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炳林
革命烈士
陈炳林(1880-1927),湖北通山人,出生于一个自耕农家庭。7岁,入私塾,20岁,考入湖北省武昌自治学校。毕业后,返回故里,在乡人办的私塾中任教。辛亥革命推翻封建帝制后,他邀集乡中进步人士,办起高等小学堂,兼收男女学生。“五四”运动以后,又积极推崇新文化,提倡科学,宣传民主。
1926年夏季,在共产党员夏桂林的帮助下,积极参加农民协会,组织农民自卫军。11月,参加共产党,并任排楼乡农民协会委员长。12月,作为七区农民代表,参加了通山县第一次全县农民代表大会。1927年1月,被通山县国民政府任命为七区区长。
1927年5月,夏斗寅叛军扰乱鄂南,七区潜逃外地的土豪劣绅纷纷返回,并纠合流氓地痞,组织起反共团,以重金从通山县城请来一连夏斗寅部队。陈炳林在群众掩护下脱险。5月下旬,与叶金波、许金门等人率自卫队员20余人,化妆进入七区,歼敌60余人,缴获步枪7支。反革命分子恼羞成怒,以重金悬赏通缉陈炳林等人。6月上旬的一天,在陈家祠堂背后山,召开各村农协干部会议,部署恢复农协会组织等工作。会后,借宿一农户家中。由于叛徒告密,引来当地“反共团”将其逮捕入狱。土豪劣绅陈明杰、曹楚贞等人都是他过去的学生,假惺惺地前来“拜望”,并声称,只要老师与他们“合作”,就可以保证老师与乡亲们的人身安全。陈炳林对他们嗤之以鼻,并挥笔写下“生作人杰,死为鬼雄”8个大字,并厉声喊道:“送我回监狱。”敌人见软的不行,就来硬的,用铁钉钉他的十指,用铁丝穿过他的镇骨,用烙铁烙他的身体。他被折磨得死去活来,但仍坚强不屈,只字不露。敌人无计可施,决定将他杀害。临刑前,他高唱革命歌曲,高呼“共产党万岁”等口号,壮烈牺牲。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