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开家的第一天,想家。
这句话正是套用了如今十分流行的网络语,落在旁人眼中,那平时喜欢上网的,紧随潮流的,定然不会陌生,或许会觉得好笑,以为我又要写出什么段子来博大家开心了。其实不然。久久离乡的游子或许都不能理解这种在家待个两个月,又告别家乡的感觉。漂泊久了的人会忘了家的味道,只能捧一抔乡土或是共赏一轮明月,遥寄相思。家,乡,对于他们而言随着时间,慢慢变的抽象了,变成记忆里的飘扬的白纱,纯洁又朦胧。
昨日我还在家里逍遥自在的穿着拖鞋四处晃悠,吃着妈妈做的粗粮馍馍,一面抱怨这粗粮实在是太糙了,一面吃的津津有味。今天,我就穿戴整齐的来到学校了,做着中规中矩的事,说着中规中矩的话,想着家里的炊烟味,吸吸鼻子,那缕烟就从家里的厨房窜了出来,穿过城市,跨越乡村,打破了那几百公里的阻隔,一路飘向了我的鼻子里。吃惯了北方的面,听多了妈妈"晚上一定要吃面食"的唠叨,倒是有点吃不惯学校的米饭了。粗粮馍馍,真香啊。粗粮馍馍,是妈妈专门给有糖尿病的爸爸做的,圆圆厚厚的一张饼,比"壮馍"硬,黑,糙。刚出锅的馍馍,香喷喷,热乎乎,表皮吃起来嘎嘣脆,内里又软的刚刚好。它一出锅,就被我们几口子分着吃完了,这个馍馍千万不能等到它凉了吃,不然就又硬又拉嗓子。
家里,家外,只有一秒的间隔,所以那游子的漂泊之旅仿佛前世今生,而我的离家之途呢?是猛然从冰川跨进火海,家的烙印太深了。
但是想必再过些时日,等我真正成了异乡人,便会觉得往事如烟,红尘皆可看淡。只是那个时候,我还能找回如今的炽热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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