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求知若渴的勤勉态度迅速翻完《人类简史》,然后心满意足地在豆瓣上打卡,餍足得像是又完成了一项壮举。
书是好书,但是除了给我的装逼提供更多论点外,这书对我而言没有太大用处。
不过我倒是很喜欢其中关于智人打败尼安德特人的章节,作者关于语言“八卦性”开发民智的观点深得我心。
对于我这种平时不吭不响但是热衷于窥探他人隐私的长舌少女来说,没有什么比花边新闻更令人兴奋了。
所以在获知我非常欣赏的一个男性朋友恢复单身后,同情之余我感到由衷的欣慰。
“好了,他又属于我们了。”我说。
这种幸灾乐祸的感情并非出于我暗恋或者明恋他,而是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情愫。
就好像被他的女朋友,哦,不,是前女友抢走的那部分“他”,和遗留在我记忆中的“他”合二为一,他又完整地回到了我们的身边。
遗留在记忆里的他,是和我们聊电影聊得眉飞色舞的他,是和我们开微信会议觉得无聊但还是配合的他,是和我们在南门酒吧看世界杯神情激动的他。
他最终还是逃离了情情爱爱的窠臼,带着迷人的恣意洒脱,尽管因为恋情结束而沧桑了不少,但依然是那个我们熟悉的他。
曾经我是高看他一眼的,现在亦然,但是恋爱中的他对于我们而言,一度是一个熟悉的陌生人,也是不愿提起的话题禁区。
我们和他之间被一种无形的东西隔离,心照不宣地保持着距离。
他能够一针见血地勘破是是非非,所以我理所当然地认为他不会耽于和女人的无聊情感纠葛,永远都会是一个理性的冷酷男人。
他会在我们思维紊乱的时候及时伸出援手,给我们摇摇欲坠的三观大楼抹上一把水泥或者别的什么东西,所以我永远都觉得他强大到没有彷徨和脆弱的时候。
但是我似乎错了,再睿智的人陷入爱情的泥淖,也会变得敏感、纠结、患得患失然后神经错乱。
他淡出我们的聚会,成为一个销声匿迹的传说,继而沦为可有可无的单薄影子,当然对于他而言,我们也像是被放逐边疆的贱民,不再游荡于他的视野里。
我们不再和他探讨那些深奥却无用的有趣话题,也不会再在撸串的时候给迟到的他留一个位置,反正他头脑简单的女朋友会用柔情蜜意让他体会到所谓的美好和幸福,尽管我觉得真是傻透了。
人类总是会沉湎于一些轻松甜蜜的幻觉之中,唾手可得,但会让脑袋晕乎乎,成为酒神祭礼上一名说胡话的狂欢之徒。
然而他最终还是清醒过来了,删掉他很宝贝但是实则很愚蠢的恩爱照片,抹去前女友宛如蜗牛蜿蜒过留下的那摊亮闪闪疑似鼻涕的痕迹,他又成了一个令我们喜欢的人。
尽管他身上那股子被圈养过的难闻气息依然让我们这群野生动物排斥,但是他似乎又属于我们了,一种莫名其妙的归属感让我们再次把他接纳为志同道合的同志,然后一起看着我们胸口的单身贵族勋章在阳光下熠熠生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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