:
《通典》(杜佑735-812)记载:“昔黄帝始经土设井以塞诤端,立步制亩以防不足,使八家为井,井开四道而分八宅,凿井於中。既牧之於邑,故井一为邻,邻三为朋,朋三为里,里五为邑......”说人话就是:早在黄帝时期,政府就要求8户居民绕着1口井住,这个比家庭高一级别的社会组织叫“邻”(好吧,原来井字是这么来的,邻居是这么来的);剩下的简单用公式表达:3个邻=1个朋(好吧,朋友是这么来的);3个朋=1个里(好吧,乡里是这么来的)。
后来又产生了“乡亭”制度,是周代“六乡六遂”制度和汉代“三老啬夫”地方制度的合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古老的“乡治”。县以下置乡,乡以下置亭,亭以下置里。十亭为一乡,乡设立三老、啬夫等职,其中三老为一乡德高望重者充任,掌教化,有所谓孝悌仁义之家可以申报郡县予以表彰,并可以推荐优良子弟出任郡县吏;人口达五千人的乡,由郡指派一人为有秩;不足五千人的乡,由县指派一人为啬夫,两者职责相同,都是调解邻里纠纷、帮助政府收取赋税、安排徭役。这些德高望重的自组织头目被后人合称为“乡贤”。
其中血缘共同体有7大功能,偏向社会服务类:第一是经济互助,族人做生意有资金周转问题,族长可以提议大家借钱;族人有人失业,族长可以协调就业问题;第二是社交友谊,很多生老病死相关的仪式(生命礼仪)都会召集族人在祠堂举行,大家有了交流的场所;第三是社会救济,不但是对族人,很多宗族还设有义仓,在饥荒之年还会帮助流浪的难民;第四是教书育人,穷人家孩子是读书的料,宗族会负责学费,大一点的宗族还有自己的私塾,而族人高考成绩优异,族内又会有奖励;第五是规范族人,禁止族人的违法犯罪行为,如有违反,以前的宗族可是有执行家法的权力的,打板子、逐出族外那都算轻微了,公议打死、“浸猪笼”的重罚都有;第六是调解纠纷,年底分猪肉分多分少,“二叔公”说了算;第七是管理族产,再不济的宗族也有个固定资产-祠堂需要管理,好一点还拥有祠田、义庄田和义塾田。这些田的收入归宗祠所有,用于祭祀祖先,修理祠堂坟墓,开设义塾,奖励读书,救济鳏寡孤独和贫苦族众。
而地缘共同体有4大功能,偏向与行政事项类:第一是了解民情、控制社会,以前的保甲制比现在的户籍制更严格,如王阳明巡抚南赣期间,推行“十家牌法”,每家置一牌,上书家庭籍贯人口,有无暂住人口,以备官府考查。十家仍置一大牌,上书十家情况,日轮一家负责审察,如发现面目生疏之人、形迹可疑之事,应立即报告官府;第二是教化民众、调解纠纷,如果屡教不改,国家还赋予乡贤处罚权,根据明太祖的《教民榜文》规定,凡是户婚、田土、斗殴、争占、失火、窃盗、骂詈、钱债、赌博、擅食田园瓜果、弃毁器物稼穑、私宰耕牛、子孙违反教令等事由,乡里老人有裁决权,并且这些审理裁决是在乡里公共场所——申明亭进行的;第三是预防盗贼、治安联防,除了隐匿陌生人、盗贼需要十家连罪,保甲还有治安联防的功能,和平时期帮助官府捉拿流串犯、动乱时期听戚继光笛子以村子为单位,杀日寇、保家国;第四是钱粮赋税、收缴资源,嗯,皇帝老子自己不种大米,就靠各位乡贤自觉了。
秦朝的国家治理体系,红色以下是村官皇权不下县
正如上文所说,血缘共同体和地缘共同体可谓责任重大啊,等于民政、教育、公安、政法、农社、财税等部门的派出机构了,要养起这支基层干部队伍得花很多钱吧?在唐中期以前,乡里组织里的汉世三老,国家“命之以秩,颁之以禄”,那时候的村官跟现在的差不多,国家财政发工资、自治之余还需要完成上级的行政任务,村委会还是国家行政组织一部分,称为乡官制。
可到了唐中期以后,生产力不断增长,有了余粮就考虑二胎问题,人口也多起来。人口多了,一些新问题,诸如因贫铤而走险、自然资源紧张等,都需要设立新部门解决;另一方面,有些旧部门可能在社会发展的过程中失去意义了,但为了保持国家的稳定,在还养得起的情况下,皇帝老子还是不敢撤他们的官职。旧的不去新的不断来,官僚机构变得越来越臃肿,官员增长的速度比人口增长的快。
虽然说生产力是在增长,可在那个有农药化肥机械化生袁隆平转基因的年代,生产力还是相当低下的,1个人种田养活自己很了不起了,剩下的余粮养不起那么多不种地的官员啊,皇帝老子有个大胆的想法!“能不能取消村官编制,让他们只干活不领工资?”于是乡官制逐渐演变为职役制。在职役制中,村长不再是政府官员,也不由固定人选担任,而是百姓轮流充任,上级赋予的权力没了、工资也没了,乡村成为了真正意义上的基层自组织。
乡贤包搞掂
但皇权真能不下县吗?皇帝老子自己不种地、吃饭得问百姓要,权不下去粮食怎么要上来?取消了村官的编制、待遇,皇帝老子要饭村官肯定不配合啊,凭什么要听你的?
你以为每个县长都是葛优当的啊?凭的就是一套“你不听老子的话信不信老子削死你!削你全家!削你全村!灭你全镇!”的霸王条款,学术界称为“连坐”制度。现在咱来看看这条霸王条款有多duang多霸道:
明朝大儒王阳明巡抚南赣期间,推行“十家牌法”,每家置一牌,上书家庭籍贯人口,有无暂住人口,以备官府考查。十家仍置一大牌,上书十家情况,日轮一家负责审察,如发现面目生疏之人、形迹可疑之事,应立即报告官府。若有隐匿,十家连罪。《旧唐书·来俊臣传》载:“时綦连耀、刘思礼等有异谋,明堂尉吉顼知之,不自安,以白俊臣发之,连坐族者数十辈。”商鞅实行什伍连坐制、鼓励告奸,而他自己及其族人却死于自己制定的制度之下。类似的连坐条款在传统社会比比皆是,而能够普及至“比比皆是”的程度,是因为其在社会治理领域有独特的功能:
1、连坐让组织听话
典型的是什伍制和保甲,一保之内,有人逃亡,其他人连带承担其赋役义务;如有违法犯罪,其他人隐匿不报,同受处罚。想象一下,如果你得知小区内有人超生,你会举报吗?不会,关我鸟事儿?跑去大老远举报,搞不好被发现了还遭邻居暗算,现在社会这么冷漠,肯定也没人帮我说话。但再想象一下,如果政府规定你们小区有任何一人超生,全部居民强制结扎,情况又会怎样?第一,你会管理好家人,不要让超生的人出现在家里,否则全家结扎不说,拖累整个小区的人断子绝孙,没穿避弹衣你都不敢出家门啊,这是自我管理的防;第二,你会监督好邻居,心里经常鼓捣“那家伙肚子好像很大,是不是怀孕了?虽然举报她会破坏邻里关系,但不举报他会阉我们全家啊,再说了,假如举报了她她还叽叽歪歪的,小区里的人一定帮我,毕竟大家会感谢我的不阉之恩嘛”,业委会也会自己出钱搞海报宣传计生工作的重要,都不用居委会计生员上门了,这是相互监督的止;最后,符合皇帝老子的小区自我管理氛围就形成了。
2、连坐让村民互助
正是由于连坐,大家利益高度一致,成员之间为了维护共同利益于是产生了更频繁的互动。又回到那个一人超生、全小区结扎的假想世界:为了完成“防止超生”的共同任务,大妈们经常聚一起闲聊:“那谁谁家的闺女好像有点发福啊”“还有,那谁谁家的闺女昨晚好像也夜不归宿”,也就有了沟通的动机,一起聊久了就产促进友谊与信任,这些就是社区互助的情感基础。了社区互助,诸如扶贫、教育、调解等工作由村民自己搞掂,皇帝老子省心。当大家的利益被深度捆绑成为集体利益,人也就从私民变成了公民。
3、连坐让村官自觉
在没工资的情况下要村官听话,皇帝老子怕几件事:一是所谓“食君之禄,担君之忧”,没工资自然怕村官敷衍了事;二是村官变成了苦差事,没人竞选;三是人性自私,怕村民在村官的选举、监督工作上过于儿戏。不过有了连坐制,村官不敢管理松懈,否则拖累全村被阉那是相当严重,再者,因为涉及到传宗接代的切身大事,大家也会想尽办法推举出素质过硬的冤大头担任村官,在0人力资源管理成本的情况下最大程度的保证了干部队伍的素质。
4、连坐让治理高效。
除了刚才提到的不用工资就实现了基层治理,减少了百姓负担,连坐制下基层治理的高效还体现为:一、有别于全国统一的法律,这种根据实际情况、因地制宜的自治更容易落地生根、资源更容易得到高效配置。例如,目前全国的盐都是加碘的,但广东等沿海地区居民的碘摄入量又可能超标,无奈基于全国统一这规矩,广东人只能在足够的基础上继续加碘;二、有别于国家自上而下的管理,皇帝老子高居庙堂之上,哪看得见村官上班迟到?村民不一样啊,可能有几户就住在村官家附近,你几点吃早餐、几点上班老百姓心里是一个清清楚楚。就是这样,行政管理的效率高了。
正是有了连坐制的支持,基层组织成员的利益被深度捆绑,皇权得以通过乡贤及其控制的社会组织传递到基层,国家治理与基层治理实现了无缝衔接。因此面对现代社区治理当中纷繁复杂的问题,老祖宗那套高效率、低成本的“皇权不下县、乡贤包搞掂”治理模式被很多人所津津乐道,也被视为是解决现代社区治理问题的一个有效途径。然而......
现代社区治理的问题
建国后,国家经济的腾飞、贫困人口的锐减、国际地位的提高,党和国家取得了有目共睹的辉煌的成就,但在迈向两个一百年目标的征程中,在社会治理领域,我们仍遇到不少问题急需解决:
先是政府视觉:第一是流程刻板,无法情理兼顾,例如有个老头饿了3天快四了,然而领低保得等到月末,而以前的宗族可以马上给他一个馒头;第二是公务员队伍庞大,腐败难除、行政开支过大,基层负担重;第三是制度缺乏针对性,国家政策就一条,但具体情况千差万别的行政村有94万个;第四是束缚基层活力,一方面是资源大部分上缴导致村居两委资源不足,另一方面是村居两委疲于完成上级委派的行政事务,无暇服务群众。政府距离管得好还有距离。
再是社会视觉:第一是群众缺乏参与意识,市场经济时代,赚钱是第一要务,管公家事浪费赚钱的时间,大家缺乏社区参与意识;第二是缺乏组织,农村承包制的推行使人们重回原子化状态,以前村子要修路乡贤召集一下大家就会出来开会,现在搞个两委选举还得挨家挨户拍门相告;第三是缺乏参与能力,为了一瓶酱油,以及一个违反法律的承诺,不少村子因为选民缺乏基本的判断力而造成集体资产的严重流失。反正大社会一下子实现不了。
现代无乡贤......
经济基础没了:以前自然条件恶劣,到处是狮子老虎恶狼毒蛇,一个人难以生存,所以哪怕加入组织有很多约束,但起码能活下来呀,值了!现在呢?有钱人上班就能养活自己,而且上班已经够忙了,向往野鹤逐闲云的自由,不想受组织约束,没钱人忙着赚钱逆袭高富帅,加入社会服务类共同体浪费赚钱的时间。
制度保障没了,第一是长期以来万能政府的地位,小区踩狗屎了居民也习惯找环运部门解决,而不是找业委会;第二是法治社会,踩狗屎后受害者与狗主争执,靠二叔公调解?靠司法部门。以前的治理模式是怎样的?皇权不下县=县以上法治;乡贤包搞掂=县以下人治,但有国家的连坐制给予制度保障。
社会基础没了:以前哪怕没连坐制的支持,村民还是会听二叔公的,为啥?在那个相对封闭的年代,人们过着年复一年一成不变的生活,很多问题靠经验就能解决,村子里谁的经验最丰富?二叔公嘛,大家都听他的。现在呢?资讯流通+社会变化快,人人都能靠百度成为某个领域的二叔公,但不能成为所有领域的二叔公,反正他老人家已经不能成为村子里的权威了。而大家也习惯了政府的万能角色以及法治思想,社区有问题有几个人会找业委会的?
突发事件助攻:清末民初,那时候当村官那是相当尴尬!清末国家连连吃败仗,军阀混战又要加税买军火,导致了国家或地方政权经常要求基层组织(血缘/地缘共同体)收税,上面是霸王条款、下面是群情汹涌,两者矛盾内化于村官一人身上,他最终得作出取舍:站在政府那边还是与村民共同进退,面对无法解决的问题,连坐的吓唬功能没啥用了,人民公社的时候更是直接铲除了这两种共同体。国家干预加速了治理体系的瓦解。鸦片战争、辛亥革命,西方思想不断流入中国,当时洋人脑子里装的啥?经济人假设,人都是自私的,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保甲制把户籍管这么严,咱家做生意的商人还能好好出差谈生意么?还有法治精神,村子里啥事二叔公说了算那是人治,而株连九族这种无边际的连坐亦与现代法治精神相违背,所以连续革命后,国家说以后别听乡贤的,听法律的。近现代革命导致了治理权威的丧失。战争连连,男人被抓壮丁农业缺乏劳动力,加上税负的加重,大量农民破产陷入极度贫困化的境地,宗族所具有的互助功能也丧失了物质基础,联产承包后大家难得逃离大锅饭的约束只管自己埋头赚钱,基层组织(血缘/地缘共同体)失去了对组织成员的吸引力。
由于上述因素的共同作用,导致了血缘/地缘共同体的瓦解,以及传统治理体系的崩盘。少年啊,自己摔的盘子,自己收拾。
连坐现代化!
回顾传统治理模式崩盘的4个原因,经济、社会因素貌似无法逆转了,而特殊历史事件又很难预料,要恢复老祖宗那套高效的社区自治模式,我们可以考虑:连坐现代化!
什么?!那种一人犯罪株连九族的也蛮制度?
你脑子是不是进水了?那么高效的制度不会说没就没的,其实连坐制就在我们身边,我们可以考虑加以活用:
第一种是法律规定的显性连坐。《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七条,“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说白了就是小区高空坠物伤人,要是找不到责任人的,就全栋楼连坐一起罚,现在ta的艺名“连带责任”。社区如果连带责任很多,而且吃的亏不少,那社区居民将会更团结。
第二种是潜规则般的隐性连坐。这种连坐由来已久,是传统社会第三种共同体:业缘共同体所特有的连带责任。上文说过保甲制的存在,村民对陌生人很警惕,天南地北倒卖商品的商人一旦有欺骗行为,则可能会导致同行无法再进入村庄,这种个人过失导致行业遭殃的现象,属于隐性连坐,直到今时今日,隐性连坐依然在商业领域发挥着很大的作用,君不见三聚氰胺事件后,国产奶业遭受了多大的重创。隐性连坐通过经济把村民捆绑成共同体,在很多有集体资产发达的村庄,村民的社区参与意识就比没有集体资产的社区强。
后记
本文是对《连坐:中国传统社会治理的制度基础》(窦竹君,《河北法学》2010年第6期)的读后感,加入了很多个人不成熟的理解,同时建议对中国传统社会治理体系有兴趣的初级读者阅读原文,原文也是一片通俗易懂的科普文,起码牙麻吕的榆木脑袋也是看得毫无难度,不过这完全没有讽刺窦先生的意思,因为只有优秀的学者才能做到深入浅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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