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卫方说过:
一、死刑不能震慑犯罪。1. 许多罪犯嫌疑人在回忆自己犯罪经历的时候往往说:「在杀人时,脑子一片空白,什么都不知道。」2.求死之心。「我没想活着。」
二、死刑不仅不能够震慑犯罪,还会激发犯罪。「反正做了这事,已经是死刑了,放你走,你给警察提供信息,我们容易被抓住,不如杀了。」、「杀一个扯平了,杀一双赚一个。」
三、死刑的刑法是宣扬的一种报复主义,以恶治恶、以暴治暴的逻辑。没有起到教化的作用。
四、出现冤案怎么办。像聂树斌案。「对不起,杀错了。家属是应该高兴呢还是绝望?」
五、造就了一个职业(刽子手),是已杀害自己同胞为生,心里压力太大。
六、废除死刑,改革我们的刑罚制度,我们要设立超长期刑法,让罪犯不可能通过假释而提前出来。我国现在死缓也才二十几年,就可以出狱。
七、没有任何数据支持,有死刑的国家,犯罪率比没死刑的国家要低。
一些感想
有人说:「人贩子可恶,抓到应该判处死刑。」
有人说:「发国难财(屯货居奇)的商人可恶,应该没收全部财产。」
有人说:「房价太高,政府要打压。」
有人说:「黄牛可恶,应该枪毙。」
有人说:「总有刁民想害朕。」
「无知即恶。」就是说的这种人
「好心办坏事。」说的就是这种人。
「百姓的眼睛从来没有雪亮过。」说的就是这些人。
「民心<可用>。」说的就是这些人。
「不关我事。」说的就是这些人。
结语:
人们不是有点蠢,而是非常蠢。没有人愿意说出这一点。 ——查理•芒格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