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木,离异的单身母亲,带着如花儿的上小学的女儿生活。前夫赌徒一个。欠债,跟各种相关的人打听子木母女的下落,要钱。子木离婚后一年内搬家四次,却还是被前夫想办法找到了。
敲门,猫眼,前夫,迟疑,继续敲,犹豫,害怕,开门,堵门,无果,前夫进门。要钱,没钱,骂,暴力。被打,母女反抗,自卫,失手,前夫,卒。
这是命吗?命让子木遇到这样的前夫,而这样的子木只能失手杀害了前夫,从而接受法律的制裁吗?是吗?命吗?无力改变吗?
我呢?之前的这些年、这些人和这样的我只能造就今天的我吗?有没有其他的可能?有没有其他的选择?随着命运的大浪走吗?
以下两种可能性吧。
选择一:
被前夫找到,没有对策,任其欺辱。手慌脚乱中母女俩一起错杀了前夫。等待的是法律的制裁。
不论,你曾如何地被欺辱在先;不论,前夫是个多么的无耻之徒;不论,你心中累积了多少的委屈;不论,从大多普罗大众的角度前夫该多受到惩戒。子木杀了人,法律不管你是不是对的,都要制裁你。
选择二:
子木不一味的搬家躲避。子木备着防狼神器,子木找另一个可靠的他,子木跟父母或兄弟姐妹临近居住,子木提前寻找警察的帮助。子木想尽各种办法保护自己和女儿。
子木和女儿可以不必担惊受怕,子木和女儿可以不过失杀了人渣前夫。因为不值。
决定我们怎样生活的是我们的性格、情商吗?还是信息的了解和选择的勇气?
有一次路上急需纸巾擦鼻涕,包里没有,热锅蚂蚁。急忙找不认识的路人借。之后无意发现,原来我自己的口袋中就有,只是我不知道而已。你看,你就算拥有某样东西或某种能力但如果你不知道,没有去用,没有去发挥,是不是相当于你没有。
如果子木知道原来自己可以有第二种选择,有第二种过法,她敢于选择跟前夫斗智斗勇,结局是不是就没有那么令人唏嘘?是什么让子木选择了当初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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