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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日记四十二

律师日记四十二

作者: Lawyer老刘 | 来源:发表于2020-12-19 22:11 被阅读0次

    这两天工作赶的挺急的,加班加点的弄。由于我刚进非诉部,很多东西都不太懂,时不时得向同事请教。昨晚吃完饭,我本想直接回家休息,但是案卷材料还没整好,我又急急忙忙跟着魁哥搭乘一辆的士到办公室整理材料。以前跟着崔主任很少加班,他的案件不多且不是很复杂,大都是平常的案件,没有特别要注意的地方。这不是说师傅的办案的水平低,而是标的额相对较低,相较于小标的额法院审理一般也不认真。

    昨天下午,我跟一位客户写了一份上诉状。据客户叙说案件的事实,两人本来系合伙做生意,生意失败后,一方将所有的物品卖给了我的客户。为了表述方便,我将我的客户称为甲,将对方称为乙。乙将自己所有的物品卖给甲后,甲当时没有直接支付货款,而是向以打了一个欠条。后乙起诉甲,说甲私自将自己的物品卖了没有给钱,双方结算,甲向乙出具欠条一张。甲在法庭上反复表明自己身份,我与乙系合伙关系,我本身就是从事旧家电收购的,两人合伙结束后,乙将东西卖给我了。我并不是乙员工,根本不存在甲所说的私自卖东西不给他分钱。法院最终没有采纳甲的辩解,而是采信乙的主张。判决甲要向乙偿还欠款。甲很生气,誓要上诉。

    我的责任只是好好写诉状,其他与案件无关的我不能打听过多。之前我就在日记中写过,之所以要负责人写好诉状,是因为代书是所里的规定,认真接待每一位当事人,认真帮助每一个当事人。同时当事人的话不一定是真的,他们跟你说的话有可能都是对自己有利的,对自己不利的话一概不提。这样的话,一旦我们选择相信当事人的话,很容易造成误判。况且,宁哥那时也在办公室,通过微信叮嘱我,写诉状可以,委托不接受。因为这个人不诚实。知道他的品性,我便有了应对之术,我反复研究判决,终于在他的叙述和案件之间找到了法院判决的漏洞。随后,我便将诉状写好,交给他,他很满意。

    他走后,我一直在思考宁哥的话。如果当事人不诚实,我们作为律师该如何为他们的事情出具意见呢?如果盲目自信的告诉他,该怎样怎样的做。他日后果真按照我们的答复实施某种行为并产生不利的影响,他被追究责任将我们供出甚至宣扬我这样做是律师让我干的,律师教的,我们是否要担负责任呢?虽然我只是在实习阶段,但我已经处处小心了。律师这一行业,进来不容易,待下去更不容易,我不想因为自己的粗心大意被逐出。所以有些问题我反复的思考,反复的琢磨。

    就像当事人不诚实,只说自己有利的话。我也想好应对之策,我自己做了一张咨询表,每个前来咨询的人,我都会详细记录。有些人不愿意让我登记,那我也不会给他解答。只要我登记的,我会将他的事情整理成电子版,认真分析其中的利害和法律关系,而后给出自己的意见,并让当事人签字确认。这样即便有当事人找我的事情,我也可以站直身子,将事件的来龙去脉说清楚。

    保护好自己,就是对当事人负责。路还很长,一定要注意路上的陷阱和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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