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算是跟平安的杠上了。
刚夸了「平安福」,后台就来了一堆人问平安新出的「大小福星」怎么样。
我本来是不想写的,奈何这款产品已经成了朋友圈爆款。
据说,仅24个小时,全国就销售了25.1万件,平均每分钟174件。
嗯,买的人太多了,
要是买的新版「平安福」就算了,买这个真是不咋地。
所以,
为了防止世界被破坏,为了守护世界和平...
我觉得还是得写一下。
之前平安人寿的产品基本形态都差不多。
以前常被人诟病的3个毛病:
捆绑性价比极低的长期意外险
不含高发轻症
价格死贵
虽然说,我不认为贵是坑点,但很多人觉得是。
平安现在的策略是,你觉得我不好,那我就改,前两点都已经修正了,但最后一点不太好改。
「平安福」不能降价,因为之前买的人太多了,降价会引起老客户不满。
改前两点已经是在打平安的脸了,之前一直宣传自己的产品没问题。
没问题就不会改阿。
「平安福」升级之所以没有大力宣传,也是有这个原因在,不能自己否定自己阿。
好吧,既然不能降价,我就新出一个产品。
「大小福星」就可以理解为缩水版的「大小平安福」。
产品类型和「平安福」系列一样,都是以终身型寿险为主险,捆绑附加提前给付型重疾险,还有其他可选附加险的组合险。
来看下,这两款的区别。
既然降价了嘛,就不能比「平安福」好,那就得这少点,那也少点。
之前,我说过,「平安福」我最喜欢的一点就是有平安Run;
大福星给去掉了。
还有一点就是「平安福」每年都升级;
大福星刚出,不知道后续如何。
所以,大福星的优点是什么?
重疾病种达到120种,市场上最多?
嗯,我之前在重疾险怎么赔中也说过了,
中保协和中国医师行业协会统一定义的25种重疾,几乎覆盖了所有重大疾病的理赔,达到95%以上。
所以重疾险种多,没什么用处。
重疾理赔后,轻症责任还有效?
「大福星」的轻症保障是可选的。
重疾理赔后轻症责任不终止,最多可以赔三次。
这个确实不错,除了中英中意,很少有公司这么设计。
但我们来看看平安的轻症。
只有10种,严重缩水,市面上的重疾,轻症最少的也有20种。
如果这10种里包含高发轻症也就算了。
常见高发轻症里,「大福星」缺失了5种。
更有意思的是,早期恶性病变、原位癌、皮肤癌都属于极早期恶性肿瘤,「大福星」把它分出了3种,可想而知,这10种轻症水分有多大。
我之前在重疾险怎么赔一文中,说过了,轻症赔付定义相对宽松,但「大福星」是real严格了。
其他家:
实际发生了脑血管的突发病变出现神经系统功能障碍表现,并接受住院治疗,头颅断层扫描(CT)、核磁共振(MRI)等影像学检查证实存在对应病灶,确诊为脑出血、脑栓塞或脑梗塞,在确诊 180 天后仍然遗留一肢或一肢以上肢体肌力 III 级或III 级以下的运动功能障碍。
大福星:
指被保险人实际发生了脑血管的突发病变出现神经系统功能障碍表现,头颅 X 线断层扫描(CT)、核磁共振检查(MRI)等影像学检查证实存在对应病灶,确诊为脑出血、脑栓塞或脑梗塞,在确诊 180 天后遗留神经系统功能障碍。后遗的神经系统功能障碍程度未达到重大疾病“脑中风后遗症”的给付标准,但仍遗留下列一种或一种以上障碍:
(1)一侧肢体(上肢和下肢)肌力 II 级或 II 级以下;
(2)自主生活能力部分丧失,无法独立完成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中的两项或两项以上。轻微脑中风后遗症。
发现了吗?
别人家的条款:一肢或一肢以上肢体肌力 III 级或 III 级以下的运动功能障碍。
福星的条款:一侧肢体(上肢和下肢)肌力在Ⅱ级或Ⅱ级以下。
几个字之差,理赔的难度可不差的一星半点儿的。
而且轻微脑中风的理赔率非常高,
平安这么规定,其实就是在说,我名气大,我就是不想赔,你奈我何。
价格便宜?
跟平安福比,也没有便宜到哪去,所以,我不太明白这款产品的意义何在。
最后,
还是那句话,买这个还不如买平安福,虽然产品也一般,好歹人家诚意在那,年年升级。
买新出这个大福星,产品又不好,价钱又贵,算怎么回事阿。
买保险这事吧,还是得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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