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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简读中国史》28|在二级和三级之间徘徊的地方政府(下)

读《简读中国史》28|在二级和三级之间徘徊的地方政府(下)

作者: 叮_咚 | 来源:发表于2022-08-21 05:00 被阅读0次
第二十一章    在二级和三级之间徘徊的地方政府(下)

这一节作者首先总结了上一节那些史实背后的规律。

第一个规律,汉人王朝的地方政府设计,就是在二级三级之间不停地循环。

汉人建立的王朝都有一个特点,一开始都是二级政府,而且坚决不愿意设立面积较大或者权力统一的省级政府。

可是,后来因为省一级政府力量太小,无法镇压起义、抵御外敌,只好下放权力,让省一级政区扩大、甚至集权,结果就变成了三级政府。

但是,地方每一次权力太大,最终都导致分裂。新的王朝接受前代的教训,再一次强干弱枝。但是形势又逼着他们最终不得不变成三级政府,结果又走向灭亡。如此循环往复。

而少数民族建立的王朝——元和清,是不存在这种循环的,因为他们没有派出去的省级长官和地方势力相结合的后顾之忧。

第二个规律,就是省一级政府集权和分权的循环。

历代王朝建立之初,通常会把地方官的权力一分为三或者一分为四。这样可以让地方官互相牵制,没有办法对抗中央。但是,地方政府力量很弱,无法镇压起义,也没有足够的能力抵御外敌。

一旦有情况发生,皇帝就不得不让地方集权,结果一集权就造成割据势力。新的王朝建立,他们吸取前朝的教训,就再度分权。

然后,遇到地方起义或者外族入侵又再度集权。如此,分权、集权不断循环。

第三个规律,是朝廷总是不放心地方官,喜欢派出流动的巡视组来巡视地方,最终主要是因为战事的需要,这些巡视组演变成固定的地方机构。

比如汉代,派出的是刺史。刺就是刺探的意思、检核问事的意思,所以这个官职本意是临时派出,相当于中央巡视组。结果到了汉末,为了镇压黄巾起义,刺史之权渐重,终于演变为州牧——固定的、集权的地方机构。

透过以上三条规律,我们可以发现,它们体现了皇帝对于地方官的猜疑和不信任。

接下来,作者又带着我们认识了另一种体现皇帝对地方官不信任的具体现象——中国政治家划分省与省之间的界限都是犬牙交错的。

我们中国所有的省界都是弯曲的,非常不规则。这一方面是因为划分省界的一个主要原则是“山川形便”。就是把天然的大山大河作为界线,这个很好理解。因为这样很方便,所以湖南和湖北就是以洞庭湖为界,河南与河北就是以黄河为界。

可是,有些平原地区并不是按照河流划分的,那为什么不干脆采用直线划分呢?比如说安徽的天长嵌入江苏境内,那为什么不把它直接划给江苏呢?

这其实体现的就是中国政治家划分省与省之间的界线的另一条原则——犬牙交错原则。

山川形便,对皇帝来说有不利的地方:以山川为界,经常会形成一个独立的地理单元,所谓“四塞之国”,周围都有天险,一旦宣布独立,就会变得很难控制,比如四川盆地。

所以皇帝就要打破大山大河的界线,把你的一块地方划给我,我的一块地方划给你。这样,你要是闹独立,你的险要地方在我这儿,我就能很方便地越过去打你。

这个原则在元朝应用得最广泛,因为蒙古在征服南宋的过程中发现地理因素太重要了,经常一个关口拿不下来、一座山越不过去,征伐之路就要绕行很远。

因此元代就广泛运用犬牙交错的原则,让任何一个行省都不能成为一个独立的地理单元。

四川盆地是一个北有秦岭、东有巫山、关起门来自成一统的天然的独立区。历史上只要天下一乱,这里就会出现一个割据政权。三国时的蜀国虽然又弱又小,但是却能与魏、吴三足鼎立,这里天然的地理优势功不可没。

所以元代就把秦岭以南的一大块区域划给了陕西,让陕西行省穿越秦岭,这样从北边出兵四川就方便了。果然如此一来,四川再也没有出现过割据政权。

综上可见,历代皇帝对于地方官真的是充满了戒备之心,而这也是正“儒表法里”治理原则的一个具体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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