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忙完毕业的事情后,我数着剩下不到一个星期的毕业假,果断定了回家的车票。
中午十二点的车,我下午四点半才上了路。今天不是节假日,是倒霉日。要怪就怪我妈,要不是因为中午那通电话,顾着听她义正言辞的批斗演讲,听她把我爸的旧历史从头到尾深度剖析一遍,错过了班车,我想现在我早就和朋友在德克士里翘着二郎腿啃着刚出炉的鸡腿。总之,在客运站漫长的两个小时的干坐之后,急躁的女声终于在一阵吵闹中无比雄壮凛冽地清晰起来:“下午4点半到潮阳的班车,快上车!”
我向来就是一个没什么耐心的女汉纸,整整四个小时的傻等,简直比打坐运功还难受,从候车室到坐车口的距离,我觉得每走一步路都忍不住自带满腔杀气,好像一张口就可以吃人那样,再加上炎炎夏季,大颗大颗汗珠不停往外冒,心里烦躁嘀咕着如果等下那个欧巴桑要是敢不耐烦地催我一声,我一定要把怒气往她身上撒。
然而,戏剧性的一幕出现了:当我已经顺利跟随人群准备上车的时候,欧巴桑的声音才姗姗来迟:“有没有搞错,四点半的车,人家都检票完了,你现在才来!”
“以后这样,绝对不会给你上的!”
检票大妈脸上的横肉抽搐着,手插水桶腰,几张票根还不停晃呀晃,试图对着满头大汗的高个子男人再进行说教一番,“你说,……”大妈的更年期模式还没正式启动,只见那个男人二话不说抽了票,跨过栏杆就向车子飞来。
他抬起头的时候,一张熟悉的面孔跌入视线,我忍不住惊讶地叫出声: 小叔!
那个洗澡会拿错小婶衣服的逗比小叔,那个瘦不拉几却能把几十斤一块的砖一点一点搬上七楼的猛男子,那个明明自己被偷了车还能在家里跳兔子舞逗别人笑的70后奇葩。如果说这年代什么都要有个标签的话,当小叔出现的那一刻,我脑海就自动开启夏洛克探案模式,记忆里横七竖八飞出一串词:性感、排骨、多变、搞笑……
鉴定完毕,我迎上笑脸:“真巧,你怎么出现在这里!“
“我刚看到一个背着蓝色书包的穿白色裙子美女往这方向走了,我上来瞧瞧。”
刚开始还一脸懵逼,后来一想,蓝色书包? 白色裙子?不正是我吗!
我一下子就轻飘飘起来,努力不让自己露出得意的表情,可是光听着“美女”“美女”地叫,刚刚的那些怒气那些梗儿早就不知去向,我想这大概也是我小叔“迷人”的地方之一,他这号人物身上好像总有一股神奇的力量,不停地向周围传播正能量,而偏偏又带喜剧光环的他又总是把生活过得波澜起伏,越老越有趣。
经过这一番难得的车上偶遇,在短短四个小时的时间里,我突然有了一种想为他写篇传记的冲动,连题目都想好了,就叫作“我的神经怪蜀黍”。
毕竟,双引号里的怪蜀黍,才不是没有故事的普通男人。
2
据说小孩儿的记忆力都是从四岁开始蹭蹭往上增长的,当叫我回忆起婴幼儿时期的那些事,我唯一记得的、印象最深的是我四岁那年,在满世界都在直播1997年运动会的时候,小叔成功地完成了一件至今想起来都搞笑的“壮举”——他在我完全没意识的情况下一个翻手覆云把我举上了头顶,当时我正急着管奶奶找尿盆,谁知小叔玩性大发什么也听不进,结果哗啦啦我没憋住尿就往他头上撒了。事后想起来,骨子里不觉惊悚,万一那时他一冲动把我直接往地上扔怎么办,要是当时被狂揍一顿怎么办,但实际上转念一想,能做出这么奇葩的事情的人想必性格也正常不到哪里去吧。
小叔的“怪”并不是一两天的“神经”刺激,而是早就有源可溯,在历史的长河里慢慢被打磨成怪石嶙峋,形成各种“怪”:性格怪,行为怪,喜好怪 ……最后进化成一个社会上特别的物种——传说中的“怪蜀黍”。因为这样,所以后来,我也就开始慢慢相信了旧时大人们常挂嘴上那些看似胡扯的家常事,其中小叔的事迹总是最经典的饭后娱乐话题,比如,曾听闻在我开始断奶长牙齿的时候,小叔为了哄好我每段饭,志愿转换角色变成“舞娘”搔首弄姿逗我开心。
虽然至今脑海里还是记不起这桩事儿,但关是想像,我就觉得这画面一定很美。甚至,我还曾想过,如果能完整地把小叔的故事的写下来拍成片,那会不会是一部票房上亿的喜剧大片呢。
告别校园生活,褪去当初的稚嫩,成人后的小叔已然是一名石化加油站的站长。也不知道是受环境影响还是怎么样,在我爸拉着扯着他逛赌场的时候,小叔不为所动,在我二叔兴奋地从烟草公司里拿来一排排双喜,正吸得忘乎所以的时候,小叔也不为所动,而唯一能提起小叔十分精神的却是,他客厅里的一个水族箱。
他就每天下班回来盯着那几条丑巴巴的叫不上名字的鱼,感觉好像只要心够诚就能从鱼身上感悟到人生真谛一样,有邻居笑他,养这些鱼要猴年马月才能卖得出一个好价钱啊,他就露出倾城一笑,又愤愤地扭了下腰,哎呦人家就是喜欢嘛,话一刚出,我就看到邻居脸上打着“呵呵”两个字的懵逼状。然而有句话说得好,梦想是要有的,万一实现了呢?
小叔后来用他的一股“作”劲向所有人证明了,就算再瘦成皮包骨的人照样也能一个人筑成一个水池,从水池里的假山、水草到灯饰,他一个人默默地完成这个大工程的时候,我和所有人都惊呆了。
上大学那会,一到假期我就老往小叔家跑,因为每次只要想着能和小叔共进一顿大闸蟹,再加点自制的辣椒酱或者蒜泥,哇塞,那味道想想就忍不住会掉口水。小叔是个大吃货,虽然平时比较节俭,但一到发工资的时候又忍不住开启土豪模式,连续好几个夜晚,只要我在他 家,他就跟饿了几天的狼一样带我出去到处觅食,什么烧烤,鸳鸯锅,酸辣鱼,一点就是一大锅,跟在小叔身边我就一东北女汉子,卷起袖子,吆喝着来几瓶可乐,筷子戳齐,开吃!
所以,当我舍友开始嫌弃我越来越肥的时候,我只能特别心酸地回一句,哎,我也是有苦衷的纳。记得有一次,和小叔出去买早餐的时候,小叔在他常去的西饼屋要了个奶油包,在路上咬了几口才发现这所谓的奶油包里其实一点奶油也没有,这时他忍不住炸开了,在我没来得及开口调侃他几句的时候,他已经快步折回原店,从门口第一步就开始对着服务员嚷嚷:“喂,你们怎么搞得,你说糯米鸡没有鸡也就算了,老婆饼没有老婆我也忍了,我只是买个奶油包,里面一点奶和油都没有,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呢?!啊!”当时看着小叔一脸生无可恋的表情,感觉就好像损失了一个亿,妈呀,我就差点笑到地上去打滚了。
3
老炮儿里有个场景,六爷每天早上总会抓着鹦鹉逗它玩,但是看似很平常的一个动作,却饱含了六爷对儿子的深深地想念和呼唤。
我发现,当大人们渐渐老去的时候,他们好像智商都会严重退步到跟小孩子一样,识不得套路,只认是非。而小叔仿佛就是一个从电影屏幕里走下来的六爷,他每天对着的不是鹦鹉,是鱼,是乌龟,每次看他从池里抓起某只乌龟不是给他洗眼睛就是疗伤的时候,莫名之间总是觉得有点落寞,小叔的寂寞多半来源于婚姻,他和小婶之间的爱情,淡如白开水,无色无味,小叔的寂寞也来自于外界的压力,繁忙的工作,连年的裁员,诚惶诚恐,又不得不小心翼翼。可是,当那一刻来临的时候,我总是觉得小叔怪得可怜,又可怜得让人同情。从他的日常生活来看,晚上九点开始,他把时间都交给了七楼的大鱼池,他会习惯性在这里喝闷酒,对着水里来回嬉戏的小鱼思考人生,然后第二天又朝九晚五奔赴新的生活。
小王子说,生活是需要有仪式感的。
小叔的仪式感我估计是猜摸不透的,而且,这种对一个人充满好奇的心情也是不应该参透的。每个人都有自己生活方式,在面对人生中的起起伏伏时候,境遇不同因而心态不同,若能把复杂的人生用看似单纯、天真的方式来走,这何尝不是一种自我的释怀呢?
这个时代流行着鸡汤,也流行着毒舌。这个时代流行着网红,也流行着奇葩,再多的笑点通点,不过是为了取悦他人,赚取那一点稀缺的生活的信心和力量。但若能走出自己的路,在操蛋的生活里作出自己的劲、笑出声来,像小叔这样,虽然有些怪癖,有点和这个时代格格不入,但毕竟还是活出了一个有血有肉、栩栩如生的自己。或许古怪,也是大自然里稀缺的一股生命力。
而且,幸福总是来得太突然。最近,小叔又好像有点“神经”发作了。某天开始,他不间断地往我微信里分享他在唱吧APP上美妙的歌声,骄傲的问我好听不。虽然有点可惜浪费了手机流量去下载那几条噪音,但那一刻我还是秒赞回了他,也不知道为什么,因为生活里有这种神奇的存在,我的世界好像又被注入了一股莫名的鸡血,有点折腾,又有点好玩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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