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系就是一切,看见就是爱。“我”渴望自己的一举一动都被一个“你”看见,这些说法如果成立,那么反过来就有一个问题:人,真的能保守住一个秘密吗?
我的答案是:不能。
任何人做了一件惊天动地的事情后,都会渴望别人知道是他干的,假若没有人猜到他的身上,他会非常难受。
美国曾经有一个连环杀手,他第一次杀人后,第二天读报纸,发现报纸上没有对这一事件的报道,他大失所望。于是,他每次杀人之后,都会给媒体写信或打电话,用隐秘的方式给记者们提供线索,他还会在现场主动留下线索,让“愚蠢的警察”多少能有一点破案的希望。甚至,当警察查看他的作案现场时,他还会躲在附近观看,那时杀人所带来的快感会再一次达到高峰。这听上去非常恐怖,不是某个连环杀手的独特做法,而是绝大多数连环杀手的共同做法。
虽然这听上去很恐怖,很病态,但我认为都是在表达同一个意思:“我希望被这个世界看见”。
一切都为关系,关系就是一切。意思是,我们的一切行为都必须放到一个关系中去理解,没有所谓的“绝对孤独”这回事。我们常说“享受孤独”,但这永远只是一个片断。有时,我们会在孤独中沉思,在孤独中汲取力量,在孤独中成长。但最后,我认为,我们必然会渴望把自己在孤独中获得的一切都说给别人听。
不管是爱还是恨,我们都希望我们爱恨的客体能够“看见”我们。
人都希望被看见,这是一种极为本质的需求。那么,我们可以怎样使用这一道理呢?
如果是刑警,就可以利用这一点,来诱惑罪犯说出他们的秘密;
如果是企业家,就必须注意,你的员工不仅仅是要物质利益,他也希望自己的工作被看见;
如果是老师、家长,我们也需要懂得,那些问题孩子制造问题时,也的确常常是在寻求你的注意,而这时你要做的,不是故意忽略他,而是可以去好好地看见他。你带着积极能量的看见,可以转化成他的问题行为,并且引向积极的方向。
你也一样,你可以问问自己,你是在用什么方式,渴望被看见。
当我喜欢一个人的时候,我会努力去验证对方是否也喜欢我。当我和对方建立起关系后,我会将自己的内在关系模式不断融入到这段关系中。我会在关系中表现出乖巧,听话,懂事,体贴之类的。但是,一旦当关系破裂之后,我可能会在言语或者行为上对对方进行攻击,这个时候可能没有达到恨的感觉,但就是有很强烈的欲望:希望对方能够“看见”我,“看见”我现在的感受,我对他的感受。似乎是在通过这种方式来表达对关系破裂的不接受,表达对关系的渴望。
改变,从觉知开始。当你开始觉知你的行为是出于什么原因,我想等到一定时间你会开始接纳,并能够从关系中恢复,开始下一段关系。
说到严守秘密,我最近最近这段时间做过两件保守不住秘密的事。
第一件是关于朋友的。朋友出于绝对信任我将自己的秘密告诉了我,我其实一直没觉得自己守不住秘密。但是后来知道另外一个关于这个秘密的秘密后,莫名将原来的秘密告诉了别人。后来我意识到,是我自己在原谅自己。因为我告诉了当事人那个有关秘密的秘密后,自我觉得原来的秘密无关紧要,于是没有保守住。这是自己的自恋在作祟,永远都觉得自己认为的是对的。放在关系中,当两个人的自恋相互抵抗时,想要维持关系,总是需要其中一个人打破自己的自恋。
另一件是关于自己的。我似乎很容易相信他人,所以在认识某个自己认为完全可以信任的人后,将自己的一个秘密全盘托出。这个过程中我是“愉悦”的,因为被“看见”,自己的种种感受被“看见”。除此之外,由于今年过年过得特别难受,也与这个秘密有些关联,于是我觉得如果将这个秘密告诉父母,是否可以调节自己的状态。于是最后决定用写信的方式告知了父母,这个过程是忐忑的,因为不知道父母会作何反应。
所以建议大家,如果有人要告诉你秘密,最好拒绝。而对于自己的秘密,可以找人诉说,但是最好找一个与你的生活没有太大关联的人,只是让自己被“看见”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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