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忆,故土乡情

忆,故土乡情

作者: 疯狂宝贝567梓兮 | 来源:发表于2018-12-12 20:30 被阅读0次

    感叹着春节年味变淡的同时,发现春节归来的乡村文艺青年开始叹息回乡过年没那么愉快的日常。那些传统乡村与城市规则的硬碰撞,也让很多人历历在目。

    对于大山里的孩子来说,最大的愿望就是改变命运,走出大山,过城市里的精彩生活;对于已经如愿的孩子来说,看一眼久别的故土和亲人,闻一闻家乡的气息,搜罗记忆深处那些恬淡而温厚的时光,是最幸福的时刻。

    小时候,一切都还简单。

    我家在四川省西南部交界处的一座大山腰。山清水秀的风景随处可见,矿物资源的丰富家喻户晓,野鸡之类的生物现在也不难抓到。多少年前还是靠山吃山的年代,以至于让不少先人,在这里停下了流浪的脚步,才有了现在也还比较兴旺的人气。

    小时候,这里的人们大多以土地为生。山里难得有几块平地,土地大多都是在坡上,形成一块块的梯田,长而窄,中间略宽,刚好耕地的牛到一头可以翻个身。

    而土地的边上,还被种上了我们叫“洋芋”的一种主食,可以用来跟米饭一起煮,味道特别香,也算是地尽其用了。土地肥沃的,基本都用来种玉米了,而旁边略干燥,又还比较肥沃的,就是菜地。茄子辣椒,番茄什么的,反正可以保证餐桌上自给自足。

    于是,经常男性就在土地里做体力活,而女性就在菜地里忙活,临近午饭,采摘了新鲜的蔬菜回家做饭,这可能就是我印象里最典型的男耕女织的画面。

    而收割时,天气炎热得多,小时候还是效率极其低下的纯人力方式。一般国庆放假回家就会帮着家里收玉米或者挖洋芋,拿一把小镰刀或者小锄头,那时手比较小,一次只能握两棵玉米杆或者一个小洋芋,于是喜欢在一块土地里挖出一条弯弯曲曲的道来,回回转转,以此来排解工作的烦累。

    而玉米粒从秆上脱下来的过程更是极不科学,是把玉米放进一个像骷髅一般的机器里面,然后一手紧盖骷髅头,一手竖起一个支架顺时针旋转,然后长辈们就在骷髅的最下方,安放一个大袋子,然后让玉米粒掉下去,玉米粒在碰撞下脱落,支架的作用也得以体现。

    父辈们清晰可见的老茧就是这样累积起来的。那个大袋子是专用的,以至于下面都会被磨得快要破洞,在土地里随着收割的痕迹被拖动。这种看似很落后的方式却处理的很干净,然后,玉米杆被留下来扎起来,成了土地的卫兵。

    等待来年再次耕种时烧成灰,肥沃田地,所以说不仅仅“落红不是无情物”,或者成为耕牛过冬的粮食。而收割的玉米晚上被挑回去,用辫子一个个辨起来挂在柱子上,然后铺在地上晒干。

    晚上,劳动了一天,临近的几户人家就坐在漫天星光下,大人们“把酒话桑麻”,家长里短,无话不聊。小孩子们追着萤火虫,将它抓起来,放在房间里关了灯看它一闪一闪。而更小的小孩子,就坐在妈妈的怀里,被一把棕叶做的蒲扇一边轻轻拍打着一边入睡。在那个没有什么休闲方式的年代,谁知道又有谁想知道外面的世界是个什么样。

    无论是播种还是收割,都要弯腰,几天的劳作下来,再结识的壮汉也会腰酸背痛。还好农忙时间不会持续太长。一般而言,日常生活的维持就要花掉很多时间。

    菜地里,一年四季都有适时的品种等待播种,或者在秋去冬来之际,将成熟又吃不完的辣椒、茄子、瓜类,背镇上卖了或送人,也或者储存起来。水煮的茄子和瓜绝对是美味。而长的茂盛的一株瓜藤,就可以爬满整块地。

    还要准备冬天烤火用的干柴,将那些长的不那么直的树砍下,劈开,晒干,架在烧火的楼上。当然还有长得盛的松树,抽一天时间砍倒,等十天半个月,待太阳晒干水分,再一把一把的绑回来,作为烧火的引子。一般女主人特别擅长挑那些又脆生长又快的松木。

    当然还有家里的牲畜,鸡鸭是最常见的,哪家媳妇怀孕了,必能挑到还没生过蛋的母鸡来补补身体,或者新鲜的猪肚,这些一直被认为怀孕了必吃的难得的补品。鸡蛋都会自给自足,每家都会孵小鸡,妈妈告诉我,孵小鸡的鸡蛋要晚上在灯光下照一照,透过光有黑影的才是可以孵成小鸡的。有些母鸡会将生的蛋偷偷藏起来,一般在晚上,女主人通过摸一下就知道母鸡第二天会不会下蛋,那些漏网之鱼,有时会让你突然发现一窝鸡蛋,或者一只母鸡突然带出来一窝小鸡,这些都不足为奇,不过倒是茶余饭后不错的谈资。

    每家基本都会养一头猪、一只狗、一只猫。如果来年有喜事,猪还可以多养一头,然后过年等着在外打工的一家人都回来,杀猪过年,让在外辛苦了一年的亲人吃到最好吃的肉。一般一头猪是不可能在春节期间吃完的,除了过年要给外婆家送的,剩下的全涂上盐,加一下热,然后全挂起来,接下来一年里都有美味的腊肉。

    狗和猫则好运得多,因为在乡里看来,他们同样是这间屋子的主人。乡里的土狗看家绝对称职,同时有时闲起来还可以带上山里去,那可是可以保护主人的狗,灵性尚存,还记得小学时候,每次放学回家,我家招财总会摇着尾巴大老远就奔过来。这是不可多得的难忘的回忆。招财是妈妈给狗取的小名。

    猫自然是必需的,收回来的粮食堆满了谷仓,防鼠是绝对必要的,而那时的猫,主要职能还是抓老鼠。当然,还会因为时常偷腥被追着跑,然后,狗也跟着追,然后猫就爬上旁边的果树,狗就围着树叫,每天以此结束。

    牛确实真的只是用来耕田,放牛的记忆没有那么温暖。只有在很小的时候,我家那一头好几吨重的牛朝我冲过来吓到我哭的画面。一般情况下,你只需要把它丢在一块有草的荒地里就好,然后你就可以像电视里那样沉浸在书的海洋,当然,跑进人家菜地里的情况除外。在冬天,放牛倒变得简单,往那个看不到尽头的山里面一赶,来年农忙前再去找回来即可。

    小时候,在那个没有什么休闲方式的年代,谁知道又有谁想知道外面的世界是个什么样。

    对于从大山走出的孩子来说,乡情是流淌在骨髓里的一滴热血,是长在心尖的一块胎记,永远抹不掉。不管外面的生活如何多彩斑斓、如何优越、如何高品味,想起家中面朝黄土背朝天满脸沧桑的亲人,心中就有一股温暖流过;想起火炉前支一小锅炖着炒菜的满屋飘香,口水就失禁一般从喉结滚出,心底的温暖也随之涌出。

    长大后,对这片土地的熟悉与深情故乡,也将成为永远的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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