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18日,丽人丽妆(“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更新了《招股说明书》。
经查询发现,更新后的《招股说明书》并未提及被媒体爆炒的“丽人丽妆前员工贩卖信息”事件。
清扬君认为,未披露相关事件极有可能是因为媒体报道的时间是2017年9月11日,这与提交更新版《招股说明书》的时间一致。丽人丽妆没有发现信息泄密事件被曝光,或者是发现媒体曝光后来不及修改《招股说明书》,抑或认为信息泄密事件问题不大,没必要重新修改《招股说明书》。
不过,丽人丽妆披露了不少被行政处罚的事实和诉讼情况。
1、丽人丽妆2013年度因应补缴印花税、增值税和城建税被处罚款10.944147万元。
2014年12月30日,上海市松江区国家税务局、上海市松江区国家税务局第四税务所和上海市地方税务局松江区分局对丽人丽妆于2013年度应补缴印花税处一倍罚款10.632454万元;对丽人丽妆于2013年度应补缴增值税、城建税处百分之五十罚款0.311693万元。
2、聘用外国员工未及时将其外国人就业证变更至公司被罚款1万元。
根据上海市公安局长宁分局于2015 年5 月28 日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沪公(长)行罚决字[2015]2001502744 号),丽人有限于2014 年12 月13 日起至该决定书出具之日在上海市松江区茸北路333 弄科邦商务楼1 楼有非法聘用外国人的违法行为,被上海市公安局长宁分局罚款人民币1 万元。
3、违法有奖销售被罚款1万元。
根据上海市工商局于2016年4月28日出具的《证明》,公司于2014年6月因违法有奖销售案被行政处罚。丽人丽妆因该事项受到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1万元。公司已于报告期内缴纳了全部罚款。
4、销售标识问题化妆品被警告处罚。
根据上海市松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6年9月12日出具的《证明》,丽人丽妆于2016年4月因销售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化妆品受到该局警告处罚。
5、违反广告法被罚款10万元。
依据上海市松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 年4 月11 日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松市监案处字[2017]第270201618079 号),丽人丽妆因违反广告法的相关规定被行政处罚,被责令立即停止发布违法广告、消除影响,并处以罚款10 万元。
6、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被罚款1万元。
依据上海市徐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 年7 月18 日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徐市监案处字[2017]第040201613310 号),丽人商务在天猫商城的广告宣传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关于广告用语的规定,该局责令丽人商务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并罚款1 万元。
7、被诉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一审未开庭)。
2017 年7 月,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就原告周昭创诉爱茉莉太平洋贸易有限公司、发行人未经许可使用原告“爱丽小屋”商标字样侵犯原告商标权和不正当竞争两案分别向丽人丽妆发出通知。
原告诉讼请求包括:(1)两被告立即停止侵犯原告商标权和不正当竞争行为;(2)爱茉莉太平洋贸易有限公司赔偿原告经济损失人民币100 万元及原告为制止侵权行为的合理费用6万元(含律师费、公证费、差旅费);(3)发行人对爱茉莉太平洋贸易有限公司上述赔偿责任承担连带责任;(4)两被告在《中国知识产权报》及其网店页面上刊登道歉声明,消除影响;(5)两被告承担该案诉讼费用。
丽人丽妆补税罚款、聘用外籍员工未备案、违法有奖销售、违反广告法和不正当竞争法被罚款、销售不合格标签的化妆品,还因商标和不正当竞争被罚款。这可能是清扬君见过的违法最多最全最“倒霉”的电商企业了!
不过,丽人丽妆也不是第一次被诉讼了,根据2016年月15日提交的《招股说明书》,丽人丽妆此前也披露过类似情况。
1、被诉商标侵权(一审审理中)。
2016年2月29日,广州爱氏登化妆品有限公司向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起诉称,丽人丽妆未经许可在其经营的天猫商城兰蔻官方旗舰店使用原告注册的商标“根源能量”,侵犯了原告的注册商标专利权。被诉金额为5万元及相关诉讼费。
2、被诉专利侵权(一审审理中)。
2016年4月8日,苏州亚比斯复合材料有限公司向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称,其拥有名为“具有密封体闭气锁气装置缓冲体及其制作方法”的发明专利,专利号为zl200610067311.5,丽人丽妆在淘宝、天猫网站上销售化妆品所使用的气泡袋产品侵犯了其专利权。被诉金额为20万元及相关诉讼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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