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级的时候,每到周五,都会和院子里的小伙伴一起放学回家,那时候我们都挺乖的,一放学就结伴跑回院子,在院子玩,大人听到院子里孩子的吵闹声后,趴在窗子跟孩子打个招呼就做饭去了,到饭点大人在楼上喊一声,大家就各回各家。
在这样一个平常的周五,我和朋友放学等隔壁班的小伙伴,她和班上另两位同学在办黑板报,我和朋友就在她班门口候着。过了会,她出来说想让我们帮她一起做,我俩就答应了。桌子上放着两盒断节的粉笔,我们很快就帮她做完了,我们三就先走了,她班上的另两位同学做收尾工作。
然而,就是这次帮忙,我和朋友却摊上了“麻烦”。
周一早读的时候,班主任将我和朋友叫出去,在楼道里问我俩是不是进了隔壁班,我俩点头,她得到答案后,露出笑容,依旧慈眉善目,和蔼,眼睛弯弯的,她接着问是不是拿了人家班的东西,我俩摇头,她微笑着说:“可是人家班主任告诉我,他们班丢东西了,只有你俩外班的进入人家班上了。”朋友说:“老师,我们进他们班帮他们班同学办板报,没有拿东西。我们走的时候,东西还在,班上还有两个同学。”班主任说:“但是他们班丢东西了啊,人家怀疑是你们拿的。我就问问你们俩。”我俩一致否认,她没说什么,让我们回教室了。
事情并没有结束,大课间操刚做完操,她就叫我俩去了办公室,开始了同样的话题,怀疑我俩偷了人家班的东西,这次,她说:“人家班丢了两盒粉笔,一盒白的,一盒彩色的,还有一个黑板擦,还有……”巴拉巴拉说了一堆,最后要让我们赔200块,我俩一人一百,我和朋友当时懵了。我俩当时跟她解释了,而且隔壁班的女孩可以作证。但是说来说去,她还是让我们赔钱,还说明天不赔钱就叫家长。
出了办公室,我俩大眼瞪小眼,被冤枉的滋味真的不好受,那个时候还小,不知道怎么办,100块钱比巨款还巨款,害怕也没敢告诉家长,但是没做的事绝对不会承认。
下午又被叫办公室。一天之内被叫去三次,挺崩溃的。
第二天早读的时候,叫我俩出去,一是向隔壁班班主任赔礼道歉,二是赔钱的事。我和朋友超级生气,当时顶着“没做的事我不承认”的态度,气呼呼地瞪了她一眼,走到隔壁班班主任面前,大声说:“老师,对不起!我不该进你们班!对不起!”说完扭头回到她面前。班主任看着我俩说:“接下来该说赔钱的事了。”我当时气得发抖,是真的发抖,红着眼睛,对她说:“两盒粉笔,一个板擦,我俩没偷没拿,破粉笔你要想要我买给你!但是我不会赔钱,你要告诉我家长就去。”
后来就没有后来了,我俩没有赔钱,赔粉笔,她也没有告诉我们家长。
她当了我们六年的班主任,在教书管班方面,确实尽职尽责,教学质量可观,我们班经常年级前三,她的语文课生动活泼,经常告诉我们多读书,多看名著,有时会讲书上没有的故事,批改作业特认真,所以我小学到初中,作文写的还可以,语文成绩也不错。
喜欢她吗?不喜欢。讨厌她吗?不讨厌。为什么对这件事记得这么清楚?我也不知道。
我和朋友都属于那种乖孩子,不惹事,听话,老实,我俩偶尔还会说起这件事,小学里印象最深的事情之一。朋友说“吃一堑长一智嘛”,后来遇到类似的事情时,会想起这件事作参考。
这是这件事教会的是在没有知道事情全过程的时候,不轻易地做出判断,下定义。因为经历过,所以才知道多去了解一下对别人来说是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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