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既是一个耐人寻味的小故事,又是一个经典的经济学悖论。
警察抓获了两个重要的嫌疑犯,却只掌握了很少的证据,如果就此量刑,嫌疑犯将只能受到很轻的惩罚。所以,警察就用了这样一个办法,将两人隔离,然后分别对他们说:
1、如果你认罪,而你的同伙沉默,那么他将被判10年监禁,而你将马上获得自由;
2、反过来,如果你的同伙认罪,而你保持沉默,那你将被判10年监禁,他将自由;
3、如果你们两个人都认罪,每人都将被判刑5年监禁;
4、如果你们两个人都沉默,你们每个人只会坐1年牢(因为警察证据不足)。
稍加分析就会发现,每个嫌疑犯可能面临的监禁分别是10年、5年、1年和0年。从他们的角度来说,当然希望避开10年的漫漫铁窗生涯,马上自由。但是,问题的关键就在这里:每个人最终的刑期并不是由他自己决定的,而是两个人一起作出选择后的结果,即需要两人共同来达成。
当然,经常学家更关心的是其中蕴藏的“博弈论”原理。一般的经济学理论认为,市场中的每一个个体都希望自己的利益最大化。不过,做生意的人都不是傻子,你希望利益最大化,我也肯定如此。假设我是其中的A嫌疑犯,当然希望自己“坦白从宽”,而B“抗拒从严”,可是多年的“社会经验”告诉我,B肯定也会这么想。退而求其次,只坐1年牢也不错,前提是两个人都得沉默,但是那样做我将冒极大的风险(因为B可能会招供)。思来想去,决定自己还是招供,这样避开了10年牢狱,最多也就是坐5年,而对双方都有利的1年刑期就不作指望了。“两人共坐5年牢”的结果,在博弈论中被称为“纳什均衡”。
以旁观者的角度,“囚徒困境”显然不是一个最佳的结果。在这种困境中,如果两人嫌疑犯相互串供(经济学上要文雅一些,称之为“合作”),就能达成最好的结果;或者换个角度,当他们都首先替对方着想时,也能共同获得最短时间的监禁。这时,问题就变得深刻了:每个人的利己行为,导致的最终结局却是对所有人都不利,只有合作,才能使得大家获得最多的利益,形成所谓的“双赢”局面——换句话说,这个结论又何尝不直指人性的本质呢?
[题材来源:《每天学点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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