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朋友来还我书,帮我放在了小区的门卫。看着阳光尚好,我亦想出门透口气,于是撇下两个“相看三厌”的神兽,放飞身心的自由一柱香。
我家距离门卫室最远,一路过去,虽然绿化面积不少,由于管理的问题,里面只有稀稀拉拉几棵树,借着春日的脚步渐近,小草们来捧场,居然还有零星点点小野花矗立,大都是黄色,靠近地面,居然还有几朵大一些的,让郁闷了太久了心有些欣喜若然。
于是拿到书回程,在小区里慢慢悠悠绕了一圈,采了一把插在花瓶中,春天似乎被我也带到了家中,点点生机。
花朵,有可能是人所珍视的事物当中,第一件与生存无关又没有什么实用价值的东西。人类对天地之间所保有的无为的爱与生存的攻击性,应该是平衡的。
很多人爱花、爱水、爱石,可能是很想在山石和流水间归隐,却又被世间的事物羁伴,于是把花朵插在瓶中供养自己,也算一件开心的事情了。
宋代有很多花痴,比如苏东坡,他给自己的海棠写诗,说“只恐夜深花睡去,故烧高烛照红妆”;花开的时候,他也说“每岁开时,必为置酒”。对他来说,花开就像一个节日,是一件重要的事情,要为它专门置酒吟诗,然后赏花。
生活有态度,亦是对生活富有情意,而且是对当下特别郑重。张岱说“人无癖不可与交,以其无深情也”。其实人有癖好的时候,符合自己的天性的深情,面对自己真正所爱的时候,不会被外界的价值体系牵引着走,所以能够看到彼此的真心,才能与之交往,不然如果都奔着目的往来的话,人会活得好累。
一把随处可见的小野花就能哄到自己,可见一个人的快乐,可以很简单,有时候物质太多,得到了却没有珍赏的能力,或许反而是累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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