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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加班用餐时猝死究竟算不算工伤

教师加班用餐时猝死究竟算不算工伤

作者: 我本将心向明月啊 | 来源:发表于2019-08-09 14:37 被阅读0次

    看过赵丽颖和张翰主演的电视剧《杉杉来了》的观众应该对吃饭的一幕场景很有印象,当吃货赵丽颖被迫和老板张翰一起吃饭,而且还要吃很多时,无奈的说出一句“撑死算工伤吗?”张翰嘴里笑喷了饭,而电视剧前的我们也被被萌萌的赵丽颖这一句话给弄得捧腹大笑。

    这一句话在爱情偶像剧里就是甜甜的爱情,让人忍俊不禁,但是放在现实中,我们还真的笑得出来吗?

    1990年5月出生的年轻男教师段晓康在2014年毕业后到稷山县太阳中心校董家庄学校工作,在16年9月轮岗交流到稷山县南街小学任教。17年1月份开始,在放寒假期间,学校让段晓康回来加班完成学校档案入册造表汇总工作,于是,连续加班了几天的段晓康在1月21日当天中午吃饭时因心源性猝死去世了。这个小伙子的年龄永远停留在了27岁那年。

    家属明显无法接受这个情况,他们向稷山县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但是四次被驳回,人社局仍坚持段晓康的死亡不属于工伤。

    工伤是什么:即因公负伤,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5条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认定为工伤。

    稷山县人社局判定教师段晓康不属于工伤的原因是:加班用餐时间非工作时间,而且人在饭店,并未在工作岗位上。

    但在教师正常休假期间叫人家回来加班,因为学校没有食堂人家才去外面饭店吃饭,这一切难道不是学校才是始作俑者吗?很明显。段晓康是因为加班过劳,又经常三餐不规律,导致身体出现疲劳,所以才猝死了。

    家属显然也并不满意人社局的说法,遂向法院提出诉讼,法院受理后3次判决外加一次政府行政复议,均撤销了人社局不予认定工伤的决定,并要求重新认定。然而事件已经过去两年半了,家属收到的仍然是人社局不予认定工伤的决定。

    这是为什么呢?

    法院和人社局行使着两个不同组织之间的权力,人社局有权决定是否工伤,即使家属不服气找法院来,法院也只能对人社局的行为要求撤销或者重新审定,但最终决定权还是在人社局的手上。

    因为加班而猝死的例子还有很多,而员工用餐时间究竟算不算工作时间也是值得探讨的问题。你觉得在加班的用餐时间死亡算工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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